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你也难(救爱任务系列前传)(10)
作者:简璎
元赫盯着她受伤的腿直瞧。
都已经好些天了,照医生的说法,她休息几天应该就会复元,可是现在看来她非但没有复元的迹象,还比那天更加严重。
" 元赫,你在关心我吗?" 她渴望地问。
" 因为我要负一半责任。" 他知道自己的说法避重就轻,他在逃避某一些酝酿中的感觉,试图丢掉。
" 她的脚受伤了。" 汤米插嘴道," 听说她还准备参加篮球比赛,我已经劝过她了。可是她不听,你也帮帮忙劝劝她吧。"闻言,元赫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要参加篮球比赛?" " 我是队长!" 凌获珊的语气有点骄傲。
他凌厉地说:" 你不准参加比赛,还有,马上去看医生。" " 你用什么身份命令我?我们甚至连朋友都不是-
一这是你坚持的。" 她挑战的迎向他的眼光。
" 所以,我何必听你的话,你的话跟这个金毛小子一样,无效。" " 你要怎么样才肯好好休养你这条腿?"
元赫咬着牙问。
她耍赖地开口道:" 除非你答应继续跟我见面,不准当作不认识我这个人,还有,答应我的约会。"他古怪的瞪着她的笑脸。"
你很会乘人之危。"她笑说:" 更正,我是‘乘我之危’。"
第五章
元赫对于自己一大清早就坐在这间名叫米朗的小咖啡店里,感觉颇不能适应,也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很突兀。
咖啡店很幽静,位在小巷弄之中,他已经多年没在这种地方吃早餐了,每天他都习惯在家里吃早餐,顺道看完两份报纸。
而今天……总之很怪。
" 试试看这里的培果。" 凌获珊鼓励的看着他说:" 这是鸡肉口味,口感扎实,很有咬劲,你一定会喜欢。"在她兴匆匆的眼神期待下,元赫拿起培果开始吃起来。
一早元赫就被她的电话吵醒,她兴致勃勃的约他一起吃早餐,为了履行他昨天的诺言,他只好答应了。
所以现在他才会坐在这里。
" 怎么样?你觉得好不好吃?" 这里是她和清清公认的好店。
东西便宜、窗明几净,她猜想元赫平时一定不会踏进这种地方,所以才缠着他来。
" 还不错。" 味道确实很好,看得出店家的用心。
" 太好了。" 凌获珊笑意扬起。" 明天早上我一样在这里等你,不见不散。
" " 你很喜欢用这句话。" 他哼着,拿起咖啡杯啜了一口热咖啡。
" 我老爸教我的。" 她笑了。
" 他说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约我妈看电影,最后讲的就是这句话,结果他成功的追到我妈,但愿我能步上他的后尘。"元赫挑起眉毛。
她这是暗示吗?她想倒追他?
凌获珊心无城府的对他笑了笑。
" 对了,这个礼拜天学校有个义卖筹款园游会,你能来吗?" 她对他研判的眼光满不在乎,自顾自的说:" 我们为弱势团体筹款,我想你不会介意捐一点钱给那些团体吧?"在她期盼的眼神下,元赫点头了,他并没有犹豫太久。
他发现自己并不讨厌她的邀约。
" 太好了!" 她眸光闪亮。" 我们再叫一客培果来吃好不好?这次试试牛肉的味道,我想应该也一定很不错。"他发现自己又点头了。
凌获珊神游太虚的看着窗外的树叶沙沙摇动,她的心思不在课堂里,她在想,此时此刻,元赫在做什么?
他在开会吗?
还是在喝女秘书为他冲泡的咖啡?
为了了解元赫,最近她猛收集有关于元氏的情报。
然后发现他育有四名养子女,最小的养女居然还比她大。
凌获珊开始猜测,那位美丽冷艳、理智聪慧、身材窈窕,有" 小血豹" 之称的樊舞阳,怎么不会爱上元赫呢?
但是根据所有的报导来看,元赫与樊舞阳之间从来不曾传出什么不伦之恋,是她想多了。
看来只有她才会迷长腿叔叔的故事。
一张纸条突然扔了过来。
茱蒂一直在瞪你。
清清的字迹。
凌获珊抬头,正好看到老师不悦的瞪着她。
她对着老师露出大大的笑容,终于收心认真的开始听课。
中午她和傅清清在微微倾斜的山坡大树下吃午餐,她们两人吃的是傅太太准备的可口便当,连汤都有,傅太太细心的用保温瓶装着,附加切好一个保鲜盒的新鲜水果。
" 元赫的长相……" 凌获珊舒服的趴在柔软的草地上,在画纸上勾勒。" 他真的好英俊,如果他肯多笑笑,一定更加迷死人。"傅清清瞄了如痴如醉的凌获珊一眼。"
他不必卖弄他的笑容就已经把你迷得神魂颠倒了。" " 我是欣赏他的才华。" 她强辩。
" 少来。" 傅清清挑眉。" 你从以前就偏爱冷峻的男子,这种人身上的气质特别能吸引你。
凌获珊虽然整天嘻嘻哈哈,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但是她不幼稚。
相反的,她思维深刻、纤细敏感,出身于黑道世家的不平凡背景,再加上在异乡成长,她根本就和平常人不一样。
" 清清,你真是了解我。" 她对儒雅的男子最没感觉,元赫的冷峻深凝深深吸引着她,他深沉难测的气势炫人心魂。
" 大家都说他是商场上的嗜血豹子,他的商业手腕一流,胆识非凡,清清,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对于感情,她很早熟。
十三岁那年,她偷偷爱上天地盟的一名杀手,他对她不瞅一眼,她视能见到他为最大的满足。
在一次失败的任务中,他自世上消失。
她为他哭了整个秋天,还以为她将为他伤心一辈子。
所以她不是不能了解元赫那为亡妻执着的心,如果她跟元赫能有结果……她只是说如果,她也不会要他完全忘掉亡妻,那太不近人情了。
" 汤米没希望喽。" 傅清清扬起薄唇微笑。
提到汤米,凌获珊就一脸的敬谢不敏,然后不由得分析着。" 清清,人类的感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对你嘘寒问暖,非但不觉窝心,反而觉得烦不胜烦。"
" 喜欢的人便不同了。" 傅清清了然地接口," 每天都想见到他,接到他的电话会兴奋的心跳加速,靠近他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想牵住他的手,心情轻松得就像飞在云端,当然,情绪的起伏也会很大。"听到傅清清的这番话,凌获珊怀疑的看着她。"
清清,你真的没有谈过恋爱吗!" 她总觉得清清有什么没告诉她,不过到底是什么,她就无从得知了。
" 现在不是讨论我的时候。" 傅清清轻描淡写的把话岔开,起身拍拍裙子。
" 回教室吧。"凌获珊白了她一眼。
她就知道清清有点古怪。
她一定会追问出来的,当然首先必须要等她有空闲的时候,然后她会用大把的时间逼清清招供的!
星期日,元赫一身轻便的来到玛丽女子高中。
在校门口签名后,他慷慨的捐了一笔钱给筹款单位,然后去找凌获珊告诉他的摊位位置。
摊位并不难找,她与几位女同学在卖花,一些普通的玫瑰、百合,经过普通包装纸的包装,她们卖天价。
" 你们很敢。" 他对从摊位跑出来的她说。
今天她穿一件紫色薄呢上衣,搭配简单合身的白色长裤,长发披肩,有几分帅气,也有儿分小女人味,很适合她。
她笑盈盈的说:" 可是买的人多啊,纽约客有钱嘛。" 然后她向前勾住元赫的手臂。
反正她打定主意,被他甩开她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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