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网络版)(38)
作者:白槿湖
季飒在的这两天,他很照顾我,我躺在床上看书,季飒就把饭菜都做好喊我吃饭,他并不知道我堕胎了,他以为我是胃不舒服要调养几天。
小时候我就羡慕人家有哥哥,觉得有哥哥就特别威风,没有人敢欺负你了。现在终于感受到了有弟弟的温暖,我崇拜的眼神对季飒的厨艺表示了肯定,这小子做的菜和我妈做的一个味道。
以后谁嫁给了季飒那就真是有福气,声音好听还会做超级好吃的饭菜。
写了一些便签的纸条,贴在了冰箱上,客厅茶几上,还有厨房,卫生间,都是写给温安年和秦汤汤的,我让他们要注意哪些遵守哪些合租规则。我不想和他们口头交流,只会无法沟通对牛弹琴,就写在纸上。
我刻意和他们的作息时间叉开,早上他们走的时候,我还没有起床,晚上我都睡觉了,他们才回来。秦汤汤还故意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声,放着毛片,女演员夸张的浪声一阵阵的传来。
能开门出去说什么呢,她就是想我打开门和她开战,我偏不,我戴着耳机,听着动人的曲子,我可以让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有时我去卫生间,门关着的,透过窗花,可以看到他们俩正在一起洗澡,秦汤汤刻意的和温安年在卫生间里叫着笑着,秦汤汤一遍遍地说:嗯嗯……不要,手不许往这里摸!“之类的话,是说给我听的,现在的年轻女孩真是懂得如何讨男人的喜欢,激发男人的***。
我让季飒晚上尽量别从书房里出来,等他们安静了再出来,尤其是温安年不在,秦汤汤独自在客厅时,我就发短信给季飒,我真怕这个不要脸到极点的女人会对季飒不怀好意。
温安年不在时候,秦汤汤会闹得更离谱,把音响开的很大,穿着高跟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把桌子拍的震震响,像是神经质了一样。她在挑战我的极限。
随她闹呗,我只要忍耐十几分钟不理会她,她自然就没劲歇火了。
正文 第九十五章:蜗婚(95)
在家待了三天,依然是会吐来吐去的,季飒为我担心,我说我就是胃不舒服,犯恶心,吃点好的就没事了。季飒索性就没出去找工作在家照顾我,也怕我虚弱会被他们欺负。
外面的工作也确实是不好找,我让他先自己找找,实在不行就先来程朗的旅行社上上班,好歹下一次找工作也好说自己有过工作经验。
在网上投简历,一个小小的出纳职位,都恨不得有四五百个人来竞争,其中还有百分之三十的研究生,百分之五十都是本科以上的学历,我为季飒捏了一把汗,他其实也不适合学会计,要是学个男主播啥的多好。
季飒专门做极香的汤给我喝,真是大大满足了我动不动就恶心的胃,胃舒服了,人也舒服多了。每天还都换着汤做,乌鸡汤,猪手汤,还有鲫鱼汤,都是妈妈在家做的家常汤。
我喝了几天,就觉得脸上的气色好多了,精神也饱满了,加上心情调节好了,人看起来比前几天健康了。
季飒坚持要照顾我上班为止,他说他和我姐弟二十多年,从没见过没心没肺的姐姐这么憔悴病态过。
在家待了实在是闲得慌,打电话请示程朗,让他给我安排团,他则不容反驳的回绝了我,还说必须休息一个星期到半个月,否则我上一天班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天理啊,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不许员工上班,上班还会扣工资!
