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就好(9)
作者:白槿湖
小喇叭的头发又重新剪了一次,是学校三令五申要求把红发染成黑发,不然就要告知家长,小喇叭没办法,只好将发梢上的那些红发都剪了去。短短的寸头,小喇叭带着耳机,摇头晃脑,跟着哼唱,有时唱得都比原声好听。
她们早早地到了一中校门口,门卫不允许外校学生进入,她和小喇叭把单车停在一中校门口的铁栅栏旁,两个人都歪靠在车后座上,半坐着,有句每一句地闲聊着。
无非是说班上男女生的绯闻关系,那时的谈资多么的简单,大都围绕着班上的某上男生长得像吴孟达,或者某个女生大姨妈弄到了裤子上,哪个发育得早的女生上体育课跑步时咪咪抖得厉害。
也有让人脸红心跳但又蠢蠢欲动的话题。
某某班女生被某个高年级男生按在墙上狂亲,小喇叭还模仿了一下,对着唐未欢撅嘴,做了一系列深情拥吻的动作,路人经过,指指点点,还以为是同性恋呢。
唐未欢审视了一下小喇叭,摸摸小喇叭的寸头,小喇叭蓝色的眼睛在夕阳下散着闪烁的光,她认真地对小喇叭说:“孩子,别人都以为你爱我。”
“我本来就爱你。”小喇叭用唯恐天下人不知晓的声音回答。
她们抱在一起,无视别人的看法,他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没有关系,本来她们就热烈地爱着彼此,男欢女爱,她们是女爱。
唐未欢是喜欢男人的,小喇叭也是喜欢男人的。
拥抱过后,她们彼此向对方做出了坚定的承诺:我是喜欢男人的。
小喇叭喜欢的男人是可复杂了,是三言两语一言难尽的。要像美剧里的男子,最好是美国大兵那种,高高大大,帅气十足,很结实很雄壮。小喇叭爱雄壮的男人,唐未欢觉得小喇叭说雄壮一词的时候,眼睛里是冒着火花的。
后来生物课上,得知那是发情期。
除了雄壮,还要很MAN。
所谓很MAN,要有古铜色的肌肉啊,然后五官和身材都要是美国大兵那样的挺拔,最好还要精致的手指,略带一点粗糙,抽烟的姿势会很酷,最好还会舞刀弄枪,即使是拿本《花花公子》看,你也不会觉得他是个好色的男人。
总之,就是那种骨子里很好色也很能色但是看起来不色的男人。
唐未欢她惊异于小喇叭小小年纪怎么懂得这么多关于MAN的话题。
小喇叭终于害羞了,用手挡住嘴,捂着小声对唐未欢不怀好意笑着说:“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男人身体好不好对女人多重要了。”
她反问小喇叭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小喇叭偷笑着说是翻看家里的就碟片,找到了几张三级碟片,磕着瓜子揣着好奇心就看了,原来男女就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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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不感兴趣了,噢了一声没讨论下去。
小喇叭意犹未尽,咂咂嘴,肩膀推了推唐未欢的肩膀说:“怎样,想看吗,明天去我家,我们一起看。”还带着秒杀世界凌云万尺的眼神。
这时一中有学生往外走动,应该是提前下自习放学,小喇叭探头望着校内,试图能找到阿刺和阿猬姐妹两的影子,唐未欢的目光则被随之而来的一个女孩所吸引。
是叶绘。
穿着红色大摆长裙的叶绘,耳朵上的那一枚刺青兀自绽放着青色的花。原来的长发编成了两个亚麻长辫垂在胸前,亚麻辫上还零星点缀着几颗珍珠。
叶绘手里高举着一个牌子,上面是漂亮的字体写着一行字——
方腾,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又是一个疯狂的粉丝,方腾永远都不会缺乏女生的追捧,光芒四照有着金城武的模样,但是唐未欢相信,叶绘一定是所有追方腾的女孩当中,最吸引人最独特的一个。
风吹起叶绘红色的大裙摆,就像是一朵大红花,红艳艳的,盛开在风中。
唐未欢看呆了,太美了,这是她见到过的最风情的女孩。
自然很多放学出来的男生女生都不停地看着叶绘,而叶绘淡定极了,此刻心里眼里仿若只有方腾一个人,她在风中摇曳着手中的牌子,直到方腾走到了她的面前。
方腾穿着白衬衣蓝色牛仔裤,双手插在口袋里,肩上背着一个单肩包,唐未欢看到了他的一个侧脸,已经不能正常呼吸,她想,方腾是能让她窒息的男子。
那一刹那,世界倾倒般,对于唐未欢而言,她想方腾会说什么样的话呢,会拒绝叶绘,还是牵起叶绘的手。
小喇叭也屏住了呼吸,动人的一对男女,会怎样的故事发生。
“我对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再来烦我。”方腾冷漠地说,抬手摘过叶绘手里的牌子,扔在了地上,脚在上面踩过,没有一丝表情地离开。
阿猬花痴状双手合一放在下巴上,呼唤的语气说:“实在是太帅了。”
阿刺不以为然地在阿猬的面前打了一个响指,说:“切,比不过我家的卫十三!”
