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3.0刺金时代(出书版)(34)
作者:郭敬明
而另一种欺骗,却只是隔离了信息的传递,仿佛抽取了世界里所有的声响。亘古冰凉的浩瀚宇宙里,一个超新星的爆炸,千万朵钻花的飞溅,几百个新的物种崛起又衰亡,上千个文明诞生了再湮灭,几百亿年或者须臾一秒,所有的声音都隐匿于暗无天日的谎言之海。而你背对着这个宇宙,你以为身后的世界空无一切,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知道,南湘从来不会对我进行第一种欺骗。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发去唐宛如家了,我没有叫上南湘。
一方面是我故意为之,而另一方面,我也没有机会。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还没有回来。第二天清晨,当我醒来,她又已经出门去了——又或者,她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分辨不出。因为她每天起床之后,床被都收拾得异常整齐,完全看不出几分钟之前,里面还裹着一个软玉温香的惹火妹子。
我其实不太清楚这段时间她究竟在忙些什么。但我多少能够想象,因为当初我作为实习助理的那段时间,我也一直错觉自己是不是残疾人,我真心觉得我比别人少了一只手、两张嘴、四只眼睛、八条腿。
但有另外一个人,代替了南湘,和我一起去了唐宛如家,帮她一起收拾东西。
当唐宛如拉开大门时看到我身旁的那个人时,她头上正绑着一块白布,看起来仿佛时刻准备着抽出武士刀剖腹自杀的悍妇,但当她尖叫起来的时候,她又瞬间变成了一个来自陕北的民族歌唱家。
和我一起去的人,是崇光。
他戴着黑色的口罩,绿幽幽的眸子露出来,看起来像寂林里温柔的狼。
我是真心对崇光感到抱歉,我又一次忘记了和他的约会,我们本来约好去还未开放给公众的新修整完成的外滩美术馆,那里面正在展览曾梵志的美术作品。所幸的是他也没有恼我,只是微皱着眉头,按住我的肩膀,认真地对我说:“林萧,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的语气低沉而磁性,像一根被无意中撩响的大提琴弦。如果他眼神再轻浮一点,我一定会觉得他是在撩骚我。我本来觉得他一定会拒绝我的邀请,来帮忙唐宛如搬家,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他说过他宁愿待在松江屠宰场的冷藏室里,也不愿去人民广场的来福士一楼。
但出乎意料,他竟然同意了。
不过我想他此刻一定很后悔。
与其说是他和我一起来帮忙唐宛如搬家,不如说是他来接受了一个持续不停的高密度八卦专访,唐宛如就仿佛一箩筐盛开着艳俗花朵的毒藤一样牢牢地挂在他的身上,每两分钟问一个问题,饥渴得仿佛在撒哈拉中央被暴晒了三天三夜一样。
就在唐宛如的不停询问里,就连卫海这个被我们称为“肌肉多脑子少”的体育猛男,也恍然大悟面前站着的这个外国人,竟然就是之前名动全国的著名作家周崇光。我用“说来话长”为借口,屡次打断了他向我询问的目光。并且我也用“不要引火上身”为理由,叫他不要对外声张,否则很容易“有可能哪天你只是下个楼买瓶可乐,隔天就在苏州河上看见一个麻袋顺流而下,麻袋里装着你”。
——“哦,你说陆烧这个名字啊,是我闹脾气随便取的。当时没想那么多,我想应该是潜意识里想起了我父亲的名字吧,他的英文名字是Shaun,所以我就想,那就叫‘烧’吧。同归于尽?没有没有,我不想纵火。”
——“最痛的地方是眼睛吧,打麻药的时候我痛得快晕过去了。我其实所有的五官包括脸部轮廓都有稍微地改动过,虽然不是大动,但是因为改动的地方比较多,所以整体看起来,已经几乎没什么过去的影子了。现在的我,就是一个标准的西方人长相,至少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混血儿。”
