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不是好惹的(幸福在一起之二)(14)
作者:乔轩
贝一苇发现这名记者竟用访问偶像明星的方式访问这位元国际级舞蹈大师,不由挑了下眉,低笑道:「不妙!老师要被惹火了。」
果不其然,诺夫斯基听完,立刻浓眉一轩,一副很想骂人的样子,旁边的经纪人见状,立刻很机警的插上来。
「抱歉,明早诺夫斯基老师还要做最後彩排,所以访问就到此为止,谢谢大家!」
记者全傻眼了。
「什麽?怎麽搞的?」
「结束了?不是说好可以采访十五分钟吗?」
「访问太短,这样的内容不够发稿啊!」女记者抱怨着。
「抱歉、抱歉……」经纪人陪着笑,不停道歉着。
诺夫斯基才不管那团混乱,超性格的迳自扭头就走,与站在角落里的一名戴着绅士帽、正在讲手机的年轻女子会合,然後快速走向剧院的另一头。
在看见那女子的瞬间,贝一苇的心仿佛漏跳了一拍,无法呼吸。
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虽然那名女子戴着帽子,压低的帽檐几乎遮住了她的眉眼,但是她的脸型、她下巴的轮廓与她的唇形是如此熟悉,还有她的身形与独特的穿衣风格……一切的一切都像极了裴乐睇!
可能吗?
会是她吗?
「对不起,借过一下!」贝一苇猛然挤上前,奋力分开那群粉丝团。
诺夫斯基的经纪人与随行人员,正为了安抚大批媒体的情绪而忙得焦头烂额,正好给了贝一苇乘虚而入的机会。
等到工作人员发现时,贝一苇已经追进剧院里了。
「先生!先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但贝一苇置若罔闻。
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亲眼证实走在诺夫斯基身旁的年轻女子道是谁!
贝一苇不顾一切的在剧院的通道里飞奔,厚厚的红色绒毯吸收了他急促的脚步声,但却吸收不了胸腔里狂乱的心跳声。
终於,他追上了走在前头的诺夫斯基与那名女子。
「乐睇!」
他的喊声使前方的两人不约而同的回过头来。
心跳,震耳欲聋。
贝一苇终於对上了她的视线,那一瞬间,全世界仿佛都静止了——
老天!是她,真的是她!
「乐睇。」这一次,说出口的不再是臆度,而是确认。
乍见贝一苇,裴乐睇心中震惊,但她很快的将之压下,她对电话的彼端说了些什麽,然後收了线,对贝一苇露出一个云淡风情的浅笑。
「哈罗!好久不见。」
诺夫斯基低下头问:「乐睇,你认识他?」
「嗯,他也曾是瑟林的学生。」乐睇淡淡带过两人的关系。
诺夫斯基却朝贝一苇投去一个饶富深意的眼神。
这时两名工作人员也追了上来,一左一右的架住贝一苇。
「这位先生,您不能进来这里!」
「麻烦您跟我们出去好吗?」
「这位先生,如果您不肯配合,我们只好叫警卫了……」
不管他们说了什麽、怎麽拉扯他,贝一苇全都不为所动,一双眸子只管牢牢地盯住乐睇,不肯离开的坚决态度清楚地写在脸上。
乐睇见状,忙出声道:「没关系,就让他进来吧!这位先生是我的朋友。」
听见乐睇这麽说,工作人员才放开贝一苇。
这时,旁观一切的诺夫斯基忽然拍了拍乐睇的肩,低声道:「明天上午要做最後的彩排,不要太晚回饭店休息。」
乐睇先是一愣,接着便意会过来,她知道诺夫斯基这麽做,是有意留给她和贝一苇独处的时间,不由对他露出一抹感激的笑。
「好的,老师。」
诺夫斯基离开後,乐睇走向贝一苇。
两人面对面而立,点点滴滴的往事,在两人目光的交会间流过。
有好半响,他们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最後,是乐睇打破了沉默。
「我们的重逢,还真是轰轰烈烈啊!」说完,她的唇角露出一丝顽皮的笑意。
这抹笑意,奇异的冰释了两人之间的僵持。
「是啊!」贝一苇的声音,不知为何多了一丝暗哑。
「我是有好多年没有回台湾了,这附近有什麽地方可以坐下来吃点东西吗?我还没吃晚餐。」
听她这麽说,贝一苇不禁笑了。
「当然有。」
*****
贝一苇带乐睇到了一间以中华料理闻名的餐厅——汇芳园。
这间餐馆是开了五十年的老字型大小,外观仿造江南名园建成,门口还种了一棵柳树。这里的中华料理并不昂贵,但是绝对地道,不知道有多少人一试成主顾。
当第一道招牌黄金蟹肉炒饭端上桌时,乐睇发出了有如孩子看见糖果屋般的赞叹。
「噢,天啊!闻起来超香,看起来好好吃喔~~米饭裹上一层黄澄澄的蛋液,炒得粒粒分明,我在美国连做梦都会想到它!」
「那就多吃点。」贝一苇舀了好几勺到她的碗里。
「别把炒饭全让给我了,你也吃啊!」
「好。」他笑应着,但动作却不曾停过。
随後送上的红糟肉、金华火腿焖高丽菜、豆腐粉丝煲、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鸡汤,又引发她一阵欢呼,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带他们看见乐睇时,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艳。
事实上,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
因为常年练舞,使乐睇的身段显得格外纤细,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高了一些,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
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於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in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後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紮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麽不对吗?为什麽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像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麽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後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於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
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有些好笑的问:「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
「嗯……该怎麽说呢?」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感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在我父亲底下做事,被磨出来的。」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你呢?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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