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都市童话系列)(18)

作者:席绢


“你的意思呢?”丁皓问着,而大家同样期待她的回答,除了一旁气得牙痒痒的方秋萍除外。

她淡淡一笑。

“我比较喜欢在有情调一点的气氛下谈婚事。现在,吃饭吧,都快一点半了。勇叔,一起来吃吧,我再把菜热一热。”

丁勇笑了笑,站起来。

“不了,我们早已吃过,现在我得去方家解释。秋萍,走吧。”

方秋萍怒视朱浣浣,踩着高跟鞋悻然而去。

丁勇走后,白水晶关上门,先开口:

“从今天起,丁皓,你最好二十四小时将浣浣拴在腰上。”

“他们不敢惹我,除非不想活了。”丁皓坐在沙发上,将浣浣一把拉到他膝上坐着,深深闻着她颈子的幽香。

“这桩还是个未知数,先解决王平志那档事!我想他会是第一个上门送死的。”孟冠人淡然说道。

水晶似乎闻到一丝血腥味,有些振奋地跳到孟冠人与丁皓中间茶几上坐着。“有什么好玩的计划吗?”

“少不了你的,女侠!”孟冠人回应。

只有朱浣浣不甚明白;他们怎会都当她是被危险环伺的小红帽?这真是荒唐!偏偏他们三人均是一副煞有其事的模样。

“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正在发生中吗?”朱浣浣看着丁皓。

三人同时对她摇头,然后一同起身走向饭桌去吃那中断的午饭。丁皓始终牢牢握住她的手。

留给朱浣浣一头雾水。

第六章:

白水晶在丁皓的公寓逗留到晚上十点,就是为了要看石强。

但石强却一直没出现。白水晶忍住心中的失落,告辞走了;要不是她有一身武功,她真的没什么勇气走过“凌月巷”这条龙蛇混杂、恶名昭著的巷路。中午经过这条巷子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时值深夜,可真是有得瞧了;聚赌的、打架生事的、吸毒缩在墙角抖瑟的,还有贼头贼脑用邪恶目光窥视外来客的,像是随时准备抢光你的钱,拨光你的衣服似的。尽管警方一再扫荡,但凌月巷依然盛名不衰;一批一批的人又进驻。这里也算是贫民巷;三三两两的乞丐倒在路边;懒懒不动、衣衫不整,身前放一个小盆。而关起门与外界隔绝的屋子里头,传说是一间间的私娼寮,但未经证实。由窗口看到里面一盏盏昏黄的灯光,隐隐约约传来叫嚣与吆喝声,是赌场吧!这的确是一条黑暗的巷子。

越走,她心中越是沉重。她是学法律的人,对法治社会怀着使命感与憧憬;但,诸如此类不见天日的阴暗面依旧存在着,她却是无能为力。法律专为平常老百姓而设,为的是惩治破坏社会祥和的坏人。好人与坏人之外,社会上还存着少数堕落的人,虽没做大奸大恶,却聚集在一小方天地做些小奸小恶,自我毁灭。这些人不多,但绝对是存在的,台北市可见,就在这里。

陷入自我情绪过深,以致于没发现有人正悄悄靠近她。在这个人扑向她时,她本能地利落闪过,却不料这只是虚张声势,身后陆续又有人撞倒了她,再一个人又抢走她的皮包,然后几个人飞快没入人群中。白水晶所有重要文件全在里面,哪有不追的道理;一对三,她还是有胜算。娇小的身躯矫捷利落地在人群中穿梭,直直盯着那个抢她皮包的人,她以为那是很简单的,可是她料错了;在人群中会突然伸出一只手轻薄她的胸部——虽然她闪得过,却非常辛苦。

“走开!闪开!”她不客气一一回报五指印——虽没一个近得了她的身,可是却与歹徒愈离愈远了。

石强下了公车,就见三个少年之中有一个手上紧抓一个名贵的女用公事包,慌慌张张从凌月巷跑出来。他们抢了人?他知道自己不应该管的,任何不知死活的人在这么晚走入凌月巷,得到的下场都属活该。但这三个少年令石强皱眉;他们平常乖乖地打零工,卖口香糖赚钱,一向安分守己是凌月巷中最不可能为非作歹的小鬼,现在竟然也开始做起这种歹事了!

他在少年跑近时,一把抓住为首的那个少年。

“小林。”

“放开啦!放开啦!”三个少年脸色更加惨白了,他们认出这个人是丁皓身边的人——凌月巷中人人当丁皓是神、是煞星,尽可能躲得远远的。在巷子中混的小太保、小混混,全是黑道份子眼中不入流的角色,对那些真正的老大全怕得要死,更不敢惹老大身边的人。听说这个人也是大有来头,杀过的人可以放血流成一条河;传闻实不实在没人知晓,可是她是丁皓的人总错不了。

石强正要质问,就听见有人叫他。

“石强!”白水晶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过来,双手抓住石强手臂喘气。“他们抢了我的皮包。”

三个少年全低下了头。被抓住的人不再挣扎,其他二个也没逃跑的念头。洗得发白而破旧的衣服全沾上了冷汗。

“你怎么在这里?”第一眼石强就立即认出来了。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一直记得这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白水晶当然有一大堆话要与石强说,但不是现在,当务之急当然是要先解决这件事。

“等会再聊。”她对石强一笑,转而凌厉地看向三个才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年。“即使你们未成年,抢劫被抓也会判个十几、二十年,你们为什么那么想不开要抢我的皮包?”被抓住的少年拒不回答。石强浓眉又挤在一起说道:

“说呀!小林。”

白水晶好奇地说道:

“你们认识?”

