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7)
作者:叶芊芊
“柏克莱的老板。”金珊珊低着头,故意假装看得很专心的模样,以回避周姐的利眼。
“他明明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周姐无力地叹了一口气。
“你有他的照片吗?”金珊珊放下漫画,心潮泛起一波波怀疑的涟漪。
她这时才想起,一般的小职员是不可能开法拉利跑车,想借也借不到,显然他的身分很可疑。
“下期的商业周刊会登出来。”周姐的记者朋友说的。
“下期是什么时候”金珊珊追问。
“下星期三。”周姐发现她的态度有些不太对劲。‘你怎么突然关心起他的长相?”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金珊珊避重就轻地说。
跟周姐说实话,等于是上广播电台,向世人宣告她恋爱了!
没人喜欢看自己出洋相,除非被他搞大肚子,她才可能要世人为她作主!到时候,可不只是上广播电台,还要上电视哭诉,登报纸头版广告,以缉拿负心汉为由,不论他躲到天涯海角,都会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善心人士,帮她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善哉妙哉。
但她的眼眸却浮上一层淡淡的哀愁。
他欺骗她!什么打蚊子和苍蝇?他的工作分明是打狮子和老虎!不过她原谅他有苦衷,一定是有太多像蚊子和苍蝇的贱女人,想吸他的血、咬他的肉,这是他在不得已之下,所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
老板——这个职衔不错,配她的花容月貌绰绰有余,谁也没占谁的便宜,郎“财”女貌,堪称是锦上添花的最佳组合,比男俊女俏更胜一筹!
想来想去,她找不出任何一个反对他们结为一体的理由,除了他的未婚妻。
那个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美吗?对于这一点,她有绝对的自信!比她美的女人早就薄命夭折了,天妒红颜是自古以来恒久不变的定律。
至于比她贤慧的女人,在街上随便一抓就一大把,清一色都是背着婴儿、牵着拖油瓶的黄脸婆;由此看来,贤慧根本不是优势,是摧残女人变老变丑的元凶,因此她毫不担忧。
看她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化,一下忧一下喜,很明显的,有个男人已经偷走了她的心!
爱情就是这么奇妙,教人期待,又令人脆弱,特别是到了年华已逝的岁月,回味过往爱情,正是打发漫漫长夜的唯一良药。
周姐忍不住地调侃她。“依我看,你是想钓凯子。”
“现在是交战期间,我哪有心情恋爱?!”
金珊珊正襟危坐。
“你别看我现在人老珠黄,我以前可是恋爱高手呢!”周姐莞尔一笑。
“我年轻不懂事,确实需要向周姐虚心求教。”她暗示自己还是处女。
“这实在不像你的作风!我还以为你早就不是稀有动物。”周姐闻言愕然。
“不要说妙饭,连厨师的影子都没有!”金珊珊起身准备去冲水。
“你要的不是厨师,是老板吧?”周姐了然于心。
金珊珊喟叹道:“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有什么障碍?”狐狸精遇到呆头鹅,最后谁将笑傲江湖?!
“要如何知道他对你是真爱?”苦恼像长了颗痘子般使她愁眉不展。
“只要看灵魂之窗就知道。”爱情就像火,即使是星星之火都足以燎原。
“不了!”金珊珊摇头,他的眼眸如深不见底的大海,难以一窥究竟。
“你现在不了,以后自然而然就会了解。”周姐深知水到渠成的道理。
金珊珊好奇地问:“在你的罗曼史中,有几个男人对你一见钟情?”
“你中了爱情小说的毒素,其实男人多半像铁杆,要磨才行。”周姐说。
老女人就是不一样,居然在公众场合,就明目张胆地说出男人的那玩意儿?!周姐说得像吃家常便饭那么随意,这让她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羞花,顿感口干舌燥地咽了一口口水,但却怎么也挥不去脑中出现的伟岸挺拔幻影……
其实周姐说的铁杵指的是神经,男人天生粗枝大叶,对爱情尤其迟钝,就像饮酒一样,要闻到酒气才知道香醇,要喝过才知道火辣,要醉过才知道迷人,难就难在从鼻子到喉咙,都无法唤醒男人的真情至爱,唯有烙印在大脑里,才会成为不朽。
不过,高招的女人用不着献身,就能让男人晕头转向,不像有些可怜女人,即使效法猪八戒进屠宰场,身体免费送给男人玩乐,最后仍然得不到一张结婚证书,搞不好还会得到一叠治疗性病的医院帐单!
像金珊珊这种修行千年的狐狸精,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呢?
反正最近生意很差,一时之间也不可能有起色,闲着也是闲着,周姐灵机一动,决定兼差当组头,以金珊珊的下场作为赌局,号召商店街的老板和员工,大家一起共襄盛举,不失为贴补家用的好主意!
“下次再有棘手的烦恼,尽管来找我倾吐。”
“我会的,反正你应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吃饱闲闲没事干。”
“你样样好,就是这张樱桃小嘴,说出来的话带刺,惹人厌啊!”
“打是情,骂是爱,毒舌能增进感情,促进血液循环,我一点也不想改变。”
第三章
“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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