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欲(27)
作者:岳靖
终曲
汤舍从未打过女人,他向女人鞠躬,因此修得圆满。至少,没把命丢在图尼埃法尔。
他像多年前一样,归返苹果花屿,直奔尤里西斯街,站在那幢美丽花园依旧的双层楼房前。
一个男孩蹲在花圃里,抱出躲藏的兔子。男孩站起身,看见汤舍。
「你是谁?」莫晴空走向白栅门,抬起脸庞,畏光地瞇细双眸看汤舍。
汤舍往前一步,帮小家伙挡光。这就是当年那个孩子吗?原来他离开了那么久,小家伙那时还只是颗躲在妈妈肚子里的球。
「请问你找谁?我妈妈在烤柠檬罂粟籽咸派,她没空,你有什么事跟我说也一样。」小家伙说话的样态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熟悉,明明是第一次见面。
大掌摸摸小家伙的头,汤舍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莫晴空。」没有犹豫,报上姓名,皱皱额,清俊小脸有些恼。「是不是不好?别人听了我的名字,都说我是灰色,可是我爸爸姓蓝喔!」说是灰色,表情一下又亮出得意光彩。
汤舍双眸也闪了一下。「你爸爸姓蓝?」
小家伙没给汤舍任何多疑时间,直接说:「是啊,我奶奶姓蓝,我爸爸当然也姓蓝,就像妈妈姓莫,我姓莫一样,可是我想跟爸爸一样姓蓝,这样我就是蓝晴空,很棒吧!」小家伙自己以为聪明地笑了起来,抱着胸前的兔子绕圈圈。
汤舍也笑了。「晴空,你是不是有个姐姐姓汤──」
「有啊。」小家伙说:「姐姐不在喔,她都住在学校,要住好久……」
「姐姐的汤,是谁的汤?」汤舍伸手打开白栅门,进到花园里。
「姐姐的汤是爷爷的汤啊。」小家伙瞪住汤舍,像在怪他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懂。
「你见过你爸爸吗?」汤舍蹲下身,定定看着小家伙。
莫晴空停住转动的身子,也定定看着汤舍。「我听过爸爸讲的城堡故事──」
「是吗?」汤舍没让小家伙往下讲,大掌摸着他的脸,摸他的眼睛和鼻子。
「你像妈妈,还是像爸爸?」那一夜不是梦,这是加汀岛的礼物──晴空!
「妈妈说我像爸爸,奶奶也说我像爸爸,连姐姐都说我像爸爸。」小家伙抱高兔子,几乎兜在汤舍脸上。「我和爸爸一样养兔子,我的兔子叫归,爸爸的兔子也叫瑰,妈妈说玫瑰的瑰,我的不是,我的是归返的归,就是回家的意思,虽然妈妈和爸爸离婚,妈妈说她永远不会再婚,要永远领爸爸付的赡养费,可是我还是希望爸爸回来──」
「晴空!」一个喊声阻断小家伙的尾音。「进来洗手,派烤好了──」
他闻到香味了,看见女人优美的身影走出屋门,停在门厅。
小家伙回身,一面快步走,一面丢下话。「我不能跟你聊了,我妈妈在叫我,我舅公说有我爸爸的消息,爸爸也许今天会回来,我希望能见到他──」
「你已经见到了。」汤舍嗓音柔沉,唇边笑意停留不去,目光深定不移地看着那奔向门厅、投入母亲怀抱的小家伙,喃喃低语──「小朋友,你有没有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我的归不是玫瑰的瑰,它原本是乌龟的龟,这样,它就不会是那只输掉的兔子,但我更喜欢归返的归,这样,它才知道归向终点──」
我的终点,就是我永远难舍得欲望,我的爱。
【全书完】
我赤裸的心 岳靖
现在,处于半退休状态。
编辑问,真的退休,要干什么?
本人回答「打仗」。
这算哪门子的退休,退休不该静静过生活吗?
