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很霸道+姑娘别任性+公子爱耍酷(麒麟猎爱系列)(11)

作者:楼采凝
“我就说吧!”她弯起优美的唇线,笑得清丽可人。

“你住在连苜山上?”他对她有著好奇。

“没错,我是住在那里。”她低下头,显然有些逃避。

“山上哪里?”他追问。

胡蝶深提口气,这才慢慢说道:“我师承杏春药庄,专研药理与制药。”

“杏春药庄?”他眉一扬,“李前辈是你师父?”

“你认识他?”

“家父生前经常提及他,说他是江湖上不可多得的侠义之士,经常悬壶济世,

且不收分文。”他将水递给她,“我竟不知道杏春药庄是在连苜山上。”

“我们是在三年前才迁移到连苜山上,在那之前都住在山下。”一听他这么

说,她对他更多了一份亲切感。

“原来如此。”他挑眉一笑,“说不定你我有著某种渊源呢!”

“或许吧!”胡蝶也笑了。

只是令她疑惑的是,他对她到底怀著什么样的心态?只是他众多女人之一吗?

第五章漠北,气候干燥寒冽,触目所及净是一大片荒野沙漠。

而在某一处绿洲边的龙云干地,便是“金釜堂”所在。

“堂主,我们一路上跟踪上官狩,发现他身边还带著一个女人。”手下回报

时,表情还带著抹揶揄。

宄釜眉心轻蹙,一张邪肆的脸孔蓦然掀起一道冷笑,“什么时候上官狩也贪

恋起美色了?”

“堂主,您说的没错,那位姑娘还真是美,据说她是跟刘荧一块儿前往麒麟

宫的。”手下继续说道。

“哦!她会武功吗?”宄釜又问。

“依手下观察,她应该不会。”

“那好。”宄釜撇嘴低笑,“反正不管他身边有多少人,我都要杀了他,要

他代父偿命。”

“堂主,您认得他爹?”

下人的问话,让宄釜板起脸孔,大掌猛地往桌上一拍,“多做事少发问,别

嘴碎,懂了吗?”

“是……堂主。”手下吓得快软了双腿。

“他们现在到了哪儿?”宄釜冷著嗓问。

“就在艾丰城,莫约再两天的脚程便会抵达咱们漠北了。”手下禀报道。

“挺厉害的嘛!带个累赘还可以走这么快,这样的对手才够刺激。”他撇嘴

一笑,眼底带了抹复仇的利光。

“堂主,要不要先派几名兄弟去暗杀他,如此就不用烦劳堂主出马了。”手

下巴结地问道。

“暗杀他?”宄釜露出鄙夷的笑容,“如果他这么容易解决,我何需与他缠

斗这么多年?”

“是,堂主,您教训的是。”手下羞惭的垂下头。

“只需严密监视他们的行踪就行,下去!”宄釜一喝。

“是,小的马上就去。”说完,就要听令行事。

“等一下。”宄釜突然又喊住他。

“堂主,还有什么吩咐?”手下赶紧转身问道。

“刘荧现在人在何处?可有严加看守?”

“小的将他关在黑岩洞内,外人根本无法进入,也在洞外加派不少弟兄看守,

堂主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好,那你下去吧!”

“是。”待手下离开后,宄釜的眸光突转精锐,这回,他绝不会再让上官狩

逃脱。

***bbscn ***bbscn ***bbscn ***山间的羊肠小径,一名男子

背著女子,一步步的往前迈进。

胡蝶看著上官狩那头银白的发丝在面前不断飘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又

问了不知该不该问的问题。

“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白色的?”

“我爹是白色的。”他回答得简单扼要。

“为什么你爹的头发是白色的?”明知是傻问题,但她还是问了。

“难不成你要我回答我爷爷的头发是白色的。”这女人还真是打破砂锅问到

底。

“不是的,我只是想,这其中一定有某种缘故吧?”她看他这发,色泽自然,

闪闪发亮,还真是漂亮。

发觉她一双小手不安分地玩著他的发,上官狩深吸口气,想全天下有哪个人

敢这么对他的?

大概就只有她了。

“别再碰我的头发!”他很无奈地说。

胡蝶这才收回手,噘著嘴说:“不碰就不碰。”

瞧她闷声不语,上官狩叹口气道:“历代上官家的男子都是一头银白的发丝,

而女子则与常人无异,若要我说理由……我还真说不出来。”

“那你将来生下的男孩也会有一头银亮发丝啰?”光这么想,就觉得好可爱

呀!

“或许吧!”她什么时候对他儿子这么感兴趣了?突然,他眉一撩,回头笑

问:“要不你帮我生一个不就知道了?”

她小脸一热,瞪著他说:“别作梦了。”

“或许这个梦很快就会实现呢!”他撇嘴轻笑。

“要生你自个儿去生。”胡蝶被他说得好不自在,小脸直发烫。

他撇撇嘴,但笑不语,直到下一个山头,他才又开口:“过了这座山,就要

到目的地了。”

“哦!”她试著动了动双腿,“我想我的腿已经好多了,你可以放我下来了。”

想他就这么将她从中原背到了漠北,体力还真是好,却也彰显出她的没用和

无能。所以,她不能再依靠他,做为包袱到此为止就行了。

“你确定?”他有点不放心。

“当然确定,别忘了这一路上我采了草药熬来吃,现在双腿应该已恢复不少。”

她挣扎的下了地,又在他面前动了动双腿,以证明自己所言不假。

“既然如此,就试试看吧!”他让她走在前头,才方便注意她。

她一边走,一边瞧著远方带著橘红色的夕阳余晖,像层层枫红直笼罩著前头

整座山头。

就在那座山的山脚下有座石铸宅院,那儿就是他的好友富克的居所,也是他

准备正面迎战宄釜的暂居之地。

“今晚咱们就别休息了,继续赶路。”最好在明日天亮前赶到富克的居所,

晚一天师兄就多一分危险。

“为何要这么赶呢?”夜里还在小径上走可是满恐怖的。

“我们已经耽搁太多时间了。”他故意环顾四周,嘴角挂著的笑容分明就是

在嘲笑她。

胡蝶知道,他是在取笑她这个包袱。

“别以为我听不出你的弦外之音,走就走。”她赌气地加快脚步,可才没一

会儿,天候居然变了!

答、答、答──不妙!豆大的雨点落在碎石道上,溅湿他们的鞋,也淋湿两

人的衣衫。

“算了,还是我背你走吧!”他先褪下身上的斗篷披在她身上,而后背起她

加快脚步往前行。

他的斗篷是用兽皮所缝制,虽然重,但相当防水,躲在下头的胡蝶完全没被

雨淋到,可却感觉得到上官狩全身几乎湿透。

“斗篷还是让你穿著吧!”完了,她不但是个累赘、还是个麻烦。

“不用。”他忙著赶路,已管不得会不会淋雨。

“可你淋湿了。”

“给我穿的话,你不也会淋湿?所以还是算了。”他没有回头,专注地往前

走,胡蝶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是枉然,便不再多话。

所幸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衣服湿了可没这么容易干,而他就穿著一身湿

衣背著她赶路。

一路上,她迷迷糊糊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直到再度清醒,已是隔日清晨,

美好的曙光绽放。

“你醒了?”他蜷起嘴角。

胡蝶这才发现他的衣服竟然由湿转干了,但从他的神情却不见一丝倦意。

“我们已经到了吗?”她揉揉双眼。

“没错,看见那条小路吗?一直过去就是我们要歇息的地方。”说完,他又

继续走。

“等等,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她既然醒了,雨也停了,就没道理再让他

楼采凝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