潇洒出阁(都市童话系列)(29)

作者:席绢


「你又咬我。」她反咬他一口,可惜看不到他痛呼的表情,男人天生皮厚,真不公平。

「从今天起,我搬过去你那边住。」他很正经地宣布。

「什麽?」秋水掏掏耳朵,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

「你要搬来我那儿也是可以;不过,我那边只有一张床。」白悠远一副商量的口气,却是霸道地擅自决定了这件事。

他想要先试婚吗?台中人的道德有沦丧到达为人师表的夫子都会要求婚前性行为?可耻的男人!秋水抵死不从地大叫:「我不要!死也不要!你可以笑我保守,可是你休想我会让你先上车。你得明媒正娶地迎我入门後,我才会让你享受夫妻的义务;如果没有,你休想!」

秋水的声音铿锵有力,誓死也要护卫她的宝贝贞操,不让这个天字第一号大色狼得逞!

第八章

结果,事实证明。白悠远想做的事,九匹牛也阻挡不了。他还是住进了秋水的公寓中了;但,不是她的闺房,也不是她的床。

人家可说得很明白,他无意住进她的床,也暂时对她那稍具吸引力的身体没有看第二眼的兴致。他说,他不会碰她;除非是婚姻来「迫使」他「不得不」动她,否则他宁愿算了。

他会住进来,纯粹是方便照顾她而已;不过,她要是会相信,她就是个呆子。

说来丢脸,他不是为了她的身体,害她又糗了!但很显然地,他一定另有目的,并且决定不让她知道,才找了个不成理由的藉口搬进来。想想,他当真坐怀不乱吗?害她的斗志又燃烧了起来,希望不会玩火自焚。她还是静观其变好了,他到底想做什麽?

「这是毛巾,这是牙刷,浴室共用。请不要将衣物、臭袜子乱丢;还有,身为客人,你得负责刷洗公共用地的地板。进我的房间前得先敲门,不可以突然闯入,因为有时候我可能会服装不整,其它条规,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如何?」她带领他参观过每一间房後,开始细数着她的住屋规则。

「很好,我也有我的条件。」他正在客房挂他的衣物。

「虽然过分,但说来听听地无妨。」啧!白吃白住的人也敢有条件?她双手交叠置在胸前,身体靠在门框上。

「不可以偷袭我。」他对她眨了个媚眼。

「喝!你美咧!去梦里幻想吧!」她转身走去厨房,将冰箱中切好的芒果拿到客厅桌上,大口吃了起来。真怀疑其他的未婚夫妻是否如他们一般,平常像哥儿们,有时又像朋友,偶尔才像情人——接吻之时。

一会儿後,白悠远从客房里出来了,与她争着吃水果。

「你曾学过防身术之类的功夫吗?」

「没有,不过我运动神经不错。」

「我教你一些好了,明天晚上开始恶补。」他又擅自决定了。

「我不要!我不喜欢被摔得鼻青脸肿。」

「你如果敢不要,我现在就会打得你鼻青脸肿!」他邪笑地瞄她。

秋水跳起来,怪叫:「喂!我是你未婚妻没错吧?你要把我当沙包打?有胆你试试看!」

白悠远以迅雷之姿抓她入怀,用着坏人才有的狂笑声道:「我要让你全身瘀青得不成人形,哈哈哈……」

「你真的要打我?」秋水尖叫。

「不必用打的你就会瘀青了。」他将她压在长沙发上,邪里邪气地轻声软语:「你不知道有一种吻会让人瘀青吗?我现在就要吻得你全身不能见人!」话完,他立即攻向她耳垂。

起先是好痒,秋水一直吃吃笑着,直到他的唇在她脖子上磨蹭,又麻、又酸、又疼的。她才开始全身颤抖地收住笑,双手平贴在他肩上,似不要他,又像在迎合亲近。他吻得很用力,也微微地啃她,在疼痛与麻痒间,他掌握得很好!

天啊!她真的要任他吻得她明天不敢出门吗?那她一世英名只能丢到厕所里去发臭了!那怎麽行!