“他们住在巷子中一向安分守己,今天大概是第一次作案。”石强回答,看向小林后方那个眼泪快流出来、年纪最小的少年。“阿吉,你说。”

“请你不要对丁先生说,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好去了。”那个叫阿吉的少年忍不住哭了出来。他们想到这个小姐与石强认识,也许她也是丁皓的朋友。

另外两个少年眼眶全红了起来。

“那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水晶问。她忍不住开始猜想这些应该去上学的孩子,为什么会混在这边、看他们穿着似乎也混得不好。他们不像坏孩子的样子,只是有一点倔强、有一丝晦暗,没有正常孩子该有的青春与希望;这些孩子,来自哪一种家庭?

那个交阿吉的少年又说了:

“是阿婆啦!阿婆生病了,要开刀,可是没有钱,医生叫我们回来,有钱再去;如今她连药都吃完了。”

石强与白水晶对望一眼,石强问:

“谁是阿婆?”

阿婆是一个靠拾荒维生的老妇。三年前这几位少年从孤儿院逃出来饿得奄奄一息时,是阿婆收留他们住进那间仅有、并且潮湿会漏雨的破烂小木屋中,将她少而又少的衣物无私地与这三个少年,并且没让他们走入歧途,因而他们制间培养出祖孙般的感情。而今,阿婆长期的腹疼被证实是子宫瘤,已到非切除不可的地步;但他们没有钱,在三餐都成问题的惨淡日子中,连卖止疼药都是奢侈的。他们真的一点法子也没有了,才决定学别人冒一时风险,抢劫不劳而获的钱财。

“你们——要赶我们走吗?……还是要送我们去坐牢?”另一个少年畏怯地开口,面如白纸。

水晶与石强无言地交换一个询问的眼神:怎么办?虽她已无意告发这三个少年,但他们的困难依然存在,他们仍是会铤而走险找别人下手;若要帮忙,不是光替劳阿婆解决医药费就够了,这三个少年的问题也无法坐视不管吧!她衡量了一下道:

“走吧!先送阿婆到医院。”

三个少年都愣住了;而石强笑了。她稍稍失神地看着那抹罕有的浅笑。

“你们——”为首的小林终于开口了,不敢相信地瞪着这两个陌生人。她希望他们遇到了贵人;可是十七年的岁月教会了她一个事实: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所谓好人、慈善家全都是批这羊皮的狼,他们是人人歌功颂德、乐善好施的大善人,可是背地里却与孤儿院院长合作,将一个个孤儿贩售到海外——他的妹妹就是这样不见的,而别人却以为她被好人家收养走了。他们年纪大一些、不易脱手出售的少年,则在拳脚中受尽欺凌,被训练成为小偷、扒手,或是沦入乞丐集团。他们逃出来,是因为别人判定他们只适合当乞丐,在多年拳脚下犹当不成好扒手,于是决定让他们残废;少一只手、少一只脚,赚取同情与金钱。原以为外面的世界至少比孤儿院好过,但命运并不曾善待他们……他们被街头混混修理;没有身份证又是童工,被不法商人安排与偷渡客一同工作,得了温饱却拿不到钱;三四十个人全窝在工寮中生活,既要躲警察,又要没命似的日夜工作。最后在警察突袭下,所有偷渡客一网成擒,而他们三人只好又再度流落街头,过着不知何从何去、任人欺凌的日子。知道阿婆的出现,他们才真正知道什么叫温暖,虽然生活同样困苦,可是他们已经很满足了;他们不必再睡路边受冻,不必翻垃圾桶与野狗争食。在拾荒与卖口香糖中颤抖的赚取到微薄的钱财;一百元、二百元,当他们一齐放入竹筒扑满中时,仿佛放入的是全世界唯一的财富。他们也开始编织幸福的美梦:要买大房子接阿婆一起住,要买好吃的、好穿的,要过好生活……他们以为他们存得够多了,但比起阿婆住院开刀要用的钱一比,他们才知道自己真是天真而且贫乏得可怜;十万元与三千元要怎么比?而三千元却是他们省吃俭用一年半好不容易才聚成的财产,要存到十万元,只怕赚一辈子,不吃不喝也存不够呀!于是他们的幸福又破灭了,又正视现实的残酷与老天的作弄。世界上,没有好人,更绝无富有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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