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心千面娃(子不语系列之三)(6)

作者:娃娃


「没想到你居然还真的惦着我那老太婆?不嫌她话多又嘴利得受不了?」老人斜睨乐无欢一眼,表情半是调侃半是好笑,「她呀,在我来这儿接班后,天还没亮就逃回她娘家了,她说不敢再留在这,说外头树上有个『小色狼』还等着她开铺后,要吃她的老豆腐,所以连夜逃回娘家去避难了,年轻人……」他摩挲着下巴,目光带着促狭,「敢情你是幼时母乳喝得不够,强烈的缺乏母爱?」

「老人家,昨晚的事情婆婆误会了,请听我解释……」

「那倒不必了!」老人伸手阻止他,一脸兴趣缺缺,「我可没这闲工夫听你解释来龙去脉,光瞧你这模样,谁都看得出是我家老太婆自己想太多了。」

见老人通情达理,乐无欢有种冤屈终遭平反的快慰。

「多谢老人家的明理。」

「明不明理是另一回事情,但我也同样不希望在开门做生意时,有人上门来找麻烦。」老人温煦的面色又变阴了。

「晚辈不是来找麻烦的,我只是想来找……」

「想来找一个小姑娘?」老人笑嘻嘻地接口,「敢情你的梦隔了一夜还是不肯醒?」

「不!晚辈心思澄明,我能确定是真见到个骑着驴的小姑娘,进了你的栈里的。」

「然后她就不见了?」

「是的,她不见了。」

「那她……」老人压低嗓音,「会不会是个女鬼?来去无影,面色死白,长相冰艳,专门勾引那种无知少年?」

老人在说出「无知少年」这四个字时,眼神直盯着乐无欢,明摆着是指他。

「不!她不是鬼,我和她玩过游戏,所以曾经触碰过她,她的手是热的,并且不怕太阳。」

「什么时候玩的游戏?」老人一副想帮他的认真神情。

乐无欢心口一紧,知道这个问题可难答了,「二……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当时你应该还只是个孩子吧?」

乐无欢点头无语。

「那么她呢?也是个孩子?」

「不,当时她已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了。」

「那你现在根本就不是在找小姑娘,而是在找老姑娘了嘛!」

「不!」乐无欢神情微窘,涩声道:「她没变,还是和二十年前一个模样。」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伸手触摸乐无欢的额头。

奇怪,居然没有发烧?

「你若确定不是在作梦,那就八成是撞邪了。听老汉一句话,回家躲在被窝里好好睡上三天,然后就会没事了。」

「不!我不回去!」乐无欢一脸坚定,「在没能探出铃铛的消息,或是弄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我绝对不会离开。」

「年轻人……」老人嘿嘿冷笑着,「不听老人言,吃亏在后面,世上那些好奇心太强的人……」他压低嗓音,「通常都会死得比别人要快一些。」

「多谢老人家提醒,但晚辈心中已有定见。」

见乐无欢无论如何不听劝,老人没好气地沉下脸,「所以你还是不肯走?」

「老人家放心,我自有歇脚处,不会打扰到你做生意的,我要在这里等,等到铃铛再度出现。」

老人瞇瞇眸,冷声问:「还没请教高姓大名。」

「乐无欢。」

他冷冷哼了一口气,「无欢?取得还真好!果真是个喜欢自讨苦吃的命!」

话说完老人转身去忙,没再理会乐无欢。

但人虽是在忙,老人心底的话可还没停下。

拗气的小鬼,你硬是不走,敢情是宁可让人玩吗?

成!撒下战帖吧,我就不信我铃铛会玩不过你!

第三章

虽是屡受挫败,但乐无欢的拗性已被引了出来,现在无论是谁来,都无法将他劝开。

除非是见到了铃铛,或是能得到任何与她有关的讯息,否则他绝不离开。

这一回借着天光日明,他再度认真地审视起老人面容及手脚动作,却和昨晚得到的结果一样,老人是货真价实的,绝非是经过易容的。

眼见乐无欢这只苍蝇确定是赶不开,老人也懒得和他多废话,径自去忙了。

既然决定要留在这里长期抗战,乐无欢得先弄清楚如何称呼老人,经过一番询问后,知道了老人叫「蔡瓜」,老婆婆则是「蔡花」,这间小栈就叫做「蔡氏小栈」。

「两位老人家同姓?」还是老婆婆冠了夫姓?