静静过生活是一百岁以后的事(阿公不是七十五岁还在唱歌),你没听过人生是一场战斗吗?只是我接下来会开战斗机亲征前线,会大放毁灭性武器……编辑觉得我讲话疯疯癫癫。
是说我做这行超过十年,终于发疯,变成跟我书里的肖一样了。事实上,是肖跟我一样。闲话休提,肖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我要说的是,我干这行十一年──真可怕,要知道「十一」可是个革命数字,感觉不太妙,好像人生该做什么改变似的。
如果要改变,你想改变什么?雪莉小姐非常关心我的人生。虽然编辑常说,我在后记里说她怎样怎样,很过分。但她其实是本人生命中重要的人,我想我很爱她吧,尽管我第一爱的是Megan。
「我建议你,先从怪书名改起……」这感觉是很恨我的人给我的建议。
「这次又是个什么东西舍欲?」好尖锐。
不是什么东西,实际是色欲,但本人不想直接用「色欲」(你知道的,我们被教导色欲要压抑,要遮羞,要舍弃,要最好不要承认这种东西存在……),这个道理,你要把它想成让大街在某地展出必须围上腰布的层次,是相通的。本人就不多解释,即使雪莉指出本人拙作名称经常使人头皮发麻。那么,我也只好请各位以后戴顶帽子(如果你头皮发麻的话)。
别以为我是说风凉话。我没法掌握他人头皮,只能先掌握自己的心。
我做这一行完全是出于自私和任性妄为,我曾经跟我的编辑说,我是绝对有资格说「有本事,你自己去写一本」的那种人(听雪莉说这适用一个「术语」叫做「放大绝」──幸好不是放大便!)。我进这行,雪莉固然算是「贵人」──因为我身边亲近的朋友只有她频繁地在阅读言情小说,并且慎重地把言情小说看成生活必需品,是她引领本人踏入言情小说的世界,让我知道各式各类学问中,有一个这样的领域,是我从未触及。
想当年,我们自学校毕业当邻居,雪莉看我每天闲闲、茫茫、无所适从、无事可做、一缕幽魂、要死要活……(反正差不多就是(爱拼才会赢)里唱的「无魂附体」的意思),就拿她平时热衷阅读的书籍给我消磨人生的迷惘,希望我对毕业后的生活还是要有点热情才行。
总之,刚开始,我看看停停──原来雪莉平常都看这个。那她有没有觉得这边如果怎样怎样比较好?那边也怎样怎样一下比较精采!那男人女人怎样怎样比较赞!这里怎会这样这样安排?应该ABCDEFOOOOXXX,我这是怎么了?就算疯想当制作人支配者也得拿出金钱权力来啊!那是别人的心血杰作,不是论文写作课老师要我们批判的作品。我这样想,那样想,是要别人走我想的路吗?如此这般,别人还是不是别人啊?尊重创作!尊重创作!尊重个体差异!尊重各有各的思想与看法!尊重让这世界美好的单一性独特性!我真有本事,就该自己写自己爱看的!不要叫别人写你爱看的!
然后,我就跟雪莉说我要干这行──写言情小说!(当然,我还是到庙里向我信仰的女神掷篓讨论一下,才一头栽进此行。)所以,我入此行,雪莉是提点,我的自私与任性妄为是重点。凭着这种可以「放大便(绝啦!)「的重点,本人自我陶醉了十一年(到目前)。
我写的故事:主要是用来取悦我自己的。也许在这样的自得其乐过程里,福至心灵的神奇,使我可能还取悦到其他些某人──我必须说,你们就是我在《惑星》开头引用的文句里写的──理解我的人。
坦白讲,回过头来看,我说肖跟我一样,这简直是不打自招的自恋。
其实,我觉得有自信很好,但带点自我怀疑的神经质,比较吸引人,也才是我。所以,我现在有点害怕我曝露赤裸的心,会让这十一年来我视为朋友(虽然我们可能没有面对面喝茶聊天、虽然可能是我虚拟妄想)的理解我的人舍我而去。如果是这样,我得趁我完全退休前,对你说──谢谢你,这十一年来欣赏我的自私与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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