——“我眉毛里垫高了一块骨头,看起来眼窝变得更深,但这样就会显得我的眼睛没有以前大。以前比较男孩儿气,现在,就更阴郁一点吧,我想。他们喜欢这种。我嘴唇有稍微动得薄一些,用时尚界标准的喜好来说就是那种‘刀锋样的薄嘴唇’,他们觉得这样的嘴唇有一种危险的吸引力。”
——“你说眼睛的颜色么?我每次出门都戴绿色的瞳片的,我现在摘下隐形眼镜,我依然是黑色的眼睛。眼珠的颜色确实没办法改呢。”
——“我以前在国外长大的,所以英文没什么问题。我还会一些德文,但说得不好。”
——“身高还是以前的身高,只是我把肌肉练得壮了一点,看起来就显得更高大些。”
整个上午,崇光都被唐宛如纠缠着,但难得的是,他竟然从头到尾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的脸上始终带着类似冬日暖阳般的和煦笑容,白色的牙齿衬托着他那迷人的笑靥,仿佛他的唇角时刻都含着一个吻。他的嗓音低沉里透出沙哑,像是精心酿造的丝绒巧克力。这种神色让我想起之前的他。那时的他是暖的、柔和的,仿佛山羊绒质地的毛毯,随时都能把你包裹在一团迷幻的芬芳里。现在的他已经很少显露温柔的这一面了,大多数时候他是锋利的,冰凉的——看起来像宫洺。
是过了很久之后,崇光才告诉我,那天在唐宛如家里,他其实非常开心。从他变成陆烧之后,每一天,在外面工作的时候,他的身边都围绕着一大堆工作人员,仿佛一个带有剧毒辐射的磁场一样,将其他人群远远地隔离开来。工作结束之后,他回到五星级保安系统监管下的高级公寓里,连送外卖的人都碰不到面——外卖只能走到大堂,然后有专门的物业服务人员送到住客的房间门口。没有访客,没有聚会,没有亲人。
“有一段时间,我感觉自己像是活在一个孤独的小果壳里。我像漂浮在灰暗宇宙里的一颗小小的花生。有时候空虚得发慌,我就自己弄出一些声响来,音乐声、电视声、淋浴花洒的水声,频繁挪动家具的噪声。这些声音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林萧,你知道吗,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真的死了。”
“那宫洺呢?宫洺总会去看你吧?”我又仿佛回到了曾经在阴雨连绵的下午,窝在被窝里看他的小说的日子。
“他倒是经常来看我。他是唯一一个还会来探访我的人。每次来他都会带给我很多小说、人物传记、画册。他从来不带报纸给我,他说报纸上的东西都是狗屁。他连杂志都很少带给我。可能他也不太想让我频繁地看见那个虚假的自己吧。但是他来我家其实也不太和我交流,我们彼此之间话不多。而且有时候他会突然莫名其妙地哭起来。哦,倒不是那种大哭。他就是眼睛会变得通红,仿佛被烟熏到的样子,他每次落泪的时候,我都不太过问,因为我并不是很清楚他的生活。我只是陪着他安静地待一会儿。一会儿之后,他就没事了。但是我知道他其实活得很累。比我更累。”
他淡淡地微笑着,这样回答我。
卫海用美工刀把一个又一个纸箱上的玻璃胶布划开,然后将里面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我负责分类,同时拿着一块抹布和鸡毛掸子清理灰尘。可是,尽管唐宛如的那些箱子上都用粗黑的马克笔写好了类别,往往卫海一刀下去,哗啦一声,总有惊喜。比如那个写着“工具”的箱子里,堆满了拖鞋、牙刷、漱口杯和三颗新鲜的番茄以及两根生姜。比如那个写着“书与杂志”的箱子里,我们赫然发现了DVD、连衣裙、移动硬盘和两筒羽毛球。
拆到中途,卫海被一个写着“少女的祈祷”的箱子吓住了,在我的反复鼓励下,他哆嗦着划开了那个纸箱,迎面而来的粉红色蕾丝内裤和肉色胸衣,仿佛无数法力高强的符咒一般,让卫海浑身发抖嘴唇酱紫,我看着他拿着美工刀的手一直在哆嗦,我忍不住上去把刀夺了下来,我是真怕他受不了眼前的刺激把美工刀插进自己的喉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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