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檀记+番外(8)

作者:李丁尧


斯珩很少卷到这种事里,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他提出两个条件。

一,人要他来处置,别想蜻蜓点水借个壳子。二是合同重谈。

施亦均都应下了,让利百分点可观,生生赔出几套房。

第一个条件,倒不是斯珩对庄静音多感兴趣。

他不喜欢别人拿他当跳板。

庄静音这种类型的,他从小到大过眼的都是这类型,看一眼就觉得无趣,看两眼就不想看了。

他洁癖又重,既然不想让别人碰,就更不可能让庄静音破例。

所以没到过那步。

即使有反应,看着她那副恨不得立马自戕的表情,立马想撤走也是生理反应。

“但是蒋叔,你没觉得她有点奇怪吗。”

斯珩吸了口烟,看着车外掠过的荒芜景色,淡声道。

“怎么?你怀疑她是商业间谍?”

蒋临问,顺便开了个玩笑。

斯珩短促地笑了下,落下车窗把烟灰弹进飞扬的尘土里。

“不是。”

他撑着太阳穴,想了两秒。

“你以前做过程序员,应该知道,数字不会骗人。如果做一个计算程序,输入二乘三,一定会得到六。她就像这道程序一样。”

蒋临愣住了。

“什么意思?庄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斯珩慢腾腾道。

“这就是问题。”

她的反应都很准确。

惧怕,发抖,隐藏的愤怒与恨意——

就像输入了“文静胆小落魄的千金”后,完美的全自动输出。

本来也没觉得奇怪的。

今天也是跟往常一样,但是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反应慢了点。

就像是在发呆,猛然回过了神,然后才开始哭泣、泪盈于睫。

那一秒的空隙,跟屏幕卡了掉帧一样。

很突出。

那一秒之前,斯珩对她确实兴趣缺缺,去她住处也去得少,偶尔逗弄下,但并不会上瘾。

但现在不同了。

*

斯珩父母以前度蜜月时来过达拉斯,后来常常回来,便购置了一处占地可观的别墅。

准确点说,庄园。那时候价格不贵,斯珩出生后,需要雇人打理园林和宅子,人力太贵,这部分的支出更可观。为了避免浪费,斯珩父母跟亲近点的好友提过这处住宅,并不介意朋友来达拉斯后借住或开party。

深灰揽胜还有十分钟到目的地时,蒋临接到消息,说章家二公子刚好也在达拉斯,本来也打算今晚借住的,刚好斯珩要来,他提前出来等着接人了。

章苓是斯珩母亲的至交好友,肯定已经提前打好招呼。

蒋临转述后,斯珩嗯了声,继续阖着眼休息。

进了庄园大门,绕过喷泉和迷宫一样被深绿环绕的路,又开了快十分钟才到。

斯珩下车,章明琛很快兴奋地迎上来,想来个拥抱不过被斯珩直接挡住了:“站这说。”

章明琛也不介意,他知道斯珩一向这样,他拍了拍身旁的棕色卷毛混血:“珩哥,这我哥们Albert,中美意混血,你们还算校友呢,一个高中的,不过Albert读到一半转学了,是吧?”

Albert一看就是阳光健康家庭出来的,长相没得挑,眸光明亮,看人天生三分笑,热情地跟斯珩握手:“您好,今天借住一晚,打扰嘞!”

一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

与此同时,章明琛才注意到后面还一辆车,下来两个人站得远远地,两人的精神状态跟他们这边其乐融融的氛围相当格格不入。

一个失魂落魄一个既失魂落魄又低眉耷眼。

章明琛很主动招呼他们过来:“先进来吧,马上天黑,等会儿温度下降了!”

斯珩嗤笑一声:“你倒是不客气。”

章明琛嘿嘿笑了笑:“客气什么,我又不是第一次住了!”

斯珩回头随意扫了一眼,斯闫跟庄静音都走过来了。

不过庄静音头很低,几乎只看得见头顶。

他看了几秒,越过斯闫,忽然把庄静音揽过来,温声问道:“冷吗?”

庄静音这下不抬头也得抬了。

她只能硬着头皮,背对着某道炙热的目光缓缓点头:“……有点。”

斯珩没把衣服给她,只是把人拥在怀里,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恒温的屋子。庄静音步子小,跟得亦步亦趋,不过还是飞快回了头,扫了一眼。

两个人姿势不言自明的亲密暧昧。

章明琛都不用问,他们身边女朋友一般不特意介绍,就是不用问。

不过他一转头,看到好友Albert仿佛燃烧着的琥珀色眼睛,啧了一声,捶了他一拳:“你别跟我闹啊,那是我哥的人,你知道我们这边流传一句什么话?”

“不知道。”

阿尔伯特喃喃道,眼里浮现出一层薄而淡的忧伤。

只知道他和一个华人女孩有过美好的夜晚,可他一回头就找不到人了。念念不忘了很久,想着如果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定会倾尽所有帮忙——

想念她的心渐渐冷却之际,

她却又这样出现了。

就像忽然消失一样。

她对他做了个口型。

嘘。

意思是,让他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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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开文是写个乐子没细写阅读指南很抱歉:设定不是双c:檀姐不是。

她很博爱,而且性向不固定,这个设定如果在意的朋友及时点叉,谢谢!

第10章

回来的路上,她跟斯闫一辆车。斯闫换了条新裤子,人还双目呆滞,双手发抖着。

庄静音扫了眼,坐到最边上,头倚着窗户假寐。

她在想今天这一出。

坦白说,她跟斯珩单独待着的时间并不多。

斯珩非常狡猾,并且控制欲极强。他忽然来这一出,绝不会是出于正义感。

更像是——

杀鸡儆猴。

谁是猴,显而易见。

无论是不是临时起意,她都要提防点了。

庄静音不想被他抓到任何破绽,并且她确信,只要她不想,斯珩抓不到。

……

很快,出了点小意外。

还没下车的时候,她望着窗外蹙眉。

那张脸有点眼熟。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发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速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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