卫十三是阿刺的凯子,是个小痞子小混混,方腾是一中的王子,是太多女生的梦中情人,梦中的金城武年轻版。
叶绘弯腰拾起那块牌子,拍了拍上面的灰,装作若无其事,微笑,将牌子抱在怀里。
人群渐渐散开,隐约听到有人说:“每次放假她都要在这里举个牌子,真是够执着啊,奇怪,这么漂亮,怎么就是入不了方腾的法眼呢。”
唐未欢想上前找叶绘说句话,想想自己向来是不太会安慰人,她看着叶绘红色的裙摆走得越来越远,路灯凉了起来,校门口变得寂静了,学生或者回家,或者三三两两聚在校外一条街吃烧烤。
四个女生围坐在烧烤摊铺门口点了三十五块钱的烤肉串和卤花生,每人一瓶汽水,独有唐未欢要了一瓶青岛啤酒,她用牙咬开了啤酒盖,把盖子丢给了小喇叭,非常潇洒的姿势,让小喇叭没事砸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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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喇叭总说唐未欢是铁齿铜牙,咬啤酒瓶盖是最牛的,姿势特美,连嘴角裂开的弧度都是那么的正正好,那么的优雅迷人。
唐未欢就着啤酒瓶连杯子都没有用,手掌心在酒瓶口稍擦了一下,举起酒瓶和她们三碰杯,一饮而尽。
她们三嘴里含着汽水的吸管看得目瞪口呆,好多天都没有见欢妞这样疯狂地喝啤酒了,以前喝啤酒至少还要二两猪头肉,现在就着一碗卤花生都可以呼噜喝完一瓶酒。
看起来似乎比失恋了还惨。
小喇叭知道,那是因为老唐和苏丹红双飞三亚补度蜜月,这让唐未欢心里很不得劲,用小喇叭惊天动地的语调来说,就是看着这一对狗男女双宿双飞就真他大舅的浑身都不舒畅!
“干杯!”四个人咬着肉串,旁边师傅还在不停地烧烤着,一股股的碳烟冒了出来,唐未欢总觉得非常的纸迷金醉,如果人生就这么简单,坐在街边吃吃烤羊肉串喝喝啤酒,一家人过最平凡的生活,多好。
阿猬扎着乖巧的马尾,上面有一个细致的淡粉蝴蝶结,阿猬的头发很黑很亮。尽管阿刺和阿猬是双胞胎,但除了五官相似以外,两姐妹的气质着装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大多数人都认为双胞胎会穿一样的裙子留着一样的刘海,即使不一样,差距也不会太大,审美观都很近似。
但阿刺和阿猬的打扮实在让人无法把双胞胎这一词和她们姐妹俩联系在一块。
阿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流浪”
一个女孩的气质用流浪来形容,可以想象阿刺的那股不羁的味儿。
不过大家都一致认为那是卫十三这个小痞子传染给阿刺的,阿刺穿的越来越“补丁化”,除了还有光洁高贵的额头以外,和过去的阿刺大不同了。
阿刺穿着补丁的牛仔裤,红色的马丁靴,手托着下巴,手指上涂着黑亮的指甲油,手指若无其事地放在唇旁啃咬着,另一支手拿着一根烤肉串的竹签无聊状发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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