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哥谭的亚当斯家(17)

作者:加凡


提姆:救命,那是哪来的商人?

那栋房子处在贫民窟,又经过一系列破坏,品相本就惨不忍睹,按原价也不过四十万。

何况经过昨晚的事,它已经降格沦为集“老,破,小”于一体的凶宅,布鲁斯愿意买下它都已经是在做慈善。

戈梅斯放下电话,向所有人自豪地宣布:“我神乎其技的报价吓跑了韦恩集团,他们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莫蒂西亚赞叹道:“理应如此,爱人,你是商业奇才中的奇才。”

听完全程的卡喀亚:???!!!

她控制不住地后退一步:确实是罕见的奇才……不,这根本就是冤种中的冤种。

深吸一口气,她指出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我们拿不出一亿两千万。”

——能拿得出也不会丢在买一套房子上。

戈梅斯闻言一愣,似乎刚刚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哎,好像是呀。”

莫蒂西亚安慰地摸着他的肩膀:“太可惜了,我们只能把房子以一亿两千万的价格让给韦恩集团。”

卡喀亚抹了抹脸,心知只要韦恩集团没有全体丧失理智,接盘这事必不可能发生。

但是按照这个价格完成交易也太扯了,她左思右想,对戈梅斯说:“不着急,我这就过去一趟,亲自向劳顿说明情况。”

事不宜迟,卡喀亚再度化出“神经过敏的威利”这张具象。

毕竟是要和人商量敏感的砍价问题,找个对方熟悉的形象当媒介,或许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更何况,她也习惯了在做生意的时候,使用成年人的具象隐瞒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亚当斯愿意信任一个孩子,可不代表人人都能这么做。

威利出现在病房的窗台上,劳顿吓得从床上跳起来。

昨晚骇人的一幕既让他晕过去,也让他印象深刻,瞬间认出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你怎么来这儿了?”他紧张地催促,“快点离开,如果有护士进来的话,你会……”

威利知道自己最擅长的就是不惊动任何人,也不害怕,打断道:“我来和你谈谈房子的事。我想买下你的房子,但是我的钱不够,所以,我提议——”

劳顿一愣,不假思索地回答:“送给你了。不过,我能问问你要它做什么吗?”

威利歪了歪头,卡喀亚让他记住很多话术,唯独没想到“交易”会如此快速地达成。

他只得说:“我听说有其他人要买。”

“那不重要,”劳顿激动地说,双手抓着衣角,“如果你需要,我,我不卖了。我把它送给你,但是你能不能……能不能……”

接过亚当斯那通堪称内容诡异的电话后,无论是劳顿还是提姆都没了谈话的兴趣。

发现这一点后,提姆决定先告辞,趁现在去劳顿的房子那里,搜搜只有他能发现的线索,然后再回病房,见见那位购房意愿强烈的“亚当斯”。

中途,布鲁斯打来电话:“你的事情完成了吗?”

提姆回答:“如果你在说买房的事——没有成功。”

布鲁斯:“出了什么事?”

提姆忧伤地回答:“我们输在了价格战上。”

布鲁斯不能相信耳朵:“有什么谈判是你都束手无策的?答应他的报价就是了。”

回忆起那惊世骇俗的报价,提姆慎重地说:“这个不能,真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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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章

劳顿的名字是“弗洛伊德”,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常年生活在哥哥爱德华的阴影下。

爱德华有英俊的外表,白皮肤,黄头发,读书恋爱运动样样精通,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喜欢他。

作为他的弟弟,弗洛伊德无法比他更优秀,只能靠惹麻烦来博取注意力,逐渐成为家人口中“不讨人喜欢的小孩”。

但这不代表弗洛伊德讨厌哥哥,因为爱德华是唯一能在父亲的家暴中保护弟弟和母亲的人。

由于想要逃避贫穷带来的无止尽的麻烦,他们的父亲,老劳顿,染上了酗酒的恶习。

又因为酗酒,老劳顿找不到工作,从而更加贫穷,就此,一家子的生活陷入恶性循环。

酒精侵蚀老劳顿的神经,他变得暴躁和暴力,最常成为受害者的就是他的家人。

老劳顿肆无忌惮地将暴力宣泄在家人身上。

终于有一天,在一次严重的受伤后,他的妻子将两个孩子,爱德华和弗洛伊德,一起叫到花园里。

她说:“我希望你们能杀死他。”

时至今日,弗洛伊德依旧想不清楚,当时母亲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对自己的孩子作出这样的要求,但爱德华已经点头答应:“好,妈妈。”

在那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爱德华和他的父亲在客厅里扭打在一起。

年轻的爱德华显然错估了父亲在求生本能下激发的战斗力,在打斗过程中,一把枪被击飞,落在弗洛伊德脚边。

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捡起来,弗洛伊德,捡起来!开枪!”,命悬一线的决斗,两个人的声音都走了调,因此,弗洛伊德分不清是谁在对他喊叫。

但他们都在吼:“捡起来,开抢!”

慌乱中,他本能地听从指挥,捡起枪——他对准了,又或许没有——猛地扣下扳机。

其中一个人倒在地上,子弹击穿了他的脑袋,鲜血在地板上流淌。

弗洛伊德放下手,局促地喘息着,视线逐渐聚焦时,他看见倒下的人是爱德华:

他杀死了尊敬的哥哥,救下了痛恨的父亲。

他想,全是他的错,因为他没有瞄准。

父亲站起来,母亲也从厨房里走出来。

他们悄无声息地行动着,弗洛伊德默默地看着他们拖走哥哥的尸体,埋在花园的土地下面。

母亲回来,提着一个装满水的水桶,用许多抹布擦掉地板上的血,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交流,也没有交汇的眼神。

那天晚上之后,生活依然在继续,没人好奇爱德华去哪了,在贫民窟,有出息的孩子选择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一年后,父母依然在一起,家里依然充满暴力和争执,在吵闹中,弗洛伊德又多了个妹妹。

家里仿佛只有弗洛伊德还记得爱德华,他知道哥哥发生了什么,被埋在哪儿,但不能和任何人交流这些信息。

午夜梦回,他总是侧耳听着花园里的动静,想着哥哥挖开地面,敲他的窗户。

他知道哥哥会回来的,来打破这死水一样的生活,来终结这些毫无意义的人生。

然后,昨天晚上,这个金发白皮肤的男人出现了……

弗洛伊德知道,他的“哥哥”,回来了,父母和妹妹的死亡,一定与埋在花园里的爱德华的尸体发生了某些“置换”。

所以,他们死了,“爱德华”复活归来。

“我把房子送给你,不,爸妈去世了,它本来就应该属于你。”

回想这些被尘封的往事,弗洛伊德·劳顿便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紧张地抓着衣服,结结巴巴地说,“但是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能不能不要丢下我?”

威利站在窗户边,茫然地看着对方,想到卡喀亚让他过来的目的,是婉拒太过困难的条件。

弗洛伊德的要求听起来并不苛刻

——威利误以为弗洛伊德想要一份踏实的工作,卡喀亚能提供的职位可多了。

于是,他欣然同意:“好,以后你来帮忙做事。那我们……”

他抬起手,想和弗洛伊德做一个“交易达成”的友好握手。

但弗洛伊德显然误会了他的动作,前进一步,突然单膝跪下,握住他伸过来的手,恭恭敬敬地贴在自己的额头上:“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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