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龙舌兰(30)

作者:莱福特莱特


他记得,小时候妈妈在厨房忙活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站在厨房门口静静看着,等着妈妈端好吃的给他。

那时候他觉得生活就是这样的,可后来就再也找不到了,他的人生也偏离了原先的轨道。直到现在,在虞笙身上,他又找到了熟悉的味道。

那个曾被他按下去的念头再度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虞笙如果不是哥哥的女朋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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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在虞笙将最后一道菜盛入盘中时,电饭煲刚好跳到“保温”。她拿出两副碗筷,用热水烫过以后将其中一只碗递给孟雪时。

“你自己盛,吃多少盛多少。”

在家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孟雪时从未听过这样的要求,愣神的同时还是乖乖从虞笙手里接过饭勺,给自己添饭。

等他端着饭碗在餐桌前坐定时,台面上已经放好了三菜一汤。蒸腊肠、葱烧豆腐、辣炒鸡杂,和一碗番茄蛋花汤。

比起张家那桌山珍,虞笙做的菜只能说很家常,而且速度快,总共也就花了半个多小时而已。

“我自己做菜都图方便,所以也不是什么硬菜,你凑合吃吧。”

即便虞笙这样说着,但眼前的菜色还是让孟雪时食指大动,加上他是真的饿了,也没跟虞笙客气,低头专心吃饭。只是对比他在家里像完成任务一般的进食,在虞笙这里,他倒是细嚼慢咽了起来,像是为了不辜负眼前的每一道菜似的,吃得很认真。

虞笙见他吃得挺香,也放下心来,她咬了咬筷子,踟蹰再三还是问道:“你爱吃鸡杂吗?”

孟雪时看着那盘几乎推到自己眼皮底下的辣炒鸡杂,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回道:“我不挑,挺好吃的。”

“那……你要不要多吃点?最好都吃完,别浪费嘛。”

望着虞笙隐隐期盼的眼神,孟雪时眉头跳了跳,随即像是戳破了什么一般,戏谑地问:“你怎么不吃?”

虞笙缩了缩脖子,渐渐远离那盘鸡杂。孟雪时从未见过她这么怂的样子,一时间也觉得有些好笑。

“我不爱吃内脏……”

“那你为什么还买?”

虞笙磕磕巴巴:“我贫血。”而动物内脏富含铁元素,对补血有很好的效果。所以虞笙即便不爱吃,也遵循医嘱,每周都会买一次动物内脏,像吃药一样逼自己吃下去。

孟雪时看了她一眼,干脆利落地端起那盘鸡杂,几乎将其中的一半都划进虞笙的碗里。虞笙望着自己碗里如小山丘一般的鸡杂,少见的慌张起来。

“哎你干嘛啊!”

“吃!”孟雪时故作凶悍,“贫血的小孩没资格挑食。”

虞笙抬头看了他一眼,没底气地小声嘟囔:“吃就吃,这么凶,小冰山。”

孟雪时扫了她一眼,嘴角划开一抹笑意。

吃完饭,孟雪时自告奋勇去洗碗,虞笙就跪坐在茶几边画她的设计图,眼看着时间过半,其他动作快的同学早就开始选布料准备做成品了,而她却还在初稿里打转。

撑着头,眼神在眼前的一堆设计稿里转了几圈之后,虞笙也没能下定决心选择其中一个方向深耕。

孟雪时擦着手从厨房里出来,看见的就是坐在一堆设计稿里的发愁的虞笙,他随手捡起其中一张稿子,就见图纸上,一个长发男生穿着一身热烈的红。

“你画的是我?”孟雪时一边看,一边在虞笙身边的沙发上坐下来。自从知道虞笙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之后,孟雪时也整个人也松快了许多,不似刚来时那般局促了。

而与此同时,虞笙也彻底接受了“孟雪时在她家里”这个事实,变得随意而松弛。

她趴在茶几上,手扒着她的设计稿,语气里满是颓势:“是啊,都是你啊。”

孟雪时从未见过她这一面,便学着虞笙的样子,从沙发挪到地上,抱着长腿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一边饶有兴致地盯着她手里的设计稿。

“可是这些看起来好像都只是初稿。”

“连初稿都算不上。”虞笙叹气直言,“充其量就是那种填色游戏的程度。”

这么说倒也不错,好多稿子上面,虞笙也只填了一些主色而已,线条细节还什么都没有。

“没有灵感?”

