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医婢(44)
作者:简璎
她小心翼翼的问道:「那金王……是怎么样的人?」
提到他,皇甫戎更是火冒三丈。「是一个以大臣们送礼多少来决定升迁的昏君,倒行逆施,专杀直言相谏的臣子,都已年近五旬了,依然好色,后宫里有无数嫔妃,还要大臣们到处为他搜寻美女,如今竟然觊觎我朝的嫡公主,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来太岁头上动土!」
寄芙知道他郁结难当,可以他们如今的身分,又能做什么?总不能劫了和亲的公主吧?
「我不能坐视不管!」他实在无法忍住这股勃发的怒气。
她心惊胆跳,润了润嘴唇,难涩的问道:「你想怎么做?」
皇甫戎咬牙道:「我要阻止这件事!」
寄芙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劝道:「但护驾的侍卫肯定不少……」
虽然他武功高强,可双拳难四手,他一个人又怎能打得过皇家侍卫?
「再多也要阻止,我绝不能坐视妹妹沦为忽尤的玩物!」
他早帮妹妹挑了一门万中选一的亲事,是宁国公的嫡长孙欧阳钰,亦是文状元,人品相貌皆是上上之选,就等她及笄便要议亲,耶律火明知道,偏生要将妹妹送去和亲,这是故意要让他死了在皇陵里也不能阖眼,该死的家伙,他不会饶他,绝对不会!
寄芙知道阻止不了,便也任他安排了。
当晚,皇甫戎一夜未眠,一直在房里来回踱步,寄芙则是数着他步子睡着的。
皇甫戎虽然气愤,但并未失了理智,隔日他在天桥下找了几名乞丐,花了些银子让他们打听消息,没半天便将木窕公主和亲之事打听得清清楚楚,确定如今和亲队伍正往金国边境而去。
接着他买了一匹驰骋如风、日行千里的骏马,和寄芙晓行夜宿,好不容易到了秦金边境的北原城,找了间客栈投宿,她已瘦了一圈,看得他直皱眉,她虽然是婢女,但自幼在王府长大,哪里吃过这种赶路的苦。
想到前景不明,他又动了把她送回大燕的心思,连元香都被送去和亲,秦宫不知被耶律火弄成什么样子了,他回去肯定是凶险万分,他真不想她跟去涉险。
「王爷别想了。」寄芙哪里会看不出他的心思。「我是决计不会回去的,王爷莫再动脑筋想把我送走,不管王爷要做什么,我都要在你身边。」
皇甫戎将她拥进怀中,心疼低喊,「傻瓜。」
秦金边境实在寒冷,客栈里炭盆又不够,寄芙感觉冷,乐得缩在皇甫戎怀里。
她真的非常庆幸在他离开的那一夜成功追上了他,否则现在她应该是一个人在燕京牵挂着他,该有多揪心?
「不如王爷给我说说木窕公主吧,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模样如何?」她对他前世的生活很是好奇,只是怕勾起他的心伤恼恨,所以都没问。
皇甫戎微微一笑。「人人都说元香是刁蛮公主,但我不这么想,姑娘家就是要宠着养,我是将她养得有些无法无天,不过那又怎么了?」
寄芙噗哧一笑。「看来王爷真是很疼爱妹妹,竟然说无法无天没什么。」
他眉一挑。「你知道宫里那些嫔妃为了讨我欢心,都怎么说吗?」
听到嫔妃两字,她的心狠狠抽了一下,却装着没事,凑趣问道:「怎么说?」
皇甫戎没察觉到什么,兴致颇高昂的说:「都夸元香不矫情,不造作,说话坦荡,如孩子般没心眼,将来定能得夫家宠爱,一世富贵。」
她实在很想问问宫里的嫔妃他最宠爱哪一个,但话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只静静的听他说话。
他轻轻抚着她的头,续道:「元香的模样儿自然是好的,她懒得学绣活,喜欢骑马,喜欢在我狩猎时跟着我,在我射中猎物时欢天喜地的为我鼓掌欢呼,天家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置我看多了,庆幸的是,她完全没沾染那令人生厌的气息,我答应过她定会活得比她久,如此才能一生一世保护她,是我没守住承诺,才会让她被人摆布……」说到这里,他语气已有些颤抖。「她才十三岁,现在该多有害怕……」
