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都市童话系列)(27)

作者:席绢


真正的怜爱不是嘴边上成天挂着甜言蜜语来表示。

朱浣浣知道自己非常幸运,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更幸福的是,他们会一同走过未来每一个日子,建立一个家——

不期然地,水晶略带哀愁的神情跳入她脑海中。她抬起脸看丁皓,他正轻轻地以手指拨弄她发丝。

“水晶与石强——究竟怎么回事?他们在热恋,可是我却闻到绝望的味道。”

恋爱应会使一个女人容光焕发,更加活泼开朗不是吗?但水晶翻倒变安静了,她的直爽活跃已变得好牵强,忧愁是她眼中抹不去的颜色。浣浣感觉到,她爱得很辛苦,并且毫无希望,才会让水晶在短短几天内挥霍她的情爱;她的感情向来十分内敛冷静,可是现在她非常热切几近疯狂——

丁皓将她搂得更紧了一些。

“我有没有说过东方磊要收石强当徒弟?”

“有呀!那又有什么关系?”

“石强必须有足够的本事才能成为‘死神’的接班人;首先,他必须成为一个律师,熟知各国法律与国家法,还有他至少要学八国语言才能在世界各地畅行无阻。‘死神’的工作是尽量让不法之徒接受法律制裁;而连法律也制裁不了的人才用黑道手段终结。下手杀人不得已的行为;所以当律师是‘死神’工作第一要件,又可掩护身份。石强得到美国重新学起起,这样一来,预计是十年。”

“那水晶怎么办?”朱浣浣低叫。哦!水晶打算打算放石强走;她明白水晶一定会那么做。

丁皓捧着她的脸。

“她一定得放石强走,否则他们同样没有未来。”

“放他走,就能保证有未来吗?”

“有的。只是两人势必要苦上一段日子了。”他起身拉住她手,往林荫步道缓缓走去。

浣浣沉思良久,看向树梢的初芽,叹了口气。

“女人的好条件这么容易伤男人的心吗?如果今天你与石强有一样的身世,你一定不会要我吗?”

“要不起,也不敢要;尤其在不知道自己有任何存在价值之时。”光他目前的样子就差一点不敢要浣浣了;如果再加上石强那种飘零的身世,任他有再强的占有欲也不敢碰她一下。

“那么——我们只有祝福他们了。”

并不是每一个恋情都会有结果;得之是幸,不得是命。

丁皓扳起她小脸,略带醋意。

“女人,我们正在约会,可不可以只想我们的事就好!你这样一张脸,别人还当我欠了你一千万没还似的。他们的事让他们自己去面对;如果你敢再忽视我,我就要自力救济了。”

小孩子的脾气又耍起来了。朱浣浣甩了一下长发,柔媚地站在他面前,用温柔得快迷死人的声音说道:“哦,要如何自力救济呢?才一大早呢?大英雄,你不会是想现在就勒死我吧?那剩下的大半天谁陪你约会呢?”

他一本正经地摇头。

“你现在靠山太多了,我哪敢动你一根汗毛?还没碰到你就尸骨无存了。”

朱浣浣得意地扬起小下巴。

“那么,也就是说你的自力救济根本是虚张声势罗?”

一抹狡黠闪入丁皓眼中,他脸带邪笑依近她。

“是呀!我什么都不敢做,不过——欺负一下你倒无可厚非;看‘一指神功’!”只狼手往她腋下探去。

朱浣浣尖叫而逃,没命也似的跑——搔痒可让她吃不消,她最怕痒了——而丁皓恐怕打算欺负她到底,穷追不舍,挑了柔软草坪向她扑去,两人就像小孩子似的在草皮上打滚;浣浣在他的“一指神功”下又笑又叫,眼泪都流出来了。她全身尽可能缩成一团,却还防不了他的攻势,最后当然只有投降的份。“我举白旗,不玩了!不玩了——丁皓!”她紧紧搂住他的脖子,翻身压在他身上,终于让他住手了。

他将脸埋在他胳肢窝中娇喘不已,同时也听到他有力的心跳与血液奔流的声音。他悄悄环住她腰。

“浣浣。”他低唤。

“嗯?”她脸蛋依然嫣红,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溢着毋庸置疑的柔情看着他。

“我想,我等不到夏天了;这件事结束后,我们立刻结婚,好不好?”

