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之王[英美娱](30)
作者:十三木
列侬:“……”
他觉得这一点也不简单。
威廉教给列侬这首歌曲的和弦。然后他们一起听唱片,聊摇滚。他们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点,他们同样是埃尔维斯的粉丝,他们都有一支乐队……
“你们甚至计划了一场公开演出?真厉害。”听说这一点,威廉感到很羡慕。
列侬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只是个随处可见的噪音爵士乐队,和我们一样的乐队在这里有上百个!我们计划在大英帝国纪念日庆典上完成首秀——就在罗斯街。只是不收取报酬的街头表演,谁都能来。”
“那也很厉害,我的乐队甚至没有公开演出过。我到时候能带他们来看看你们乐队的演出吗?”
“当然!”
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两人,居然越聊越投机,一时间简直相见恨晚。
“坏了!”当茱莉亚想留他一起吃午饭时,威廉才想起他和乔尼“老地方见”的约定。
“我其实和朋友约好一起吃午餐……”
听了威廉的解释,列侬才知道他是因为迷路才来到这个街区。
“你是怎么迷路到这边来的!”列侬狂笑。
他这会气已经全消了,威廉就是个巴士都会坐错的小孩,和弱小计较不是列侬的风格。而威廉和他确实投缘,他已经把威廉当成了朋友。
对朋友列侬一向仗义。他不仅把威廉送到车站,还拿出一张纸为威廉画路线图。
“能看懂吗?如果还是迷路了,就去车站拿给售票员看。”
“我没问题!”威廉表示他也没有那么不靠谱。
坐在公交车上,威廉趴在窗边看向列侬:“下次见,约翰。”
“再见,威廉。”列侬说,“欢迎你再来玩。”
虽然他这么说,但戴上眼镜后,恢复视力的他能从威廉的口音、衣着和行为举止上辨别出他们阶级的不同——英国人对这种事情总是非常敏感。
即使威廉不懂,他的亲人朋友也不会同意他和工人阶级家庭出身的街头小混混来往。
列侬确信这只是一次萍水相逢,很快就将这件事置之脑后。
第21章 明星特质
一个月后,正值大英帝国纪念日,罗斯贝利街上张灯结彩,到处都在举办庆典和演出。
威廉说到做到,带着爱德华他们来到庆典现场。
威廉很快就发现了约翰·列侬,他们的舞台非常简陋——只是一辆卡车的后车斗。
约翰·列侬站在最中间,身旁是他的乐队。
他们乐队共有六个人,有人弹吉他,有人弹班卓琴,有人打鼓,甚至有个人在演奏洗衣板。鼓手的鼓面上印着一个单词“采石者”。
“他们就是你说的朋友?”爱德华问。
他的眼神看向这帮小伙子花花绿绿的衣着和花里胡哨的发型,他表情有些古怪,但没多说什么。
“我的朋友是中间那个唱歌的,”威廉指着列侬给爱德华看,“他叫约翰——和乔尼同名。”
威廉他们站在台下观看“采石者”的表演。这支乐队的技术很粗糙,但在这愉快的节日里没人在乎这点。
等到他们的演出结束,威廉叫了一声:“约翰!”
列侬也注意到威廉,他非常开心:“是你!”
他从卡车上爬下来:“你真的来看我们的演出了!”
“你们的演出很棒!这种音乐是叫噪音爵士对吗?真有意思,我第一次知道搓衣板也能演奏。”
“你就不要胡乱吹捧我了。”列侬挠了挠脸,“我们的水平我清楚,只是一支学校里东拼西凑的乐队而已。”
“我的乐队也是由同校同学组成的。”威廉向列侬介绍身旁的乐队成员,“这是爱德华,我哥。他们是乔尼和迈克尔。”
“你们好,我是约翰·列侬。威廉和我说起过你们,真希望有机会看看你们的演出。”列侬与他们一一握手。他此刻看起来正经极了,一点也没有小混混的样子。
“嘿,约翰,我有个主意,”威廉说,“如果你们的演出结束了,能不能借我们用用舞台和乐器?”
他刚才在台下看了半天,早就感到手痒,他猜他身边的队友们也一样。
“好主意!”约翰眉毛一挑,“也让我见识见识你们的音乐。”
“小威尔——你也太自作主张了,他们甚至没有贝斯。”乔尼抱怨道。
“有什么关系,乔尼。你什么乐器都会,不如你来弹班卓琴吧。”威廉说。
乔尼总是夸口说他什么弦乐器都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会成为管弦乐团万金油。
爱德华已经拿起吉他在调音,他的话在乔尼听来颇有几分幸灾乐祸:“对啊,乔尼,你为什么不学学迈克尔,多干点事,少些抱怨呢。”
迈克尔正默不作声地调节鼓镲的高度,此时突然被提到,也只是沉默地看了爱德华一眼。
乔尼对天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好吧,好吧,谁叫我是什么弦乐器都会的天才呢?”他接过班卓琴,用手指在上面爬了爬,熟悉它的音色和指法。
“你们准备表演什么曲目?”列侬问。
“你想听什么?”威廉反问。
“不会吧,难道你们什么都能演?”列侬感到不敢置信。
“当然要是我们听过的。”
“那……”列侬选了一首新歌,“埃尔维斯的《心碎旅馆》(Heartbreat Hotel)?”
猫王的这首单曲发布仅三个月就登上了美国排行榜冠军的宝座,并且一路从美利坚火到英伦三岛,在利物浦的青少年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威廉他们当然也听过。
“没问题!”威廉拿了列侬的吉他,一个箭步登上卡车后车斗。
“女士们,先生们——”他的声音被话筒接收,又被音箱扩大。
本来正在散去的人群又被吸引了注意力。
威廉毫不怯场:“接下来由我们为大家带来一首《心碎旅馆》——”
话音未落,爱德华的吉他默契地开始演奏前奏的旋律,伴随着迈克尔的鼓点,动感十足的音乐立刻抓住了听众的耳朵。
威廉扫着和弦,这首歌他们听过很多遍,但从未排练过。在它的原曲中,管乐器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但他们四个没人会吹奏乐器,此时也没有吹奏乐器给他们用。
可是威廉依然敢向列侬夸下海口,因为他们是一支爵士出身的乐队,而爵士的灵魂就是即兴。
这种旋律、和声结构都很简单的流行歌曲,他们听过这么多次,想要即兴表演丝毫没有难度。
以他们的默契,不需要交流就立刻能确定分工。爱德华负责最难的部分,让演唱的威廉不需要过多分心弹吉他。乔尼替代了原曲的钢琴,迈克尔找准了合适的节奏。
威廉开口:“自从我的宝贝离开我,我离群索居——”
约翰·列侬站在台下仰望,在听到威廉歌声的那一刹那,他的身体像是过了电一样。
这是怎样的声音……他突然回想起那天在公交车站,之所以他会理睬威廉,正是因为威廉抬头问他:“你为什么在那里?”
当时他是怎么想的呢……没错,他当时想着“这个妞的声音真好听”。
在这个时代,人们还在追寻那些性感醇厚的男低音。
威廉的嗓音与任何当下流行的男歌手都不同,他有着像天鹅绒一样阴柔的声线,简直独树一帜。
“听起来很贵。”列侬的发小皮特在旁边嘟哝了一句,列侬恍然大悟,总结得真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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