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都市童话系列)(5)

作者:席绢


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个小女生并没有花容失色,更无泫然欲泣,唯一不同的是,的脸色终于回复正常。她深吸一口气道:

“我哥哥将我交给你——不!是将我麻烦你照应,并不是要我利用这段时间交一个有钱男朋友,或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我并不穷,而且我有一技之长,我也不花常花钱,假使我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安然宽裕过余生——我的意思是,我的钱够多了,不必更多;还有,我要告诉你,学历并非代表一切,哈佛大学又怎样?文凭还不是金钱堆砌而成,没有实学才是最可悲。无读大学并不是为了文凭,而是想要学习,为了向别人证明我不是脑袋空空的笨蛋,你不可以污蔑我。”多可笑!读大学的她竟换来一阵冷嘲热讽,难道活该注定她要因为外表而认命的当别人口中的草包美人吗?

这番义正严词配上她特有软软甜甜的嗓音实在没有多少震撼力,可是丁皓听进去了,冷峻的神色逐步减缓——不知她说了哪一句令他动容了。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呀!说了这么多的话很辛苦吧!”他终于想到要倒杯茶给她解渴;看来,如果好好加以磨练,她也可以辩才无碍。

“我当然有自知之明。”她没好气地接过茶。“好吧,现在有什么工作要做?”她不想再继续一些绕在自己身上打转的话题了。

丁皓耸耸肩道:“今天先不谈工作。走吧,我带你回公寓安顿。”他抓桌上的钥匙串。

“那以后的工作范围呢?”——她喜欢先做好规划。

他又耸肩。“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吧!”说完迳自开往门外走。

她小跑步跟在他身后,低声叫着:

“我不希望你以为我不学无术,我会做很多事……嗳呀!”她哀叫一声。

因为已到了电梯前,所以丁皓突然止住步子,以致朱浣浣撞上了他的背,撞疼了自己的鼻子。——果真是钢筋铁骨。

合该注定今天她要出糗。电梯门开了,丁皓走进去,她还在摸自己的鼻子,要走进去时整个人突然扑入丁皓怀中——她的脚绊到了电梯凸出一公分的铁片——就这样,以最标准的姿势让丁皓抱个满怀。

她真是香,并且超乎想象的柔软!他呻吟一声,很粗鲁地推开她,并且背对她。

朱浣浣觉得自己窘得全身发烧、满脸通红……是她的过失没错,可是他也不该将她当那种随便投怀送抱的坏女人呀!她又不是故意的!即使他的胸膛纠结的肌肉令她心神恍惚怦动,可是她不是那种不自爱的女人,她才不会藉故与人碰触,他必须明白这一点。

“丁先生……”

“叫我丁皓,或阿皓。”他纠正。

“好吧,丁皓。我从来不曾于人乱来,我是很自爱的;刚才,很抱歉。”

他扬起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朱浣浣与他对看了一会,直到电梯门开了,她才急急先走出去。她不明白自己怎么没来由的心慌;是怕吗?不是,只是一种悸动……这个外表可怕的男人似乎有着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教她……不敢再面对下去了。

她走到大门口,等丁皓开车出来时就有几个公司员工对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了;除了二只大皮箱使她看起来像要与人私奔之外,她的衣着可没有什么不妥。初春时节,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风,没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隐若显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线。

“他们为什么一直看我?”

上车后,她好奇地问丁皓。

“我的车子从来没载过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于是他们将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气。是姘头!”他说出了难听至极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气。“你怎能这样说!”

“道上的用语只有姘头与情妇。女朋友?太纯情了吧!小姐,我们不用那三个字。”他笑了出来。

他竟然有脸笑!朱浣浣决定不要理他了。记住明天来上班时要搭公车或计程车,绝不搭他的车子。姘头?留给不幸当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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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星期三该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周末了,她还是窝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见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双眼就开始发软。他的公寓大厦很新,十层楼,在巷子里面,似乎很寻常,可是要从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吓人了——这边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龙蛇混杂的黑巷。平日白天还好,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赌;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斗、吵闹、赌博……黑社会一套剧本全在此可见……老天!她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方来?

第二眼所见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门一开,她简直没当场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单身汉住的地方是不会干净到哪里去的,也非常有心里准备知道会看到最差的环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厦表面来看还挺光鲜的,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厦内部,至少没有剥落的油漆于翘起的地砖——的确没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砖上年代久远的油污与泥土脚印布满地板所有面积;一组原本十分华丽的沙发组合,零星散布——有一张单人坐椅甚至少了一只脚,可怜兮兮的椅在墙壁一角;所有的座垫上头堆满了杂物、臭衣服、臭袜子;三四碗吃过的泡面仍在那里,几条面条挂垂在边缘上还染了许多油渍在座垫上;与沙发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墙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说是洗好的,但由颜色与味道来看,那显然是谎话;被扯下一边的窗帘,垂在地上;地上一滩水——丁皓说是前天下雨,他忘了关上窗所致。朱浣浣压下想尖叫的冲动,告诉自己,这种惨不忍睹还只是客厅而已,她还要留点力气看看他别的地方。

厨房还好,只有一些锅锅碟碟的东西乱放;因为他不开伙,所以厨房只有地板与垃圾的恶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间比客厅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单被他睡成黑色,枕头早已睡凹了一个洞,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是什么。一入房门,迎面而来的是一阵恶臭,再来就是四处乱丢的衣服,床上还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面包及喝了一半的饮料,许是放久了,招来不少蚊蝇与蟑螂。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好好的一个地方,丁皓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将它糟蹋到这种地步?更别说衣物已满出来的洗衣槽与脏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干净;扫出来的垃圾可以填平台湾海峡,清洗出的衣服可以开一家男装店。她还将一些损坏的家具与没用的杂物全部出清,沙发全加上椅套,最后是地板,刷了两天才恢复原来的颜色。光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还没完,昨天晚上她死拖着丁皓上百货公司买床单与枕头、被套——所有房间的床全被他三年来睡出了永远洗不干净的污垢,他还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当她终于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时,仰着看向天花板,不觉呻吟了出来——这也是她今天为什么还没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网满布,所有房间的电灯全是灰尘。

她受不了脏乱,因此四天来才这么累,差一口气就可以进棺材了;然而丁皓一点也不感激,他甚至还说她鸡婆,把他的房间变成样品屋,又规定他进来要穿托鞋、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床上吃东西。他真是会抱怨,哼!倒没听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这住半年,才不会管一辈子与垃圾为伍呢!

这屋子的基本设计很好;当一切弄干净之后,她泡一壶香片,坐在大沙发中环视四周:屋内没有什么陈设,东西少得可怜。丁皓没有把这里当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业没什么美学概念,粗鲁的长相言行,倒是与垃圾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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