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仙(40)
作者:染香群
就是山长大人淡然的说,「有关系不用是王八蛋」,就把他们俩踢出门去「以文
会友」的跑关系了。
一脉相传啊,璎哥儿感慨。不管是二十一世纪的华人社会,还是历史歧途的大燕
朝,华夏子孙的传统坚不可破、绝不动摇。
一如既往的…讲人情,跑后门。
坦白说,古人还是比较讲义气的。几颗药丸子拉起的友谊桥梁,到现在居然还没
过期。反正在家自己读得烦死了,干脆呼朋唤友的一起跑关系兼聚会,有趣得多
。
只是璎哥儿怎么都没有想到,在这种读书兼跑关系的生涯中,会意外的遇到「乡
亲」。
而这个「乡亲」,给他带来的麻烦,真不是一点两点而已。
临江仙 之四十三
这个「乡亲」呢,是跑关系拉交情不小心相认的。
这天呢,风很和日很丽,完全适合跑关系。他亲亲老婆顾临一如既往的替他打理
行装,检点药物和诸般琐碎。一年多了,御姐儿一直都这么贴心适意,这大概是
当古人唯一的好处。
他就不懂了,明明可以享受老婆VIP等级的超级待遇,他来往那些公子哥老爷大人
们,宁可让些外人…譬如婢女、譬如细姨,摸来摸去,白白损失自己的权益。
不过御姐儿说得也没错,这个年代,特别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根本就是
陌生人,婚后硬凑在一起,女人非认命不可,男人呢,可以三妻四妾,能不认命
谁要凑合?
但瞧他的那群朋友,在感情上,也没几个快活的。倒是常常倒葡萄架…后院失火
,种马遭殃。
可见这种马生涯也不是容易过的。
但二十一世纪比较好吗?自由恋爱,爱得死去活来才步入礼堂,这总好了吧?也
不。光光这个「自由恋爱」就是个大难关,尤其对他这种深陷部队的倒霉职业军
人而言,对象总要有的吧?但他的环境…总不能让他去追福利社阿姨,何况人家
不但比他大一轮,小孩都上小学了。
看似自由,反而因为生活圈子的狭隘,更不自由了。要不他怎么会一家伙成了大
法师预备役…
可爱得死去活来就有善终吗?也不。君不见年年飙新高的离婚率?
不是那么擅长纠结的边骑马边思索,直到和琯哥儿会合,远远的看到那张稚嫩的
俊俏脸庞,笑靥如花,才猛然一拍自己脑袋。
有病!想那么多干嘛?古今婚姻如何关他屁事啊屁事?他就是强运,开始是倒霉
了些,可不有个顾临在这儿等着他?有个吹胡子瞪眼睛却值得依靠的爹,还有个
精灵古怪却早熟得让人心疼的弟弟。
这位神经线很粗的璎二爷火速将难得的严肃思考扔到九霄云外,一路和琯哥儿斗
嘴皮儿,一边去和他们愉快的朋友们去拜会一个文名远播的老翰林。
差点咬到舌头的咬文嚼字,礼尚往来,人家应酬够了,没留饭,这群文人才子公
子哥儿们也不以为意。这关系是要滴水穿石的,慢慢儿来。
不留饭岂不是更好,哥儿们吃吃喝喝胡侃指点江山舍我其谁,比跟老翰林在那儿
掉书包儿隐喻会心快乐多了。
吆喝一声,这群挂剑摇扇的公子哥儿们就往京城最大的万象楼去了。
原本自己吃得开心侃得愉快,但你知道的,京城的勋贵官宦牵来绊去,都有千丝
万缕的亲戚关系。这又是京城最大的酒楼,难免就遇到些熟人,碍于兄弟的面子
,大家还是相处得颇为融洽…虽然这群纨裤和他们这群文人是不太有来往的。
不过纨裤也分很多种类,粗粗分可以分为武纨裤和文纨裤。像之前的谢二爷,京
城一霸,毫无疑问的是武纨裤的翘楚--他自格儿不会打没关系,带的人能打就
行,他只要负责心黑手毒就可以了。
另一种就比较斯文,所谓文纨裤。自命风雅不屑俗务,讲究的是绫罗锦缎红香脂
粉。但这是个文人都要配剑装装样子,武人得写得一手入眼的字冒充斯文的艰难
时代,文纨裤也不是好当的…人家青楼花魁头牌姑娘都讲究诗词歌赋了,不能唱
和两句岂不是太丢人?
