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之王[英美娱](28)
作者:十三木
音乐进展到间奏,埃尔维斯开始一段吉他solo,不是一板一眼设计好的表演,而是个人魅力的无边宣泄。
到最后,就连贝斯手都玩疯了,他骑在贝斯上摆动身体,秀了一段脚下舞步。
舞台上的每个人都在笑,他们看起来那么享受舞台、享受音乐,威廉忍不住也跟着笑,他看了看身边的队友们,发现他们的脸上也都带着笑意。
一首接着一首,《没关系》(That's All Right)、《神秘列车》(Mystery Train)……
虽然从专业角度评价,这些歌曲都很简单。威廉很容易就能将它们与“布鲁斯音阶”联系起来。
这种叫“摇滚”的东西不比爵士乐难,更远远不如古典乐艰深。
但是这些理性的东西无法阻拦他在观看埃尔维斯演出时内心的火热。
因为他太酷了,太潇洒了。他将粗野真实的一面展现给每一位观众,带着不惧怕他人目光的绝对自信。
威廉被这种叛逆与反抗精神所吸引——这是每一位青少年都难以抵抗的诱惑。
他的心脏怦怦直跳,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情充斥了心扉。他着迷地注视着舞台上的猫王,不自觉地想象如果那是他自己该多好,他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坐在他身边的三人,也有着一模一样的想法。
从放映厅出来,他们四人沉默良久。
最终爱德华打破了沉默:“哪儿能找到摇滚乐听?”
他的话正巧被一同散场的一个青少年听到:“不会吧,哥们。你们没听过卢森堡电台?”
在不知名的音乐爱好者的帮助下,他们第一次知道了那串神秘数字。那家在英国也能接收到信号的卢森堡电台,几乎是夜以继日地播放来自美国的新鲜流行乐。
这为他们打开一扇窗,让他们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
冲浪音乐、布鲁斯、乡村、爵士、山地摇滚……他们如饥似渴地吸收着这些养料。
在所有的流行乐中,他们最喜欢的还是摇滚。它简单却让人心旌摇曳的节奏彻底俘获了他们,至于什么古典乐早已被忘到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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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开始教威廉弹吉他,他们心照不宣地弹出布鲁斯式和弦。
威廉模仿着埃尔维斯的舞步,乔尼边看边笑:“威廉,这太不适合你了!”
埃尔维斯是个成熟性感的成年男性,他扭动胯部时让少女脸红心跳,让家长骇然尖叫。
但威廉还是个少年,他跳这种舞就只剩下可爱了……
虽然感情这种事情很微妙,但是自从他们一起度过那个圣诞节后,一种无形的纽带开始在四人之间连结。
原先这支乐队只是乔尼和威廉为了出校搞出的社团,没人把它当真。
乔尼更喜欢缝纫,迈克尔奔忙赛场,爱德华则要管理伍德兰德的各项事务。
但是在他们看过那场“电影”后,他们发现了共同的爱好——摇滚。
他们开始用越来越多的时间聚在湖心小屋里,一起用收音机听摇滚电台。他们常常进城去那家不正规的小影院——专门看美国的摇滚舞台录像。
比尔·哈利、查克·贝里、小理查德……
这些闻所未闻的歌手让他们沉迷其中,崭新的舞台表现令他们头晕目眩。
他们四个是完全不同的人,但此时却找到了共同点。
——他们都难以忍受一潭死水的生活,渴望摇滚明星般与众不同的人生。
有一天,威廉看到爱德华一边抱着吉他弹唱《梅波莲》(Maybellene),一边模仿查克·贝里的鸭子舞步。
他突然意识到,爱德华也只比他大四岁,在那循规蹈矩的级长面具下,他依然是那个与他在鸟群中奔跑,与他在海滩上疾驰,与他在灯塔上一起看日落的少年。
“埃迪!”威廉猛然抱住爱德华。
“突然怎么了?”爱德华手足无措。
“没什么,”威廉大笑,“只是我爱你,兄弟!”