「没错,同姓,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咱们蔡家庄里,个个都姓蔡!」

老人可没打诳语,自从乐无欢在小栈外的树窝上落了脚后,陆陆续续见到不少蔡氏宗亲。

例如那个叫做「蔡世厂」的蔡瓜侄子。

一个虎背熊腰,脸上带着刀疤,听说以前是专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现在已经「从良」,来蔡老爹这里学做小生意的四十多岁莽汉。

以及那名叫「蔡蓝紫」的蔡花邻居。

一个有着裂唇暴牙,满脸斑痘,因为对陌生人防心太重,动不动就发出尖叫,以致三十多岁了还嫁不出去,想来这里学着多见点世面的老姑娘。

一个大腹便便,说什么要来帮忙顺带减肥的「蔡叨」。

一个只会偷吃东西、偷看路过小姑娘,以及不断打破碗盘的「蔡括部」。

更别提那叫「蔡园」、「蔡单」、「蔡豆」,甚至是「蔡尤」等等的其他人了。

他们不分男女老少个个都姓蔡,且还个个各具特色,没半点相像之处。

乐无欢在树窝上待下,随着时间一日日地过去了,他等待的铃铛始终没见到踪影,此处又偏僻,他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等着猜今儿个又会是谁来顾栈。

只是,有一件事情他始终不明白,那就是在这间小栈里,每天都只会有一个人出现在里头干活,收帐、跑堂、厨子大小工作全由一人包揽,蔡老爹夫妇也还真放得下心,连过来盯帐也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在相隔了二十多天,终于又「轮」到蔡老爹出现时,乐无欢再也忍不住地问了。

「年轻人,你不知道现在工钱很贵的吗?咱们这是小本生意,自是一个人来扛就够了。此外,人若多意见就多,容易吵架,吓跑客人。」

「但为什么每回交班都是夜里来?夜里走?」

让他每天在进栈前都得先做好心理准备,准备再去适应一张新面孔,更本事的是他们交班时都是安静无声的,所以才会没将他吵醒。

「因为夜里凉快,方便赶路,如果能挑,谁愿意顶着个大太阳来换班?」老人答得理直气壮。

「蔡家庄究竟离这里有多远?」

「近得很,翻座山头就到了,所以那些街坊邻居或是晚辈没事可干的,才会想上我这里来打个一日短工,我都是当日计酬,做完就给钱的。」

「那你何不索性把这间小栈开在庄里,何必要翻座山头来这里?」不合理。

「因为庄里都是认识的人,赚自己人的钱,有什么好玩?」

「若真是为了想多赚点外人的钱,你们店里的菜色会不会太少了?」

「蔡氏小栈」虽然每天都有不同的蔡姓「老板」登场,但除了酒及热茶外,只有一样配菜,那就是「卤五杂」,也就是乐无欢头一天清晨所闻到的卤味香气。

乐无欢曾听蔡老爹解释,说那只大陶瓮里的卤汁可是已逾十年未换过的陈年老卤,每日只须添入新水及新酱即可,是以才会愈卤愈香。

香吗?他不以为然。

但不管是香还是臭,若是要动手吃,乐无欢可是在看了第一眼后就倒尽了胃口。

所谓的「五杂」,指的是心、肝、肠、肺、肾五样内脏,还不是鸡鸭或牛羊猪的,而是……人的。

乐无欢头一回拿着锅勺捞了颗「人心」时,饶是他再如何胆识过人,也惊愕到皱眉作呕。

毕竟杀坏蛋是一回事,顶多一刀了结,快快毙命,从不曾如此近距离兼**裸地,看着一颗心与他咫尺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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