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之王[英美娱](63)
作者:十三木
人群开始躁动,一开始只是零星几个粉丝高呼着:
“玛丽莲呢?”
“我们要玛丽莲!”
他们被身边的乐迷制止,青鸟乐队没有理会他们,而是继续表演。但是很快,这些人聚集了起来。
他们开始齐声呼喊梦露的名字。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整齐。
“玛丽莲!玛丽莲!玛丽莲!……”
到了最后,其他观众已经不敢出声,让他们成为了体育馆内唯一的声音。
威廉先是坚持唱完了当前的歌曲,然后他皱着眉拿起话筒,正要说些什么。
爱德华确信如果让他说话,恐怕会和这些本来就很激动的观众产生更大的矛盾。
所以爱德华立刻按住他,阻止威廉的发言。
他凑过来使用威廉的话筒:“朋友们,请你们安静下来,听我说几句好吗?”
观众猜想他是要正面回应梦露的事情,于是他们渐渐安静下来,想听听他会说什么。
爱德华很少站在威廉的这个位置上。明明距离他平时弹吉他的地方没有多远,但是站在舞台正中央的感觉完全不同。
这是聚光灯的中心,人们视线的焦点。台下上万人黑压压地看过来,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爱德华深吸一口气:“我第一次见到梦露,和大家一样,是从电影荧幕上。”
“我和威廉看了《热情似火》,然后我就对那位天真甜美,纯洁如天使一般的女主演一见钟情。”
观众中发出了一阵微弱的笑声。梦露的粉丝们从他的话语中回忆起他们最初喜欢上玛丽莲时的心情。
“然后我立刻为她写了一首歌,”爱德华说,“我是乐手,只会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感情。在那时我默默无闻,做梦都不敢想象能与玛丽莲合作,甚至还能在她面前亲自演唱这首歌。”
“即使她今天来不了现场,我还是想要唱,我想用歌声传达我对她的喜爱与思念。”
爱德华的声音听起来近乎在哽咽:“下面这首歌,是一个特别的版本。我此生只会演唱一次——请大家聆听,《玛丽莲》。”
威廉早已退到钢琴边,将话筒留给爱德华。此时他默契地开始演奏,原版《玛莲娜》那活泼跳跃的音符变得温柔抒情。
乔尼和迈克尔立刻跟上,这种默契对他们而言轻而易举。
爱德华开口唱歌:“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迷住了我。你是大师之作,美神的化身……”
玛丽莲的粉丝默默地听着,他们还在消化着爱德华刚刚的发言。
爱德华那沉重的口吻,让他们意识到,玛丽莲可能真的出事了。
爱德华开始演奏间奏,他的吉他如泣如诉,近乎在哭泣。
有些感性的粉丝已经捂着嘴开始流泪。
当感情酝酿到了极点,爱德华抬高了声音,他的嗓音本来就沙哑,此时听起来简直声嘶力竭:“玛丽莲,玛丽莲,你是黄金女孩,拥有钻石般的心灵……”
他改编了歌词,威廉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这短短几个小时内想出了新的歌词:
“玛丽莲,玛丽莲,你是永恒的传奇,永远留在我们心中……玛丽莲,玛丽莲,你的优雅与尊严,永垂不朽……”
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副歌,几乎是正式宣告了梦露的离世。所有为梦露而来的粉丝都抱头痛哭,没人再扰乱演出的秩序,因为舞台上的那名歌手看起来比任何人都要伤心欲绝。
渐渐地,他们开始一边流泪一边跟唱:“玛丽莲,玛丽莲……你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永垂不朽……”
“玛丽莲,玛丽莲……”玛丽莲的粉丝与台上的歌手一起嘶吼着,唱出他们对玛丽莲深深的怀念,发泄着他们痛苦的感情。
人群的声音像是海洋,即使那些对梦露不太了解的观众也被深深感染。这首歌本来就朗朗上口,几遍之后,所有人都加入了合唱。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现场让歌迷一起跟唱的惯例,所以也没人知道,在体育馆内,多达两万名歌迷与歌手一起合唱,将是怎样震撼的效果。
铺天盖地,移山填海,凡人无法达成的伟力,却能被短暂地攥在一支麦克风里。
洛根注视着眼前的一切,惊叹不已。这一切都前所未有,这一切将震撼世人。
媒体的镁光灯闪烁如灿烂星河。甚至有人已经启动了摄像机——这历史性的一幕值得耗费他们的胶片。
“玛丽莲,玛丽莲……”
歌曲总有终焉,爱德华的声音渐渐微弱,他跪倒在舞台中央,泪流满面。
他低头遮掩自己的面容,舞台下的记者拼命按动快门,企图拍到他的脸。
演出结束后,爱德华跪倒在地的照片被紧急冲洗,送到主编桌上,排上重要版面,送去印刷厂,明天将在百分之八十的美国大小报刊上出现。
如果你问,那剩下百分之二十呢?
那些报刊,大概会炮制一些“青鸟乐队锒铛入狱”的谣言,配上青鸟乐队还未换下演出服装就被押送上警车的照片。
演出刚刚结束,青鸟乐队就被等待已久的洛杉矶警方带走。
当警察要将他们带上警车时洛根简直气疯了:“嘿!警官先生,他们不是犯罪嫌疑人,好吗?我们可以配合调查,但你们不能就这样把他们带上警车。他们可是公众人物,你们干嘛不干脆给他们一人戴一副手铐?!”
“有没有嫌疑我们说了算,”警官板着一张脸,“你再纠缠就涉嫌袭警,我可以带你一起走,并送你一副喜欢的银镯子。”
洛根感到不可思议,他确信这名警官恐怕也是对威廉他们抱有偏见的保守人士。
警车即将开走,洛根拍打着车窗:“什么也别说,我立刻给你们找律师!见鬼的条子,你们甚至不是美国人!”
第42章 欢迎回来
青鸟乐队刚刚结束演出,还未卸妆就被警察带走,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其妙。
警局内一片鸡飞狗跳,电话铃声不绝于耳。每个人嘴里都在念着同一个名字:“梦露。”
没人有空接待他们,混乱中他们被关进一间拘留室,见鬼,只有一张单人床,却关了他们四个大活人。
而且被关起来后,他们似乎就被人遗忘了。没人来找他们,更别提录口供什么的。
“这算什么?”迈克尔非常愤怒,他锤了一下拘留室的玻璃墙面,那玻璃居然震动了几下。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隔壁传来一道声音,“我只是个邮差,今早给玛丽莲·梦露家送了报纸,就被他们抓起来了。他们说我有嫌疑。上帝啊,这怎么可能!”
威廉不敢置信:“他们难道把我们也当作嫌疑人了?我们甚至从没见过玛丽莲!”
不远处一个弱弱的声音道:“你们也是因为梦露被抓的?我也是……”
有人在笑:“今天可真热闹,我进了这么多趟局子,第一次有这么多邻居。”
那个惯犯幸灾乐祸:“你们放心,我有经验。没有证据的话这些条子最多拘留你们48个小时,就是运气再差,两天后也能出去。”
“两天后?”爱德华自言自语,“明天我们就该去波士顿,要上一个电台节目……”
“真不愧是玛丽莲·梦露,我们这里居然关了娱乐圈明星。”惯犯桀桀笑着,“祝你们好运。”
青鸟乐队没经历过这种事,在异国他乡被拘留……他们明天的工作……合同……人人各有心思,氛围十分沉重。
“哈!你们都是什么表情!”迈克尔轻松地伸展四肢,往地上一躺。
那地上全是难以想象的脏污,乔尼肉痛地喊:“那是我一针一线缝好的演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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