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团灭漫画的结局(24)
作者:世界兔
迪特苏连忙点头。
因为没钱所以只能上街去兜卖钢笔。平常也只能拣一些机械报废物进行鼓捣。
“我希望你用魔导石打造一个护臂和护肩甲,左肩左臂吧,尽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做轻,不必花哨。”
“魔导石?护肩护臂?”迪特苏愣住了。
“我家里养了个鹰……嗯这之类的宠物。”英格尔想起菲涅那日渐锋锐的爪子,冷汗下来了,那一爪子上来,他手臂肯定没了。
“魔导石材料我给你送来,对了最好在上头做一个魔石镶嵌口,内侧要做一个柔软的垫,手臂尺寸你可以当场测量。如果做得好我再继续找你做……”
迪特苏早就拿出小本子在记要求了。
“另外,做一只用魔导石笔尖的钢笔。我想做点实验……”
记完测完尺寸后他呆了一会儿,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从未见过各方面都照顾的如此妥帖的金:主了。
态度非常温和,要求那么仔细,资金材料非常慷慨,时间要求也很宽松,仿佛在给他送钱一样。
诺梨华捏了下他的手臂,“怎么?还乐傻了?”
迪特苏憨笑一下:“你才是,遇到这么好的资助者,你比更我开心才是吧?”
英格尔看了下这个工厂,“这里是废弃工厂改造的工作间吧?”
迪特苏挠了挠头,“嗯,是我过世的舅舅留给我的。”
“你想不想去贵族街区那边,我给你置一间工作室。”
诺梨华和迪特苏两人都愣住了。
英格尔又道:“当然,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思,如果你觉得这个地方舒适,那我就差人送到这里,以后商量事情我也过来。只不过我讨厌麻烦,离我家近,我就不用走远路了。”
诺梨华傻眼了,她原本也是平民出身,在成为贵族养女之后社交圈混了一段时间,她所知的贵族,他们的思维模式可不是这样的。
普通的贵族,如果怕麻烦,首先是不会亲自踏足这个地方的,更别说和她一路走过来。一般贵族都是把平民叫到家中去办事。
如果贵族亲自来了,能想象还会嫌弃这个地方又小又脏,拿着手帕捂嘴。
英格尔见两人都哑然,皱眉。
【还是很讨厌贵族做派吗?】
“我无意给你们压力,要是真的不愿意,就当我没说,我找个人给你打扫工作间总可以吧?”
迪特苏反应过来,差点舌头打结:“不不不不不我很乐意!就是怕太麻烦公子了!”
傻了才不接受这么优厚的条件。
诺梨华嗤笑一声:“你该不会以为吃不上饭的穷人会有什么没用的假清高吧?”
英格尔被她戳中只得无视,“你没必要感到负担,你以后帮我做东西就行,当然,你帮别人做也行,只需要征得我的同意。我付你相应报酬,你好好工作,我们各取所需。”
迪特苏雀斑脸涨红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配不配得上这样的报酬。
诺梨华拍他的肩膀,“这家伙的才能我保证,不过公子可不地道,竟然顺道挖了我的墙角。”
“他还是你的朋友,况且我又没阻止他做别的。”
“要不然也让他改造一下那个无轨车吧?”
“别叫无轨车,就叫车子。听着怪怪的。”
第14章 学院(7)
“菲涅!”
英格尔吹了声口哨,抬起手臂。
天空中兜圈的雪白狮鹫拍打着两对翅膀,爪子稳稳勾住英格尔的护臂。
英格尔左手往下一沉,勉强把它带到胸前,用手指勾了勾它的下巴:“宝贝,你好重啊……”
【果然家里伙食太好了,这家伙长的也太快了。】
实际上这还是缩小后的形态,其实在马戏团里的时候,它已经可以变成原样了。
在家里第一次带它出来,它也忍不住变大过一次,变成了足足有四五米高的怪物。
两对翅膀一展,腾上天空,遮云蔽日。
后来做了护臂和护肩,慢慢训练它,这孩子也很聪明,很快就学会了。
但他的臂力通常还是力不从心。
在喂它鱼,开始欢叫的时候,英格尔指尖一划。
空中出现了藏语的“翻译”的魔咒,他将这个魔咒轻轻送进小家伙嘴里。
然后菲涅的叫声便从无意义的嚎叫变成了能理解的语言。
“吃吃吃!鱼!好吃!”
虽然作为魔兽,比大部分野兽有灵性,但毕竟还是幼崽,不能说出复杂的意思。
但他又不知道如何教它,只能期望它长大后智慧有所增长吧。
把崽子搁在手臂上练臂力,他右手拿出魔杖,在空中不断重复着一划一划的动作。
原本需要一笔一划写出来的魔咒,他后来嫌烦,直接变成一条横线划过去。
本来没想过会成功的,但因为脑海中清晰地刻着魔咒的书写方式 ,真的成功了。
联想加魔力,这无疑大大缩减了施法时间。
但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
于是他就不断重复练习,提高成功率。实际上汉语和英语的成功率是最高的,神语和藏语成功率较低。也和语言的掌握程度有关。
这时,碧锡手持遮阳伞过来。
“以你的能力,期末测试似乎不算是需要练习的。”
“嗯,我自己练着玩。”英格尔轻声道。
学生的统一期末测试对他来说根本不算难,问题在于,他目前的导师欧必德教授,给了他一个课题。
一个是辅助骑士实战演习,另一个是与骑士对战。
前者他不害怕,后者他根本干不来。
“……老师,您说我直接投降行不行……”英格尔想到自己的对战对象是欧必德本人胃就萎缩了起来,脸色发青。
“试试有何不可?”碧锡完全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英格尔唉声叹气:“校长可是8级骑士……老师您上阵还差不多……而且我学魔法本意就不是为了和别人战斗的……”
况且反正他不会真的上战场,也没这个必要。
碧锡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脸,“你这个小家伙,才十几岁,怎么跟个三十几岁大叔一样,没点志气,只知道逃避,就喜欢唉声叹气。”
【里面就是个三十几岁大叔,我也没辙啊……】
被岁月毒打久了,早就失去了年轻人的朝气和天真。
“那你就当为研究做贡献吧,你以后可能不需要用到,留下的成果会造福后来的人。你不参军,也不从政,以后要进研究院吗?”
英格尔摇了摇头,进研究院,学院和教廷都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留在首都。
南特笛所在中央直辖区虽然不在东部沿海,但也靠近了,这边是魔兽入侵第二三防线范围之内。
他如果要躲避战争就必须在艾利克斯加冕之后带着家人逃到内陆去。
“唔,可惜了。”碧锡没有勉强他的意思。
英格尔由衷地道:“老师,我只是个比较惜命的普通人。”
“哈哈哈哈,普通人吗?确实,我也是普通人啊。”
碧锡无意义地大笑道。
英格尔紧张地喝了一口茶。
【你这个天才的8级大巫师在说什么屁话呢?】
入了十一月份,天气渐冷,他在学校的时候,身上得披着厚厚的斗篷,虽然又轻又暖,但着实太招摇。
于是他让迪特苏只做了一个小小的热石领针别在校服领口。
热石也是一种魔石,家中冬季常用的会产热恒温的魔石。
金色链子,红色魔石,只要注入很少魔力就能产热。一颗指甲盖大的热石能用好几个月。
其他贵族小姐公子喜欢他这个领针便纷纷效仿。诺梨华最早发现商机,申请了专利,在贵族圈售卖各种样式的热石领针胸针,还带起了一场流行。
英格尔在家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上面写的关于南北列车轨道建设的消息,于是在学校也和诺梨华也提了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