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与安娜(32)
作者:六六
他在她耳边低语:"WAIT,I WILL BE BACK SOON."他并不确定她懂不懂英文,不过这时候跑出去拿套子总归是煞风景的,好像用点儿洋文就有意境了。他光着膀子,裤门半敞着,皮带松弛着,就奔进卧室里。他记得保险套在床头柜里,靠老婆的那一边。每次都是老婆细心替他打理好一切。在他顺利找到保险套并用嘴撕开封口的一刹那,他抬头看见了床头他和老婆的大幅结婚彩照,精致地包着框。老婆正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那个笑醉死人。
他冲那彩照上的明星老婆双手一抱拳,念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得罪了。就边褪长裤,边往客厅走去。
结婚时刚开始流行什么艺术婚纱摄影,所有的新人都套在一个模子里,化流水线妆,穿摄影制服。男人对此类事情必须报以十二万分的耐心,无论老婆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你面前都不可露出内心的吃惊,要保持大面上的绝对平静,最好略带欣赏的眼光,附和上两声虚假的赞叹。这是他这位有经验者的感悟。
当时因为缺少前车之鉴,他犯了绝对错误。老婆从化妆间款款走出,脸上带着以为自己是希茜公主再世的自信的时候,他居然手捂胸口向后夸张地倒跳一步,好比周星驰做戏。他是着实给吓着了,老婆真似吊睛白额大虫,眉毛一律剃光,画了一条半长的~型,嘴唇如刚吃过死孩子般血红,脸上涂的白粉比家里刚刷的墙还夸张。
老婆保持着面部表情的绝对静止,还跟他解释,"千万不能笑,一笑粉直掉。"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呀,还不如你本人好看呢!"旁边的化妆师高傲地损他:"你懂什么?!这是流行美。人在镁光灯下的妆是不同的。没见刘晓庆在武则天里的装束?人家都五十多了,看着还像十六岁的少女,那都是化妆师毛戈平的功劳。"他没听说过什么平不平的,倒是相信那刘晓庆若被这化妆师一画,演暴君杀人绝对妥帖。
她居然在拨弄自己身体的琴弦,以在他不在身边的期间内保持高昂的斗志。这场景令他有些别样的兴奋。男人喜欢淑女,看她们优雅的姿势,听她们不俗的谈吐,见识她们与自己不同的举止风范,感受异性的温情。不过,说老实话,一旦如初生婴儿般赤裸相对,男人的兽性便暴露出来了,与之相匹配的豪迈与迎合更适合狂放的运动。就好比天天吃精致小菜,偶尔还是需要吃点糙米苞谷;天天对着塞尚、莫奈,猛一看非洲部落的手编草席也觉得艺术不减一样。
经过刚才那一打岔,他的小弟弟有点泄气。他依偎在她身旁,把她的头轻揽到自己的腿上,拉她的手过来,用她的兰花指拂弄自己的小山丘。她漫不经心地上下轻压短笛,娴熟程度仿佛是专业演奏员。不好,演奏员练完指法以后开始要练口型了。她把头渐渐凑近,哀怨地抬头看他一眼。不知为什么,他理解那眼光是哀怨,然后听她从胸腔里发出低声的叹息,隔着他的白色内裤与弟弟说着悄悄话。弟弟怕是耳朵不好,不自觉凑近些妄想听得更真切。
半晌贪欢(4)
唉!现在叹气的是他了。没办法啊,不听指挥。怪不得人说,老大管不住老二呢!他是想让它往东的,可恶的它跟着她就往西了。人生命中最大的悲哀是你不曾真正拥有过任何属于你的东西。无论是老婆也好,孩子也罢,他们也许依附于你,也许爱你需要你,却不属于你。你身体的一部分也是如此。你要尊重他们,把一切都奉为独立个体,你要辛苦养活他们,却不能让他们听命于你。他们坦然从你这里索取,但你要始终铭记,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脾气,他们是他们自己。
她的吴侬软语沾湿了他的前襟,她和它之间越发亲密起来。奇怪,以前一直觉得老婆的婚纱照照得像别人,每次都看着别扭;今天才发现,那照片还是像老婆的,尤其是那意味深长的笑。每当他撒些无关紧要的小谎,他都觉得老婆肯定是知道的,只是不揭穿他,神秘地笑笑,让他心虚。所以每次谎言之后,他都会老实很久。
他把手指塞进她的口中,辗转地画着圈地让她舔湿润了,他想做些挖掘工作,类似于古墓探宝一样。她突然抓住他下滑的手,说:"不要,我想要你吻我。"他俯下身去寻找她的唇。她别过脸。他顺着她丝滑的芊芊玉颈溜到那两个半月上,轻咬着红宝石。她还是不乐意的样子,用手轻轻推他。他已经下探到蓓蕾般的肚脐附近,实在无可躲藏了。他的脸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来回摩擦,让她感受胡茬痒痒的刺痛。
他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他在犹豫。这种事上他与普通大众没什么区别,既不保守,也不算开放。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这一口,他不太喜欢。就算人是自私的吧,在给予和索取这两者之间,他更喜欢索取。以前夫人也扭扭捏捏地示意过他,他尝试了一次就放弃了。不为什么,也许内心里觉得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男人,需要尊严的男人--他也搞不明白这码事怎么就和尊严挂上钩了。从这点上说,他觉得女人的奉献精神更大些。他疲倦了或是不想了,夫人就会很温存地软玉包容,一点点让他雄风大振。最初他看见夫人在他身下悉心劳作时,内心既是激动又有感激,会报以感恩的心去婆娑老婆散乱的长发。可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家庭生活中必备的工作,若少了这一环,倒似吃饭不喝汤,睡觉不洗脚一般不自然了。老婆也曾抱怨过,略带娇嗔的那种,"不公平,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服务你?"他则狡辩说:"各有所长。俗话说长舌妇嘛!长舌不是缺点,它好工作啊!我不行,我舌头短。瞧!"他翘起舌头,让老婆看他的舌带,的确比较短。这也是他不善言辞的原因。
他是那种一紧张,说话就有点结巴的人。他注意过,不少男人都下意识地结巴。所以每次看到笨嘴拙舌的男人,他就心生好感,颇有同病相怜的感怀。老婆曾经跟他说过:"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撒谎的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的光芒。还有你的小动作--你一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一该死的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的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一富贵的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了。不过最近他已经改了说谎的习惯了,确切地说,他的遮掩的本事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真的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的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的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一下,免得谎话多了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一致着实费劲。最讨厌的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的,说得溜了,就习惯成自然了,连一些可有可无的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的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的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了。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的她眯眼一笑,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食物吗?"
她正在兴头上,愣了一愣,说:"蛋糕?"
他说:"错。方便面。又叫速食面。另外就是肯德基,麦当劳。这些食物只能起到果腹的作用,失去作为美食的享受作用。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吃我老婆做的饭,经过长时间烹调的、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他坐起身来,将她也扶起,从地板上捞过凌乱的内衣,给她套上,从背后系上扣,拍了拍她的背,扶着她的肩膀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如坠雾里不知所措。好在也算经过大风大浪,她轻轻笑了一声,说,"别抱歉呀,我也喜欢吃家常菜。只是真饿了,才来者不拒的。"当着他的面,她款款套上所有的衣服,冲他眯眼一笑,眼如弯月:"好男人,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