“可是我哥哥还有五个月才能回来。”她希望她仅有的亲人能在场。

丁皓笑她的单纯,这点他早想过了。

“你想,王平志垮了,你们朱家的公司退出来后该谁来接管?当然是你哥哥回来当龙头;他还用得着再听王平志的话守在国外吗?”

“可是,王平志与我家的公司无法分家,他垮了不就等于我家也垮了吗?”她发现她一直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王平志手上握着的有一半是她父母努力一辈子才打下的江水哪。

“损失是一定会有的,但我们尽可能减到最低;而且这一次冠人动用孟家力量,要对王平志恶意退货,使他因那批庞大的存货囤积不出而形成资金周转不灵,最后导致破产。但那也只是短暂的假相,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时,冠人会处理朱家与王家拆伙的事,他有法子将破产归到王家头上,造成朱家无辜的结果;届时王家的公司会被查封,被法院拍卖至一无所有,而你们朱家顶多重新来过。然后孟家会再向你们买那一批存货,可以让你哥哥立即成为富有又成功的商人。”

朱浣浣睁大眼看着他;事后的问题他们也早已想到处理方法了?她这才发现这些每天吃她做的饭菜、在家中泡茶聊天的人有多么了不起了。即使当水晶绘声绘影地说着每一个大人物的来历;尤其孟冠人与丁皓的过往,有多么传奇时说真的,她真的半信半疑——他们这两个成天像小孩子似的吵架、抢东西吃、乱丢垃圾,这哪里是大人物的行径!

可是,真正做起事来就与平常大不相同了。

“我该崇拜你,还是该崇拜冠人?”她感激地问。

丁皓霸道地说:

“你当然要崇拜我;虽然孟冠人有着一颗了不起的头脑,不过通常都是我来决定方向,然后丢给他去策划,并且也是我在动手执行。你说,我这么努力,你是不是要多崇拜我一点?”

“我当然第一崇拜你。反正冠人那颗金头脑自然会有心仪他的女人去崇拜。”她叹了口气;自己只明白计划的大纲,然而其他细节所知太少——其实知道多了对她并没有好处。她亲了亲他的唇说道:“为我保重,丁皓。我不要你对我说太多,因为那只会令我担心;而不管我多么担心,事情仍得进行下去,虽然危险性依旧不减。我只要你千万小心。”

“我知道,我还想活着娶你;玩命玩了三十年,现在我有珍惜生命的理由了,哪敢再漫不经心?安心等着当新娘吧!今生今世除了我,任何人都甭想碰你。”他拉下她,深深地吻住她花瓣一般娇美的红唇,印下他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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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时序虽然已入春了,可是在美国,应该还是冬天吧!白水晶失神地看着一件深咖啡色的真皮大衣——石强穿了一定很帅气。这件大衣的尺寸比一般的还大,看了一下厂牌才知道是法国进口的;正合石强的体形,却不合一般台湾男人的身材。

冬衣已经在打折了;这件皮衣虽已打了七折却仍十分昂贵,然而她仍掏出信用卡买下了。

如果能,她要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守在石强身边,充分把握这仅有的十天;可是她与石强都有正事要做。她目前开始整理那一大堆犯罪资料;石强今天与他的师父出门探“风云堂”,他们能有的时间少得可怜。她真傻——每一个人的眼光都在这么对她说。

爱上一个人是毫无理智可言的。其实,她并不是苦苦死守着一份单恋,他们俩也是两情相悦,只是阻碍太多,导致不得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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