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之王[英美娱](89)
作者:十三木
“怎么会这样?”乔尼心有余悸,“那是爵士乐酒吧,怎么还有那么多我们的歌迷?”
他们坐上的士逃也似地回了家,就此意识到他们已经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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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如此出名,他们的专辑卖得如此火爆。
以至于BBC电视台向青鸟乐队发出了一个邀请。
原来,这家国民电视台正在筹备一档音乐排名节目。在这档节目上,不仅会定期公布热曲排名,还将邀请最流行的歌手或乐队上台演唱他们的热门歌曲。
“他们邀请青鸟乐队在首期节目做开场表演。”理查德说。
威廉很兴奋:“难道说BBC认为我们是现在最流行的乐队?”
“不只是因为乐队的热度,”理查德拿出合同,“还因为节目组看上了我们的一首歌。”
爱德华接过合同,研究了一下条款:“他们想要用《约定》做节目的主题曲?为什么?”
《约定》不是他们的热门歌曲,甚至可以说是他们乐队最不起眼的歌曲之一,就连公开演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这首歌是威廉写的。他与约翰·列侬曾有一个约定,“在流行的巅峰再会”。定下这个约定后不久,青鸟乐队就四分五裂,威廉一度以为这个约定永远无法实现。
直到青鸟与披头士在伦敦再会,威廉才重燃希望,他就在那时创作出了这首《约定》。
这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流行的巅峰再会。”
这是他和约翰·列侬心照不宣的秘密。
但是这层含义除了他们没人知道。威廉不明白BBC怎么会看上这首歌。
“这是一个绝妙的巧合,”理查德笑了,“这首歌的副歌不是一直在重复‘流行之巅’吗?太巧了,BBC的这档新节目就叫做‘流行之巅’。”
“他们之所以想用这首歌做主题曲,就是因为它的副歌异常契合节目主题。邀请青鸟乐队唱开场曲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哇哦,”威廉像海豹一样拍手,“他们节目组起名字还挺有品味的。”
理查德说:“我建议你签字,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对你没有任何坏处,还能得到一笔授权费。同时乐队还将在BBC的一档野心勃勃的音乐节目上唱开场曲,这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待遇。”
威廉想了想:“除了我们还有什么人参演?有出演名单吗?”
“有的。”理查德将名单递给他,“不过这只是BBC有意向的名单,他们并不一定都会同意参演。”
威廉接过名单,他只是在找一个名字。
霎时间,笑意挂上他的嘴角。
找到了。
披头士乐队赫然在列。
威廉再次回忆起那闷热的地下洞穴。披头士在舞台上流着汗,唱着节奏布鲁斯。那时他们和披头士都岌岌无名,但两个狂妄的少年约定要一起前往流行之巅。
“怎么样?威廉,你想去吗?”
“我们当然要去,”从回忆中抽身,威廉笑了,“我们当然要去流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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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约定》这首歌真的不熟,以至于他们还需要提前进行排练。
乔尼拿着乐谱念念有词,迈克尔转着鼓棒尝试不同的鼓点。爱德华倒是胸有成竹,抱着吉他端坐在那里。
威廉正在为吉他调弦。《约定》这首歌不需要钢琴,但是需要两把吉他。
威廉会的乐器不少,他究竟弹钢琴还是弹吉他,抑或是来几声口琴,全看歌曲的编排。
但总之,青鸟乐队的主唱常常也要肩负演奏的职责。在长期的练习下,即使吉他不是威廉最喜欢的乐器,但已经是他使用最熟练的乐器之一。
调音结束,威廉用拨片扫了一下弦。
琴弦充分地震动,发出明亮的嗡鸣。
威廉拿着拨片的手再次抬起,一晃袖口已坠上闪亮的水钻,简单的衬衫被华丽的演出服替代,排练室变为光鲜的音乐厅,威廉已然身处“流行之巅”的录制现场。
灯光、镜头、观众全部朝向同一个方向。舞台的正中心,现场星光最盛的地方,青鸟乐队的主唱站在那里,一脸泰然和平静。
即使这是拥有五千多个座位的宏大场馆,对青鸟乐队来说也只是平常。万人体育馆都去闯过,他们虽然年轻,但已历尽千帆。
威廉开始拨动琴弦。
他应该注视观众,或是注视前方,但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观众席的边缘,那是给演出嘉宾预留的座位。那里坐着他的老朋友约翰·列侬。
他看向的不是列侬,而是过去的自己。他的初心,他的梦想,他为音乐而鼓动的心脏。
威廉开口唱道:“那时你是个小男孩,住在小小的阁楼,将脚丫翘在墙上……”
许多歌迷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它不是热门金曲,从未在电台播放。它的旋律十分陌生,但是当他们静下来去聆听,突然发现它的歌词优美,富有诗意。
“保罗,”约翰·列侬对保罗·麦卡特尼说,“你听,这是威廉写给我的歌。”
威廉继续唱道:“你双眉紧皱,弹奏一把二手班卓琴。你说‘碾压贝多芬’。哼……”
威廉轻笑:“我说‘碾压贝多芬’。”
列侬继续和队友窃窃私语:“我和威廉认识,就是因为我手里拿了一张《碾压贝多芬》。”
他的队友受不了了:“行了约翰,别再炫耀了。”
“闷热的洞穴,无尽的渴望……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流行的巅峰再会。”
威廉指向列侬的方向,镜头顺势切到列侬。
列侬心照不宣地笑了,他伸出右拳,而威廉也变指为拳,和他隔空撞了一下。
接下来,歌曲进入了副歌部分,也就是节目组想要买下用作主题曲的部分。
鼓点进入,吉他疯狂扫弦,歌手的声音也变得响亮热烈:“流行之巅,我们来引领节奏!流行之巅,我们将重塑完美!流行之巅,是我们全部的梦……所以让我们一起欢呼,在这流行的顶点!”
威廉高高跳起,单手指天。
“嘭!”舞台上响起礼炮的声音,金色的碎片从天而降,在空中飞舞,映射出七彩的光芒。
台下的观众欢呼着,尖叫着,他们向舞台上那仿佛在发光的主唱伸出双手,却只能抓住破碎的礼花。
威廉喘着气,汗水打湿了他的刘海。舞台上的爱意强烈,虚浮,容易上瘾,就像这礼花一样精致华丽,转瞬即逝。
但是在这一刻,这一切都太过于美好,太过于舒适。观众的爱填补了他缺失的亲情,这种几百人,上千人同时给予的强烈爱意,也远比他从未尝过的爱情要令人目眩神迷。
威廉还记得节目组的要求,他拿起话筒,他的喘息声传入话筒里: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流行之巅!”
舞台上开始了灯光秀,这台BBC历史上最受欢迎的流行音乐节目拥有了完美的开场。
威廉和队友们一起退场,爱德华搂住他的肩,称赞他:“表现真棒。”
“时间还早,要去喝一杯吗?”这是乔尼。
“我的备用鼓棒去哪了?”迈克尔在问。
“嘿威廉,别忘了看我们一会儿的表演!”威廉路过披头士乐队,他们每人都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嘶,约翰的手劲真大。
他们在后台遇到了无数艺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每个人都向着青鸟乐队无比友善地打招呼,像是他们最亲密的朋友。
威廉感到昏昏沉沉,如在梦中,却又无比快乐。
他终于实现了梦想,此时他感到自己正在——流行之巅。
第59章 廷达罗斯猎犬
爱德华最近在和布里茨先生他们计划全国巡演的事情,经常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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