第20章 少年披头士
一个星期六上午,威廉趴在湖心小屋外的湖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波光粼粼的池塘。
“威廉,该走了!”乔尼在叫他。
他们刚刚将湖心小屋收拾完毕。爱德华正在锁房门,他们计划一会要进城。
“我不能走。”威廉说。
“为什么?”
“我在等鲤鱼跳出水面。”
这都要怪乔尼。他那天随口跟威廉讲:“你知道吗,小威尔,那湖里有鲤鱼——我那天亲眼看到它从水面上跳出来了。”
他多嘴的后果就是威廉每天一有空就趴在湖边,等着看“跳起来的鲤鱼”。
乔尼心虚地回避了爱德华控诉的眼神,他劝不动威廉,于是说:“那小威尔你等着吧,等鲤鱼跳起来后,你就自己乘车来找我们——你知道的,老地方。”
那所谓的老地方是港口一家专做炸鱼薯条的餐厅,名为“守望”。他们常在那儿吃午饭。
“好——”
乔尼他们走了,他们估计这次威廉又要无功而返。
威廉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等着不知是否真的存在的鲤鱼。一阵风吹过,湖水泛起层层涟漪,阳光被搅成了碎金,一只肥美的鲤鱼从湖面一跃而出——
原来乔尼说得是真的。威廉屏住呼吸,那只矫健的鲤鱼跳得很高,它摆动着鱼鳍,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度——然后跳进了威廉的怀里。
“?”
威廉下意识地抱紧这条拼命挣扎的鲤鱼。“埃迪,乔尼,迈克尔,快来看——”他喊着。
“咦?”
他发现湖心小屋已经空无一人。
他思考了一阵,终于从脑海里捡出一小段记忆。似乎他们进城了?
“好了,好了,不要怕。”威廉感受到怀里鲤鱼的挣扎,他将它又放回湖里。湖水漾起一层圆圈,那条受到惊吓的鲤鱼慌不择路地逃走了。
“在老地方会合……”威廉回忆着,他低头看看自己湿透的衣裤,可能他得先回宿舍换一套衣服。
回到寝室,威廉打开自己的衣柜,换上一条裤子,发现裤腿有些短。
进入青春期后,他像是树木抽芽一样疯狂生长,可能是长得太快,营养没有跟上,原先就没什么肉的脸颊变得更加消瘦,身型也有些弱不禁风。再加上他本来就长得偏向中性化的精致,有些学生嘲笑他是“Nancy Boy”(娘娘腔)也并非无中生有。
威廉跑去隔壁乔尼的衣柜找衣服穿,果不其然,乔尼的衣柜里永远不缺衣服。
威廉找出最朴素的一件衬衫和最不紧身的一条裤子。初春气温不高,他还找了件长袖毛衣穿在外头。
天啊,乔尼真是喜欢收腰的设计,这毛衣他穿着正合身,乔尼自己该怎么穿?
换好衣服,在镜子前照了照,威廉点点头,自信满满地出门了。
爱德华不知道,布里茨先生从来不让威廉自己出门是有原因的。威廉在多年之前迷失在那场伦敦的大雾中并非偶然,他其实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路痴。
也许让他专心致志地找路也不至于迷失方向。但威廉的问题在于他的注意力太过飘忽。如果路上有什么东西让他分神,他立刻就会被现代社会那些速度极快的交通工具带去陌生的地方。
这就是为什么,威廉明明想要和爱德华他们在“老地方”会合,此时此刻却站在银铅色的公交站候车亭下,努力思考这是哪里。
这里似乎是个住宅区,道路不算宽广,四周都是低矮的半独立式住宅。
突然,他所在的候车亭剧烈地颤动了一下。
威廉抬头向上看,正看到一个人头从候车亭的棚顶上冒出来,与他对视个正着。
威廉没有被吓到,他觉得有趣:“你为什么在那里?”
候车亭又颤动了一下,那人三两下就熟练地从顶棚上爬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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