一来是亲戚熟人,二来是还有个风花雪月的共同话题。璎哥儿这群也没多推让,
就让文纨裤的户部尚书白大少请去了他们聚会的雅阁小院。
璎哥儿本来作好心理准备,还暗暗叮嘱了琯哥儿两句,别让那些青楼女子给迷了
去,获得成就:琯哥儿白眼一枚。
「二哥,」琯哥儿没好气,「我头回跟你出门?我才要跟你说哪,不用太紧张,
应酬而已,嫂子不会生气…天还亮着呢,不会太出格儿。」
璎二爷一时语塞,「…哪、哪个紧张了?」手心有点出汗的跟着进小院,「别跟
你二嫂说。」
琯哥儿闷住了。这种场合有个歌姬舞娘再正常也不过了,他们这些备考的秀才要
脸皮顾名声,不会太离谱。就算是纨裤的白大少,也不敢白日宣淫…可只要有歌
姬舞娘在座,璎二爷就坐立难安的找机会逃席…这还是他那十恶不赦好色到骨子
里去的二哥么?
这大概就是佛家所言的「当头棒喝」吧?迷途知返是很好,但返过头也让二嫂白
担妒妇的名声不是?
「谁说谁是小狗。」琯哥儿咕哝的踏进万象楼的雅楼小院,顺便硬把他二哥拖进
去。
奇怪的是,好色贪花自命风流的白大少居然没有请歌姬舞娘,倒是一桌好菜色,
在座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公子,神采飞扬,俊目流光,美得让所有的人一呆。
「好哇,」少年公子未语先笑,「小白,拿我的菜请人,你真能借花献佛哪。」
白大少哈哈大笑,只介绍这位少年公子是郑国公府的五少,这对兄弟有些摸不着
头绪的看着自己的朋友们露出心照不宣的暧昧笑容,很亲热的上前问好行礼,言
语甚至有些轻浮,这个郑五少不但没有发怒,反而显得颇乐在其中。
但璎哥儿坐下来吃饭,脸色却越来越微妙。应酬了一个春天和半个夏天,吃吃喝
喝的场合绝不少。可他敢打包票,全大燕朝绝对吃不到这等菜色。
等吃到麻婆豆腐,他还强自镇定,安慰自己是巧合。
直到最后上了一杯杂了碎冰的酪茶他才失声,「…珍珠奶茶?!」
当然口味不是很道地,粉圆是拿决明子冒充的山粉圆。但花那么多工夫雕口径适
合的竹管当吸管…这绝绝对对是山寨版的珍珠奶茶!
郑五少逼视过来,沉吟片刻,粲然一笑,「所谓心有灵犀,没想到谢二少一尝就
知道我将这酪茶取名为『珍珠奶茶』。」
…你取名?喂喂,那我喝了二十几年那个是怎么…等等。他凝视着郑五少。
「他」没有喉结。
璎哥儿还没从「女扮男装」的固有情节中转过弯来,郑五少已经非常豪放的敲着
酒杯吟起诗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等所有的人如痴如醉的听完这首「将进酒」,掌声如雷,叫好声几乎冲破云霄。
根本是废话。这谁写的?唐朝诗仙李白大才子的力作。他虽然背不完全,但也总
读过吧?
剽窃。这是赤裸裸毫无羞耻的剽窃啊!
结果人家女扮男装的郑五少弹起「沧海一声笑」的时候,他藉口内急先逃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