虞笙摇头:“灵感爆棚,但是很缥缈,抓不住。”

抓不住又怎么称得上是灵感呢?

孟雪时虽然做过模特,但对服装设计却不太了解,所以也给不了什么建议。但看着眼前陷入苦恼的虞笙,他又觉得自己作为她的模特,好像应该说些什么,哪怕是安慰的话呢。

正当他准备开口时,就听虞笙轻声说道:“如果我的作品真的能选上,那明年二月,应该是你时隔三年重新上T台吧……”

孟雪时错愕,心脏上像是被谁轻轻敲了一下。

“如果我的设计不够好,会连累你……你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期待你能重回T台。”想到这,虞笙眼里的光渐渐暗了下去,她不由得心生退意,“要不你还是别做我的模特了吧,其实这个大秀我也不是非参加不可,而且我也未必能入选……”

她话还没说完,孟雪时就将她手里所有的设计稿拿了过去,一张一张翻看。

“你这次设计的主题是什么?”

“无法言说的爱。”

是个很暧昧的主题,既不能明晃晃的表达爱意,又不能太过含蓄,而暧昧的界限又飘忽不定。

设计稿被孟雪时拿走了,虞笙干脆拖过垃圾桶,开始削她的画笔。

“其实,我挺能理解这个主题的,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现它。如果真的让观看的人感受到了,那不就变成‘说出口的爱’了吗?”说着,虞笙叹了口气,“也没准,我根本就不懂爱是什么。”

“怎么会。”孟雪时接话,“你和我哥拥抱接吻的时候感受不到吗?”

手中的小刀猛地一顿,来不及收回的手指差点撞到刀刃。

“如果我说,我跟你哥根本没接吻过,你信吗?”

孟雪时猛然抬眼,虞笙略显寂寥的神情就这么撞进他眼里。

“我跟你哥,开始得很仓促,其实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我交往,我和他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穷学生,而他家境优渥,事业有成,长得又帅,是很多人眼里最佳的交往对象。”

“谁说的,你一点都不普通。”

“是吗?”虞笙不信,只当孟雪时是安慰她,“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好像只有‘成绩还不错’这一点了。”

不是这样的。

孟雪时在心中无声地反驳,对于从小生活在畸形家庭中,想要逃脱却无能为力的他来说,他太知道虞笙身上的这种独立、聪慧、清醒又情绪稳定的特质有多可贵。同时他也知道自己的哥哥为什么会选择追求虞笙,但就是因为他知道,他才不能说。

面对眼前陷入自卑中的虞笙,孟雪时心中涌上来的愧疚感几乎要将他溺死。但同时,在听到虞笙说她和张京柏不曾接吻之后,他的心里又感到莫名庆幸。

而这份庆幸源自于哪里,他依旧不知道。

他觉得自己迟钝,可偏偏又不知道关窍在哪里,只能迷茫地乱撞。

最后,他只能放弃寻找出口,恢复到那个厌世的孟雪时。

“其实不懂爱情也没什么,我反而觉得爱情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好像什么肮脏的事,一旦以爱情为借口,都变得高尚起来了。”

人类社会中,“爱”向来是被人高高捧起的奢侈品,很少见有人像孟雪时这样将它贬低到尘埃里。

但当孟雪时说出这句话时,虞笙竟也无法反驳,因为她的爱,也并非那些情歌里描写的那样晶莹剔透又完美无瑕。毕竟她也是其中一个,利用着张京柏和自己的关系,扯着用“爱”做的旗帜,遮掩自己想要接近孟雪时的目的,心怀不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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