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都市童话系列)(9)

作者:席绢
“臭婊子!轮不到你开口!”为首的男子凶了她一句。

白水晶慢条斯理的从皮包中拿出电话,按了附近管区的警察局电话。“喂!警察局吗?我这边是红福巷,大王牛肉面这边有人在打架滋事,快派人来呀。”她收线。

“臭女人!”为首的人一巴掌打向她,水晶没有躲,就等着这几个只会用蛮力的痞子过来。

但,还没近她的身,为首的人却早已被一拳打得飞撞到身后四个手下身上,倒成一堆。

“老大!”其中一人将手伸入口袋。

“不可以。”为首的人按住手下的手。

而那个叫石强的人早已挡在白水晶面前,用低沉的声音道:“陈昆明,聪明的话就快走!这地方亮家伙的下场你自己清楚。”

五人站起来,在为首的人点头示意下,飞快地走了;临走时,为首的陈昆明撂下狠话:

“我们‘李派’不会放过你的!”

警笛声远远传来。白水晶丢下五百元,抓着男人的手不由分说拉着就跑——她可不想上社会版丢人,也不想被带到警察局盘问个没完——拉着他跑是觉得两人同一阵线;他是个好人,刚才那些人有枪,而这男人发现后立即挡在她身前;一个人的好坏不是外表或一张嘴可以看得出来的,肢体所表现出来的最准确,这个男人若不是认为自己死活无所谓就是不愿殃及无辜。

感动,只是一刹那间的事,平静二十四年的心湖竟然起了波澜;如果一个男人可以用生命去保护一个素昧平生的人,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这种好男人当然要好好把握:她决定了!

“你到底要到去哪里?”在巷子间钻来钻去近二十分钟后,那男人终于忍不住问了。

“吃饭!我可还没吃哩。”她指着巷子一家自助餐。

“小妹妹,你自己去吃,我没空陪你。吃完快回家,乖乖地。”石强口气有些柔和,与冷酷气质不搭,口气听起来也怪怪的,但关心之意非常明显。还没见过小女生像她这么有勇气的。入狱五年了,他杀手特训出来的敏锐直觉早知道小女孩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那时就觉得她十分有胆。他现在这种样子像土匪又像流浪汉,她非但没立刻逃开与他划清界限,甚至还笑嘻嘻地打电话在众人面前报警。太大胆的人总是早死,等小女孩长大了就会明白这一点;如果她这种性子能活到二十岁的话。

“你要去哪里?回家吗?”她双手连忙抓住他的手臂;哪能白白地放他走。

石强眼光黯了一下说道:“我没有家。我只是要去找一个人,他会给我工作。”

“在哪里?我要知道;我们是生死之交呢!你要告诉我地点,我才好去找你。”白水晶干脆就顺应外表装得很小很小——至少他不会对一个小女生设防。

他拉开她的手,轻声道:

“沾上我这种人会倒大楣;别找我。”

“喂!”她很想追去,可是又停住了;追上去要做什么呢?他叫石强,今天出狱;他大哥似乎是黑道老大,可是他却要去找工作。这些对她是陌生的,能在此刻帮助他什么?等他站稳了再说吧!有缘,及会再见的。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是个律师;而他却是混黑道甫出狱的人。她有信于他,他搞不好会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与自卑是一体二面的,女人是伤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种不会转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会再见的!那时可要想个好办法,她不玩欺瞒的游戏,而且她要嫁给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与一个据说是“正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两个星期不见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发生;如果有恋爱事件,她正好可以观摩一下。

转载自炽天使书城扫校不详

丁皓是个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静坐在办公椅上超过一个小时,就代表那时他很想睡觉;最正常的丁皓是跟着员工四处巡视,一回来就很随意瘫在沙发上烟酒不离身,听着朱浣浣报告这些天工作的进度,露出一贯懒懒的表情。

今天丁皓没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边输客户资料到电脑中建档,一边偷瞄他;他甚至还叫她闭嘴。有很多次,她在口头报告是,用甜甜软软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后丁皓午睡睡不着时,都会叫她背一篇文言文来给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对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气又好笑。闷一早上了,丁皓一会儿到楼下,一会儿上来,说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兴趣的眼神在门口张望。这两个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们连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后委托她去买自助餐。

是什么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两个饭盒从巷子口走出来,等红绿灯是还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楼搬一些杂物去丢,说是要给客人住,她还顺便大清扫了一番,到今天腰还有些酸疼;谁叫她天生的鸡婆命。见不得屋子杂乱不堪。

正想得入神,一辆宾士车挡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睁大眼看到三个彪形大汗围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装、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着花的手搁在车盖上,另一手叉在裤子上,双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对她,前额的头发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刚从精品店走出来的样子,从头到脚都一尘不染。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丝阴郁,他这一身白实在很不搭调。“嗨!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势将花送到她面前。

朱浣浣并不怎么想见到这一个人。在公司帮哥哥的忙时,成天受他骚扰;她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可是这人并不懂得罢休,天天藉故找她,并且双眼明确地写着“欲望”二字,老是流着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坚持离开公司、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主因,已经半个月不曾见到这个人,以为可以就此摆脱,想不到他竟然有蹦了出来:好神通广大呀!

“有事吗?”她没接过花——一直觉得玫瑰俗气,并且廉价,更讨厌送花的人。

王平志扬起眉毛,双肩一耸。

“你哥哥人在国外,我当然有义务关心你呀!你怎么到一间流氓公司当会计呢?到自己公司当主管不是更好吗?我真是替你抱屈。一同吃午餐吧!”他眼光轻蔑地瞄了一下她手中提的饭盒,说完就抓住她手腕要进车。

朱浣浣挣扎着,叫道:

“放开我!你要做什么?我已经吃饱了。王平志,我还要会公司上班。”

王平志色迷迷地看她胸部,不满地说道:

“你连流氓都可以陪睡,为什么不能陪我睡?我王平志有钱有势,是个人物;那家伙算什么?我要弄垮他!你还是乖乖地跟我吧!”

“你说什么?!”朱浣浣惊呼。哦!这男人心中除了钱、权、色欲之外,就没什么了吗?竟然开口闭口这么淫秽。这人以前还算客气,说话还很含蓄,现在他竟然说得这么露骨,且毫无羞色。“放开我!王平志,大庭广众之下你想做什么?”

“哼!他们管我做什么?谁敢管?”王平志得意地扫了四周一眼,路人匆匆走避——他身边这三个手下够吓人了。

丁皓,你在哪里?朱浣浣心中暗叫。真是的!用得上的时候偏不在身边,平常派不上用场却总是跟着她四处跑。她心中暗道:可不能与他上车。心念一转猛用鞋尖踢他脚后跟,在他痛得尚未叫出口时,又将手中的饭盒砸在他头上,急忙转身要逃。

“抓住她,快!”王平志气急败坏地大叫。

街上人多,是利也是弊;一方面可以混淆他们的视线于阻挡他们的速度,但同样的也使得朱浣浣闪人闪得很辛苦。一头栽入一具宽阔的胸膛中——丁皓?这人身上有丁皓的气息!她匆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一张比丁皓好看的脸,不是孟冠人那种贵族化的俊美,而是很阳刚的那一种;很高,与丁皓不相上下;身子很结实,也与丁皓相同。唉!现在可不是大做比较的时候。“对不起!”她匆匆低语,忙要闪过,可是王平志的爪牙早已呈三角形包围住他们,路人也很自动地退到两边闪开。一拐一拐的王平志企图在疼痛中仍做潇洒状,表情十分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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