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檀记+番外(58)

作者:李丁尧


她赤脚踩在地毯上,走到斯珩面前,直视着他,目光平静。

“斯珩,你的人生跟金子一样昂贵,连烦恼都这么奢侈。你确定吗,要在这个世界找真实?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我假在哪里?现在的我就是真实的我,我拥有的就在这里了。但你,你拖的东西太多了,你不想拖你也要拖着走。最大的问题在哪,你从来不知道。所以你活该,因为你根本就不敢面对。”

庄静檀顿了顿。

“让我说明白点,话不好听,斯珩,如果不是我有诚意,有一点真心,你已经死了。因为我虽然没后路,但也没有阻碍。”

很久很久,整个套房空旷至极,没人说话。

斯珩手忽然从西装兜里抽出来,掌心摊开,有把带鞘的小尺寸匕首,深邃的蓝底银纹,纹路像星云一样流淌。

“你做的?”

庄静檀理智回笼,警惕地往后倒退了两步。

“怎么?”

斯珩单手把刀鞘卸了,滑落在地上,握着匕首朝她迈步走来。

庄静檀背后就是酒柜,也没地方躲了,跑S型显然也来不及,而且明摆着跑不脱。

她放弃了逃的想法,手腕却被男人虎口紧紧箍住,他把匕首放进她掌心。

他瞳仁黑,眼型生得漂亮,优雅自矜却消失了,只有幽如一缕烟的清淡。

“握紧。”

“我想看看,你的手和它相不相配。”

斯珩抬手摸了摸她的脸。

“因为你总是骗人。”

庄静檀嘴角微抽了抽,匕首在手心流畅打了个旋儿,从别扭的姿势,变成正手持握。

“配吗?”

她问。

斯珩抬手,从内侧握住她手腕轻轻摩挲。

“你做它花了多久?”

庄静檀:“这个?能多久,两天?”

斯珩声音放轻了些:“我买来只是收藏,还从来没用过。”

庄静檀看着他微微勾唇笑了笑,心内警铃忽而大响,她要抽回自己的手,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斯珩的力气不可推拒,他牢牢地控制住她,同时往前两步,身子微微前倾,刀尖锐利快速地穿过了黑西装,没入肩头。

庄静檀眼睛都直了,整个人陷入了一瞬冰冻状态。

斯珩望着她的表情,觉得陌生,是从未出现在她脸上过的神色。

他甚至隐隐觉得畅快。

那些在她生命中路过的过客,没有一个能像他这样,让她如此反应的。

她总是对自己要面对的一切坦然处之。

他不喜欢。

有人在他耳边嗡嗡叫,说她不够与他相配,又找补,说不过真是可怜。

他也不喜欢。

事实上,他从那些视频中里发现了端倪。

庄静檀做自己时,一点也不可怜。她身上有种黑暗的纯真,把身上的血一点点擦掉时,像静静享受胜利时刻的猛兽。

搏斗是要作取舍的,但她的理念,似乎是今天不把你打死我不姓庄。

最糟糕的是,即便如此,他看了依然想穿过屏幕,杀了他们。

时间似乎停驻,又因滴血而重新开始运转。

她听见自己不可思议的声音:“你疯了?”

接着,她看见斯珩脸上有种接近自毁的漠然与满不在乎,笑意竟还深了几分。

“没关系,我现在给你杀我的机会。”

斯珩的视线平淡地从她脸上一寸寸扫过去,声线低了几分。

“因为你是庄静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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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五十一】

斯珩手上有很多庄静音的资料。

她生活在世界上有很多痕迹,即使庄家破产,庄家为她拍过的视频无数,带她第一次参加宴会时,她不小心走丢到别的房间,哇哇大哭地爬出来的画面都清楚留存了下来。

所以‘庄静音’曾经的解释,听起来也没有任何破绽。

她身上有两处经年的旧疤痕,两厘米宽的在肩下两公分,更窄点的在膝侧,都是极深的伤口。

斯珩第一次发现时,她声音细若蚊呐,头也没抬地小心开口。

——小时候参加晚宴调皮,从高处跌落,当时裙子也刮破了。

斯珩那时对她的疤不感兴趣。

准确点说,对她整个人都不太感兴趣。连带着话,都有一搭没一搭地听。

跟他没什么关系。

可斯珩没去搜刮过庄静檀的视频。

光是文字类消息,已经让他感觉血压飙升。

还有那场因为她所谓继父出现的意外,那年庄静檀还在上学。

如果看到画面,再从里面一一分辨她撒过多少谎,斯珩都不确定手上能转移注意力的工作,还能不能继续。

但最终还是看见了。

看见庄静檀上学,打工,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漂亮男女碰面的画面。看见她跟合作的青年在酒吧门口吵架;穿过小路去喂野猫;难得赚到新单,在周五的夏夜喝酒然后冲进雨中欢呼;被鸟屎砸中后把外套团巴团巴扔垃圾桶,过了会儿又认命折身返回去捡,黑色垃圾桶等人高,她人都掉进去——这次意外不幸被结过梁子的人发现,于是垃圾桶被盖死拖走了。最后还是盖子被她踢烂,她又跳出来把人揍了一顿。

如果说他跟‘庄静音’的人生,还有三成的重叠率,那他跟庄静檀之间,恐怕连百分之五都欠奉。

斯珩看了几十遍,得出了结论。

庄静檀是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以触觉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觉,只要能让她感觉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饴。

换言之,他觉得她像野生动物,并不是错觉,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种兽类,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别人不同。

她身上怪诞、鲜活、满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让人无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会将一切沉默与试探看作陷阱,在没到生死边缘时,只会绕着危险走。

含糊不清地将不想解决的事撂到身后,视而不见,庄静檀绝对干得出来。

还有她真正在意的点。

斯珩现在回想才发现,她每次在新衣服送过来时,下意识的拉拽领子反应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

也许可以说讨厌,讨厌身上属于庄静音的外饰,讨厌那些珠宝、毛领、镶钻的昂贵长靴,闪闪发亮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腐蚀着、刺穿着她作为庄静檀存在的事实。

他最近拉开距离,为了看得更清。

也给她腾出了空间,而她没走。

斯珩的理智告诉他,她还有事没了结,杀心仍在漫长的酝酿中。

另一方面,他试图从她沸腾复杂的心绪里,看出一点因他而生的犹豫。

犹豫也好,愤怒也好,只要是她对他单独产生的感情,只要让他发现一丝端倪,他就能用得上。

他们就不会落到断崖结束的境地里。

他绝不允许。

现在找到了。

在面对他时,庄静檀真正的心理有三分亏欠,三分愤怒。

她以为他怀念庄静音的乖巧听话。

斯珩的直觉如同野兽,是多年的血雨腥风中锻炼出来的。几乎是第一时间,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难题有了更干净利落的解法。

就像庄静檀再次站在他面前,展示那道属于她,而非庄静音的旧疤痕一样。

他以失去理智的行为,展示了他们真正的相似之处。

在这个方面,他们是同一种人。

百分之百的重叠。

——失控,是他们送给自己的礼物。

斯珩赌得没错。

比起语言,庄静檀更能理解行动。斯珩在她这,就是个精确冷酷的上层玩家,他甚至连虚假外壳都不屑套的,展示给外界什么样子,自己就什么样子。

那点融进骨子里的精确、计算,在此刻荡然无存。

事实上,痛觉与血意是她认识感知这个世界的直接方法,她指尖沾了点血,于是垂下目光好几秒,骤然失笑。

“……斯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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