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不必太痴心(都市童话系列)(18)

作者:席绢


“几时我的人身自由权由你控制了?你的行为像是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谓的“一走了之”,我没欠你什么。”

他猛地将脸别开了下,似乎想甩掉什么。又似乎想理清些什么。然后再度将面孔正对我:

“你搅得我一团乱。”

“是你自己摆不平,不必牵连到我身上。”近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喜欢与厌恶,矛盾的感觉刺得他几乎是坐立难安。他喜欢我,却也厌恶自己竟然去喜欢一名“用来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实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却认为我也有责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头看手表。想着登机时间,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这一班;楼公子千里迢迢追来桃园,当然不会白白地放我走。我说过,他不是会做白工、浪费时间的人。

“找个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着火了。”

他一手接过我的行李,拉着我上他的车。问也不问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开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长长一口气,忍不住在车上就与他谈了起来。

“你想要什么结果?娶我吗?”我故意娇滴滴地问着,直向他的火气挑战。如果“喜欢上我”已是滔天大罪,为他理智所不容,那么“娶我”的念头恐怕濒临地球毁灭吧!?我不想验收自己挑战的成果,一手搁在窝边,撑着头看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青山绿景。

他绷紧的声音传入我其中:

“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弄明白。”

这些话恐怕是楼公子用词中,低声下气的最极限了。

我轻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画圈圈,描绘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么?”他问。

“你曾经喜欢过某个女人吗?”

“当然,但绝不是你这一类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对都是清纯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欢上烟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会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这种结局才有醒世的意义,告知天下女子千万要单纯天真如婴儿,才会有幸去当男人的正室与最后恋人;如果不单纯不天真,不保护好自己那片薄薄的处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当配角,饰演坏女人,没有当正室的命,了不起给人藏了娇就算好下场。

可是,当了正室并不代表会是丈夫最后的女人;最后的恋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后与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间没有绝对,女人何必为那不值得的头衔、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买家电一样,也有保证书、保证期限,能担保男人守贞自律,我会完全臣服于那个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会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时代在变,婚姻也在变,唯一可说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灭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问题;这一点上头,女人后来居上,不让男人专“美”于前。多好,各自找乐子,公平嘛!但,时代变成这样,人类还要婚姻做什么?我不知道。可是恋爱的完成式在于套上戒指的那一刹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类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变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为前提,那么楼公子“喜欢”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难安了。谁会逼迫他喜欢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于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严,喜欢上我这种女人会令他自怨自鄙。“高贵”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欢同等高贵的女人,即使不要求处女,也要是只会为爱奉献的圣女,不能是我这种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样多的面貌、怎样难捉摸的个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钱的男人就是怕女人为他口袋的钱接近他,玩玩可以,但当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头想想自己,其实我并不明白自己为何让他看上,居然在谈好分手后却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罢了!但那并不稀奇。在楼氏机构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浓妆淡抹任君挑选,清纯冶艳应有尽有。只要他这名公子哥儿一钦点,用钱去砸或用鲜花去取芳心,还怕不手到擒来吗?那他巴着我不放做什么?

“为什么喜欢我?”我问。

“你认为我会喜欢你?”他口气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种方式问:

“当初为什么点召我?”够“尊重”他了吧?给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将车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个红灯路口停下来面对台北市必然的塞车,也让他得以回答我;时间多得很。

“你的某些神情很特别。”他压下车窗,燃起一根烟,侧着面孔看我。“除了娇媚之外,在无人注意时,你像在玩弄你周边的一切,以一种置身事外的看戏姿态看别人表演;就这一点,使得你散发的气质异于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纯女也行,你就硬是不同。其实你的容貌不是特别出色,但你吸引人。”

“那么,既然说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愿表白的敏感处,他一手将烟捻熄,车子开始在车阵中蠕动而行。

“我说过,我需要弄明白。也许真的是我还没厌倦你。如果你真的是个好情人,就别再在我面前上浓妆,将头发吹得像铁丝。”说完,伸手拨弄我的头发。

“为什么我非得配合你,给你时间去讨厌我呢?”

“你别无选择。”他微笑:“你聪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轻重,在恩客面前你没有自尊与自我。如果要讲清高,你就不会让我用钱收买。”

这是最现实的一点。我叹息而笑,我的老天,这个男人不哄女人之余也不容我这种女人去清高自负。在金钱代表一切的两性游戏中,就什么也不必谈了。

所以他占尽优势。谁叫我去强惹他呢?

想来,说清楚时,他一点也不含糊;这男人无情且犀利。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层次的战斗;既然出国不成,那就来玩个彻底吧!

只是会有怎样的结局,我就不知道了。

***

我并不反对他强要我住到他的地方,并且坚持不让我住回我的小窝;他以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赠予。一直以憎恶的眼光去看待。他载我回他的公寓,同时也将公寓赠予我名下。

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值得艳羡的,瞧,才区区几个月的服侍,居然赚来一层近五十坪的华丽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义意——他是个有洁僻的男人;这个公寓一旦让我或其他女人住下来了,他就不要。嫌脏。

正式同居对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楼大少从不与女人共居一处的,并且他同时与许多女人来往,此刻却与据传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复燃,并且同居,这是何等的大新闻啊!

也不过三天,我就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真不知道我该不该自动在台北市游行一周,让人一饱其好奇心,免得有人千方百计要来拜访我。

当然我不会笨得再回到楼氏工作。我做起了一般情妇该做的事:花钱、闲晃。

但那种好日子并没有过太久,我那些异母兄长们居然一个个找上我,我才知道了一件大事;这件大事让我有可能在成为富婆之前先遭人暗杀。

我说过,我父亲的那些妻子们都很厉害,委身于他那么多年,为的还不是财产。那么,如果老头的意愿是将百分之五十的财富丢给我,其他才让他人均分,谁会服气?理所当然,我就该死了。

我不急着跳脚回南部找老父理论,我想他老人家正吃得很撑地等我回去,暂时没空理他;反正也许多年没看到那些不算家人的家人了,让他们一个一个来看我,倒是挺不错的。

当大哥锺晓云、大弟锺峻亭先后找过我之后,第三个找上我的居然是父亲的小妾。才三十岁的冯诗茹抱着她才五岁的儿子锺岘孺来看我。

席绢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