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檀记+番外(8)
作者:李丁尧
斯珩很少卷到这种事里,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他提出两个条件。
一,人要他来处置,别想蜻蜓点水借个壳子。二是合同重谈。
施亦均都应下了,让利百分点可观,生生赔出几套房。
第一个条件,倒不是斯珩对庄静音多感兴趣。
他不喜欢别人拿他当跳板。
庄静音这种类型的,他从小到大过眼的都是这类型,看一眼就觉得无趣,看两眼就不想看了。
他洁癖又重,既然不想让别人碰,就更不可能让庄静音破例。
所以没到过那步。
即使有反应,看着她那副恨不得立马自戕的表情,立马想撤走也是生理反应。
“但是蒋叔,你没觉得她有点奇怪吗。”
斯珩吸了口烟,看着车外掠过的荒芜景色,淡声道。
“怎么?你怀疑她是商业间谍?”
蒋临问,顺便开了个玩笑。
斯珩短促地笑了下,落下车窗把烟灰弹进飞扬的尘土里。
“不是。”
他撑着太阳穴,想了两秒。
“你以前做过程序员,应该知道,数字不会骗人。如果做一个计算程序,输入二乘三,一定会得到六。她就像这道程序一样。”
蒋临愣住了。
“什么意思?庄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
斯珩慢腾腾道。
“这就是问题。”
她的反应都很准确。
惧怕,发抖,隐藏的愤怒与恨意——
就像输入了“文静胆小落魄的千金”后,完美的全自动输出。
本来也没觉得奇怪的。
今天也是跟往常一样,但是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反应慢了点。
就像是在发呆,猛然回过了神,然后才开始哭泣、泪盈于睫。
那一秒的空隙,跟屏幕卡了掉帧一样。
很突出。
那一秒之前,斯珩对她确实兴趣缺缺,去她住处也去得少,偶尔逗弄下,但并不会上瘾。
但现在不同了。
*
斯珩父母以前度蜜月时来过达拉斯,后来常常回来,便购置了一处占地可观的别墅。
准确点说,庄园。那时候价格不贵,斯珩出生后,需要雇人打理园林和宅子,人力太贵,这部分的支出更可观。为了避免浪费,斯珩父母跟亲近点的好友提过这处住宅,并不介意朋友来达拉斯后借住或开party。
深灰揽胜还有十分钟到目的地时,蒋临接到消息,说章家二公子刚好也在达拉斯,本来也打算今晚借住的,刚好斯珩要来,他提前出来等着接人了。
章苓是斯珩母亲的至交好友,肯定已经提前打好招呼。
蒋临转述后,斯珩嗯了声,继续阖着眼休息。
进了庄园大门,绕过喷泉和迷宫一样被深绿环绕的路,又开了快十分钟才到。
斯珩下车,章明琛很快兴奋地迎上来,想来个拥抱不过被斯珩直接挡住了:“站这说。”
章明琛也不介意,他知道斯珩一向这样,他拍了拍身旁的棕色卷毛混血:“珩哥,这我哥们Albert,中美意混血,你们还算校友呢,一个高中的,不过Albert读到一半转学了,是吧?”
Albert一看就是阳光健康家庭出来的,长相没得挑,眸光明亮,看人天生三分笑,热情地跟斯珩握手:“您好,今天借住一晚,打扰嘞!”
一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
与此同时,章明琛才注意到后面还一辆车,下来两个人站得远远地,两人的精神状态跟他们这边其乐融融的氛围相当格格不入。
一个失魂落魄一个既失魂落魄又低眉耷眼。
章明琛很主动招呼他们过来:“先进来吧,马上天黑,等会儿温度下降了!”
斯珩嗤笑一声:“你倒是不客气。”
章明琛嘿嘿笑了笑:“客气什么,我又不是第一次住了!”
斯珩回头随意扫了一眼,斯闫跟庄静音都走过来了。
不过庄静音头很低,几乎只看得见头顶。
他看了几秒,越过斯闫,忽然把庄静音揽过来,温声问道:“冷吗?”
庄静音这下不抬头也得抬了。
她只能硬着头皮,背对着某道炙热的目光缓缓点头:“……有点。”
斯珩没把衣服给她,只是把人拥在怀里,大步流星地走进了恒温的屋子。庄静音步子小,跟得亦步亦趋,不过还是飞快回了头,扫了一眼。
两个人姿势不言自明的亲密暧昧。
章明琛都不用问,他们身边女朋友一般不特意介绍,就是不用问。
不过他一转头,看到好友Albert仿佛燃烧着的琥珀色眼睛,啧了一声,捶了他一拳:“你别跟我闹啊,那是我哥的人,你知道我们这边流传一句什么话?”
“不知道。”
阿尔伯特喃喃道,眼里浮现出一层薄而淡的忧伤。
只知道他和一个华人女孩有过美好的夜晚,可他一回头就找不到人了。念念不忘了很久,想着如果她有什么难言之隐,他一定会倾尽所有帮忙——
想念她的心渐渐冷却之际,
她却又这样出现了。
就像忽然消失一样。
她对他做了个口型。
嘘。
意思是,让他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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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开文是写个乐子没细写阅读指南很抱歉:设定不是双c:檀姐不是。
她很博爱,而且性向不固定,这个设定如果在意的朋友及时点叉,谢谢!
第10章
回来的路上,她跟斯闫一辆车。斯闫换了条新裤子,人还双目呆滞,双手发抖着。
庄静音扫了眼,坐到最边上,头倚着窗户假寐。
她在想今天这一出。
坦白说,她跟斯珩单独待着的时间并不多。
斯珩非常狡猾,并且控制欲极强。他忽然来这一出,绝不会是出于正义感。
更像是——
杀鸡儆猴。
谁是猴,显而易见。
无论是不是临时起意,她都要提防点了。
庄静音不想被他抓到任何破绽,并且她确信,只要她不想,斯珩抓不到。
……
很快,出了点小意外。
还没下车的时候,她望着窗外蹙眉。
那张脸有点眼熟。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发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速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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