「悠远——」她努力地挤出声音。

「嗯?」他吻得全身快要失火了。

「好啦!我学就是了——你可以放开我了……」她依然相信他只是在逗她,毕竟他一直强调对她没兴趣,当然不可能会真的逗弄她的热情。

奇怪的是,就见他停住了吻,脸埋在她肩窝中静止不动了好久。秋水可以感受到剧烈的心跳,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他的;而他的重量使她感到不适。在她提出抗议之前,他已起身了,顺手拉她起来,吻了下她的唇,喃声道:「我错了。」

「对呀!你不该攻击我的脖子,大热天的,穿高领衣服会笑死人!」她面孔上仍有未褪的红潮,嘴上却已在抱怨了。

「不是那个!」他手指抚过他在她额上创造出来的红紫色块,完全无忏悔之意,甚至得意地奸笑两声,才又道:「你是令我渴望的!」

话一说完,他直直地走入了浴室中。

秋水呆征地思索他发明的伟大结语,脑中有着不确定的问号。渴望?他会渴望她?她今天又没有勾引他。他怎麽会随便的渴望呢?看来他是愈来愈不长进了!那麽是不是说以後她连勾引都不必了呢?这也许是个不错的消息;但是,她并不会因为他对她有所渴望而得到善待!他刚才还威胁她要服从他,想想也没什麽值得骄傲的。这男人顽固如牛,很不好搞定,他是她未来要共度一生的男人,她会一直这麽屈居於下风吗?那多可悲呀!

实在是不甘心,她走到浴室门口,听到里头哗啦哗啦的冲水声。咦?七早八早洗什麽澡?她纳闷着。

「喂!你在洗澡吗?」她叫道。

「你想加入吗?」里头的声音比撒旦更邪恶。

秋水很不屑地停了一声:「我才不陪你发神经。」

看看天色,该煮晚饭了。平常她单身一人,大多出去吃自助餐解决,可是今天多了一个人,自己开伙比较会有家的感觉吧?

家?想到这名词,秋水突然有了不同以往的感受。

在少女时期的家,代表着自己是在双亲护卫下平安成长的雏鸟;如今在有未婚夫的情况下,又有了不同的定义。打理一切的责任突然落在自己肩上了,她同时感受到自由与一股无形的压力;不过,滋味还不算太坏。

从电锅中挖出剩下的饭,再找出鸡蛋与火腿。他们「同居」第一天的庆祝大餐是华丽又美观的火腿蛋炒饭,再加上一碗玉米浓汤。在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弄大餐是不实惠的,况且以她普通的手艺也只能弄出简单的料理,若要吃更好料的,她会替白悠远报名美食班。

当她盛好两大盘炒饭上桌之後,白悠远正好从浴室出来了,他的头发还滴着水,赤裸着上半身,只着一条牛仔裤,不忙着回房去整顿他自己,反而走入厨房观察他的晚餐,以差强人意的表情道:「看起来像是用来解决晚餐的东西。」

「你可以考虑以後由谁下厨比较不会营养失调。」她迳自坐下吃了好大一口。如果他决定不吃,她也可以吃下全部,饿死他算了。

白悠远拧了她鼻子一下,坐在她对面,也跟着吃了起来:「幸好我是不挑嘴的人。」

「更幸好有人愿意做给你吃。」

原先的不开心,在看到他吃得一颗饭粒也不剩後,奇迹似的心情大为转好。

再怎麽相爱的男女。生活上也会有必须沟通协调的地方,才会有人热衷「试婚」这玩意儿。那麽,他们这样算是试婚吗?她撑着双颊瞄着他赤裸的上身,心思突然飞到他的身材上了。

男人爱看女人的身体,看时激动地喷鼻血,这种人通称「色狼」;可是女人也会欣赏男人雄健的体魄,尤其年经男子的躯体不见一点儿赘肉,那种标准V形的线条,尽成了表现男人独有阳刚气势的特徵,还有蕴含在体内的强劲力道,都是女人身上找不到的。或许就因为女人天生缺乏那些阳刚之气,所以才会对自身所没有的东西产生好奇与兴趣,进而欣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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