寄芙也不由得在心中叹气了,她轻声安慰道:「我们会找到她的。」
那种害怕的心清,她想她是懂的。
她到现在还记得小时候被人牙子带上马车的恐惧,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又会被卖到那里,那种极度不安的情绪,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皇甫戎搂着她的手不自觉紧了紧,轻声道:「你知道吗,虽然一方面想将你送回燕京,但另一方面又觉得你在我身边实在踏实,我这么做是不是很自私?」
这话寄芙喜欢听,她把脸颊往他胸膛蹭了蹭,觉得暖暖的,她带着笑意问道:「王爷这是爱我吧?」
他宠溺的捏了捏她的鼻子。「这还用说吗?」
她抬眸看着他,对他深情一笑。「我也爱王爷,比起一个人留在安全的燕京,我更喜欢这样天涯海角的跟随王爷的脚步,哪怕是吃苦也甘之如饴。」
皇甫戎在她的颊上落下轻柔的吻,满足的叹道:「想不到有朝一日,我会知晓什么叫做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等着,他一定要让大燕的显亲王做一件出格的事,娶她为妃!
第二十一章木窕公主
皇甫戎熟悉地形,从北原城离开后便一路疾行,距离金国还剩两日路程,他相信他们一定赶得及阻止和亲队伍进入金国,甚至还可能比和亲队伍早到金国边境。
是夜,他们投宿于小镇上的百兴客栈,五更过后,寄芙听见皇甫戎呓语的声音,她惊醒过来,本能往他额际一摸,烫得吓人。'
她掀起被子,小心翼翼的越过他,下床套鞋迅速点了烛火,再回来为他诊脉,就见他蹙着眉,十分难受的样子。
也难怪他会生病,如此日夜赶路,又如此记挂着木窕公主,郁闷堵心,几乎没什么胃口,水也喝得少,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禁不起这样折腾。
诊好脉,再为他掖好被角,他这体内烧,要设法给他出汗才行,之后再服下汤药,会事半功倍。
寄芙披上外衣,打算下楼去向店小二讨热水,再请他多弄两个炭盆到房里,早饭也要送到房里。
出了王府,她才知道什么都要花银子,以前在王府里根本用不着银子,而皇甫戎像是早知道银钱很重要似的,他身上带了许多银票,需要使银子打通关的时候,他眉头也不会皱一下,让他们除了路途奔波辛苦之外,其它要用银子的都好办。
天色蒙灰,寄芙出了房门,立刻感觉到一阵寒意扑来,她打了个哆嗦,将外衣拉紧了些,匆匆忙忙的下楼了。
不想她才下楼,还没找到店小二,便听到后头大厨房的方向传来一声女人的尖叫——
「捉贼啊——有贼!」
寄芙就站在廊道口,这时,一个衣衫破旧、瘦瘦小小的乞丐从厨房的方向跌跌撞撞的冲了出来,撞到了她,她没倒,但那小乞丐哎哟一声摔倒了,怀里捧着的十几个馒头全掉在地上,厨娘婆子随后也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大杓,气急败坏的瞪着那小乞儿。
「怎么回事啊,扰人清梦啊这是。」
因为厨娘婆子刚刚那石破天惊的大喊,有几扇客房的窗子开了,更有几个房客走出来看是怎么回事,毕竟有贼之事可大可小,在这边境地带,往来商贩较为复杂,遇上凶狠山贼都有可能。
可是,他们一见贼子是个脏兮兮的小不点,此刻还因为形迹败露而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就纷纷打着哈欠回房了。
只有一个书僮模样的小厮没回房,他惊喜的唤道:「寄姑娘!」
寄芙看着那名小乞丐,同情心泛滥,听见有人唤她,吓了一跳,一转眸,她惊讶道:「小五儿!」
他眉开眼笑。「寄姑娘怎么在此地?」
她又惊又喜,也跟着问:「你呢,怎么也在此地?贺大哥难道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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