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欢就好(1)

作者:白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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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坐在六楼落地窗旁,窗外起着风,穿着白色背心宽阔的牛仔裤,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关了手机,拿着一本书,看了半晌,竟歪歪地睡着了。

我梦见一个很大的房间,我以为,那是个空房间。

当我打开时,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谁,怎么会闯入了我的梦中。你穿了一件旧绿色的裙子,我看见你满眼泪,慢吞吞地对我说:“是不是,只要我喜欢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

我点头,但你的眼里并没有看到我,我转过头,我身后站着一个有着干净温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们牵着手,走出了空房间,穿过了一条条的街。

我跟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生怕被人群挤散,其实人一点也不多。

醒来,风再起时。

我微笑,给熏香炉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满满的都是木香。

这洒然的光阴,我的心里,欢喜着,没有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这样的一个姿态活下去,爱或死。

我欢就好。

这四个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来,在我面前,带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扑面而来。

想起了杜拉斯,她说她从十八岁就开始苍老了,她说她下辈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风尘女,她说她到八十岁时还要和年轻的男人欢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为了我。

邻家的小妹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来问我什么专业最好找工作最热门最高薪,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请你,做你喜欢的。

不要为父母的喜好去选择一个你并不喜欢的专业和爱情,因为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活着,如果不为自己喜欢的事和人活着,那么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终放弃了父母建议的专业,选择了她喜欢的制药专业。

看到她非常开心的拿着入学通知书,我掉下了泪,如果,让我回到她这样的年龄,那么我绝对不会放弃我最初的喜欢,绝对不会。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

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我欢就好》里,有一个叫唐未欢的女孩,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有人说,一个女子抽烟美不美,要看她的手。总是会在难过的时候,抽一根细细的卡碧。卡碧比寿百年还细,是我见过最细的烟,不是很凉,淡淡的香,抽的时候,我有轻微的晕烟。那时的我,非常温顺。

故事里,也会有一个抽着细细的卡碧薄荷烟,会大笑大闹爱打麻将爱看老电影的阿刺,她还有个同胞妹妹阿猬。

她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刺猬,分开了,各自都会受伤。

这一本书我整整写了一年,有我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走过弯路的孩子对现在的同学一个小小的愿望,我也曾是一个坏小孩,我愿每一个坏小孩长成坚强美好的模样。友情的笔墨甚至超过了爱情,因为我始终相信,青春年少的时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我眼里,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坏孩子。

请你与我一起,一起《我欢就好》。

NO.1

2003年7月1日,她不再叫唐欢,她认真地对小喇叭说:“妞,以后叫我唐未欢。”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十六岁生日,她和小喇叭一起逃课,跑到一个川味排挡里,点了宫爆鸡丁,酸菜鱼,卤猪头肉和卤花生米。她们正是高二的时候,两个人趁门卫室老大爷中午打瞌睡时溜了出来。

要了两瓶二锅头,一人一瓶,直接就拿着瓶子干杯,猛灌一口,生吞下去,辣得喉咙都烧灼了,打了一个酒嗝,两个人相视一笑。

她告诉小喇叭,早上父母大吵了一架,撕打成一团,双方都有外遇,她见过妈妈找的姘夫,比爸爸矮还很猥琐但是有钱,她不屑地骂了一句:贱人。而爸爸的情人,却是年轻摇曳水嫩得比她大几岁而已,她依旧是冷语了一句:狗男女。

她对着在客厅里扭打的父母,念着席慕容的诗《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者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一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

小喇叭举起二锅头和她干杯,晃着板寸头说:“唐未欢,你怎就那么能装呢,他们打成一团,你搁一旁念席慕容的诗,能顶用吗?”

她吞下一口酒,真辣,咂了一粒花生米,说:“管用,因为我爆发了,我冲进了他们各自的房间,我知道他们早就分房睡了,我把他们的衣服都扔出了客厅,我让他俩滚蛋,是他们背叛了我们这个家庭,他们都背叛了我,然后他们去离婚,我去上课。”

几杯酒下肚,脚底下都飘忽了,她和小喇叭对视着,之后都哭了,她对自己说,过去的唐欢死了,只有唐未欢了,此后她很难再快乐了,父母既然给她取了一个唐欢的名字,却没有给她带来欢乐。

小喇叭本名是叫张小芭的,和唐未欢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小喇叭属于那种一下雨就会在六楼阳台上喊:“下雨啦,收衣服了。”的女孩子,有着清脆的嗓音,所以被唐未欢唤作小喇叭。

到最后两个人喝完了一瓶二锅头相互扶着出了排档,走在路上,下起了暴雨,两个人在大雨中抱在一起大哭,唱着老狼的《同桌的你》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淋了那场雨,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她发起了烧,烧得稀里糊涂,嘴里一直念叨着,连房门都没有关,直到阿刺给她送唱片的时候才慌忙把她送进了诊所。

阿刺是她初中的同学,中考之后去了三中,阿刺还有一个同胞的妹妹叫阿猬,姐妹俩都生的十分精致,不过性格迥异罢了。

阿刺的口头禅就是:你他妈去死。如果让她回忆阿刺在她记忆里最深刻的一幅画面,那就是阿刺穿着人字拖坐在烧烤摊上一边吃羊肉串一边抽烟。

俗而动人,那么市井喧闹,阿刺依旧能国色天香。

NO.2

唐未欢是更喜欢阿刺的,她一声声地叫着她阿刺,阿刺。阿刺有一个凯子,叫卫十三,总穿着乞丐服,嘴里叼着一根烟,混迹在各大溜冰场和网吧。

从喜欢上小喇叭和阿刺这样的女孩子起,唐未欢就相信,自己骨子里其实是一个不甘寂寞的胚子。

那次发烧之后,暑假就来了。

接着例假就来了。

那是唐未欢第一次来例假,小喇叭买了一大包卫生巾,从26cm到45cm长度不等,手把手地教会她,她说小喇叭教她用卫生巾的样子十分老练。小喇叭说是啊,谁让姐我大姨妈比你先来三年呢。

她羞涩了,自己是属于心理早熟身体晚熟的妞。

这恰恰和小喇叭是相反的。

唐未欢住在小喇叭家对面的一栋楼,第五层楼,傍晚黄昏时,小喇叭就会隔着一栋楼呼叫唐未欢,充分发挥着小喇叭的影响力,比如会问一些吃饭了没有,大姨妈完了没有,甚至是便秘了没有。

小喇叭是和耳聋的外婆住在一起,父母都在北京漂着,也许是每次和外婆说话都要大声,小喇叭的高音得到了有效的锻炼,每次呼喊都有如火纯清登峰造极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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