咎我实在无聊的慌,整天闷在家里,季飒则是陪在我左右,一会儿说姐你喝水吗,一会儿又是姐,你饿了吧。我吹会儿空调,他马上就拿个空调被盖在我身上,我被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弄得有些受宠若惊,我决定要出去溜达溜达。
还能想谁呢?先是想到了贤芝,我开电脑和她聊QQ,她说她脸上起了一个大青春痘,她不想出去逛了,怕痘痘会在日照下繁殖太快。
我真鄙视她,都一大把年纪了,还长什么青春痘,肯定是上火了,我坚持要和她开视屏,哈哈,真是笑死我了,她的嘴唇上起了一个庞大的水泡,足足有她鼻孔那么大。
华丽丽的水泡,我说姐姐你还是别出门了,我怕你的水泡在逛街时爆炸,淹死路人还有我。
她问我季飒的工作找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合适的公司录用他。
我快速的在键盘上打出一串个字:目前杳无音讯,找工作比找媳妇难。
她很快就回了一条,说:不如我和兆和说说,让他来兆和的公司做助理经理或者秘书啥的,实在不行就跟着我吧,做我的司机也成。
我暗暗捏了一把汗,做你贤芝的司机,等于做你的男秘,我可不能把我亲弟弟一个娘生的弟弟往火坑里推。贤芝啊贤芝,别怪姐们不够意思,是你的OPEN让我不放心啊。
见到美男就想扑的花痴女,长了一个大水泡,就乖乖的在家里不出门了。
贤芝告诉我,说郑兆和对她的水泡很满意,说自从这两天她发了水泡,就不打牌也不逛酒吧,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他终于真正享受到了几天她是他老婆的感觉。
一般情况下,这个老婆就是按时拿工资,郑兆和有应酬和party时,贤芝就按时上岗参加应酬,打扮的美美的,挽着郑兆和的手,觥筹交错。
和上流社会的男人打交道。偶尔也要镶金牙男或富一代揩揩油,摸摸手,伸伸大腿,她也只能是听之任之,这样对郑兆和的事业有帮助。
圈子里的人都清楚,郑兆和有个漂亮的老婆,还可以任意让大老板揩油,前提则要是对郑兆和公司发展有帮助的人。
贤芝不过是一个花瓶,他们的婚姻,就是雇佣关系,双方都是自由的。
雇佣关系也好,只要贤芝她过得好我就放心,她是十足的拜金女加色女,爱钱也爱男色,她快乐的活着,为自己想要的东西活着,没有什么错。
她这样的女人,至少比秦汤汤这种人高尚的多,贤芝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不会把别人搅合的离婚,她是在郑兆和离婚后才和他走到一起去的。
贤芝的性格,是宁当二奶,不当小三。
二奶是给钱就服务,小三则是要给感情的。
和贤芝聊了一个小时后,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我晕,谁啊在楼下乱按喇叭,小心一会保安抓你。我跑到窗户,准备看是哪个野犊子搅扰了我的安宁,一看,OMG,一个穿着很超人的男人,所谓超人,就是把红内裤穿在外面的人。
该男子莫非是神经时常了,侧身弯着腰,右手撑在地上,左手弯曲高举过了头顶,穿着漫画里超人的服装,蓝色的紧身衣,胸前还有一个闪烁的大黄钻,背上披着红色的披风,红色的内裤穿在外面,裤子也是紧身蓝裤子,足蹬一双红靴子。
肌肉被紧身衣绷得紧紧的,我张大了嘴,想看看他究竟是在玩什么名堂,他身边停着的是一辆橙色的甲壳虫车,车里面坐着一个四岁大的孩子,小手边拍掌边乐得直按喇叭。
仔细看了一下,好像发型也是那种如同野猪的脊背上的猪鬃毛一样往后倒,真是大白天遇到了真人超人秀了。
该男子缓缓的抬起头,竟然朝楼上的我莞尔一笑,天啊,该人竟然是——杨之放!
我有种被雷劈的震撼,那个外表总是酷酷的音乐才子,此刻竟然如此雷人的装束和造型还有POSS出现在我的面前,尤其是他那缓缓抬起深情看着楼上的我的那一抹眼神,他还抬起手,顺着额头鬃毛向后抹了一下。
我全身战栗了一下。
正文 第九十六章:蜗婚(96)
车里面的小男孩从车上下来时,我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个可爱的小超人打扮,然后这小超人在杨之放的教导下,就开始用稚嫩的童音在楼下叫:“素素素素,下来我们出去玩!”
为了避免小区更多人围观他们,我用最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和季飒打了招呼,出现在两个超人的面前。我拎着包,看着杨之放,说:“你哪弄的甲壳虫车,哪拐来的孩子,哪弄的这身超人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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