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28)

作者:韩寒


因为嫖娼在我国是违法的,所以,假设我们不嫖娼,但好客的我们必须把责任和问题都推到外国人身上去。国内的色情行业我也不用多说,在任何一个有规模的城市,只要给我足够的钱,召集一万个妓女想必不是难事。

全国哪个桑拿和KTV 里没有小姐?

我们就那么喜欢花千把块钱去唱歌和洗澡?

哪个官员没享用过色情服务?

当然,大家不要误会,这是设问句,如果有没有的,请回答。

在我们国家,其实色情行业已经半合法化了,或者四分之一合法化,这样就导致一个问题,就是有的时候要装腔作势,这样大家都很痛苦,对于警方和嫖客都一样,比如要时不时突击检查一下,弄个典型。

这样的突击检查,对被抓到的人是很不公平的,同时有一万个人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嫖娼,为什么就一个得抗下全国家嫖客的罪呢,如果警方发现你有头有脸,但头和脸还没够到政府,比如是个教授之类的,还得上新闻做典型被反面宣传和批斗,其实相对于嫖娼,这是更加犯罪和恶劣的行为。

对于色情行业的分布,想必警方要比普通人更加清楚,我真要做个好市民,我就在网络上搜索一下桑拿空格上海,然后把好几千家店全举报了,你说你是出警不出警呢。而且很多时候,警方和政府的态度就成了很多色情行业攀比自己后台的事物。而被突击检查的色情场所往往被认为和政府的关系没有搞好。

大家不要觉得妓女合法化对于嫖客是件好事,其实这是天大的坏事。

首先,妓女合法化了,妓女的经营成本就上去了,牌照和税以及管理费用肯定会导致妓女的涨价。

这是一方面,但最重要的一方面是,妓女合法化以后,就会有妓院。如果你去桑拿或者色情按摩,你咬定去洗澡和保健了,那谁也拿你没办法,毕竟在我们国家,或者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嫖娼都不算特别光荣的事,但你去了妓院,你就不能说你是去谈生意。在我们国家,估计合法化的是妓女,而不是场所,就是经营场所保持现状,但所有人的马甲都变了。妓女合法化对社会来说是大好事,首先,大家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事情,老藏着掖着也显得我们政府很虚伪,索性就显示我们开放和坦诚的一面,也不用老抓倒霉蛋来做做样子,社会更加和谐。

第二,明码标价,行业监督,这样就避免了货不对价和服务内容不符合口头条款约定的情况,市场更加和谐。

第三,国家的税收是一块很大的增加,用增加的税收多做点福利,老百姓更加和谐。

第四,妓女合法化或者半合法化以后,嫖娼的人其实绝对会比现在下降,而不是增加。至少对于国人是这样,家庭更加和谐。

第五,政府或者行业协会的管理,使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染降低,妓女一个月体检一次,发当月的合格证才能上岗,健康更加和谐。

第六,现在合法化了,奥运的时候,大批国外友人,心中就有了明灯,而且避免了半个月政府处在管还是不管,抓还是不抓的尴尬,也避免了很多中国良家妇女和学生妹遭殃的命运(当然,人家自己可能不觉得),人文奥运的气氛更加和谐。

第七,妓女合法化以后,更方便对未成年嫖客的管理。当然,不是持学生证七折。学校更加和谐,小孩子,就去追喜欢的女孩子嘛。

第八,只要到半合法化的程度,由于登记的制度,所以对妓女或者嫖客的人生安全有很大的保障,避免很多劫杀妓女或者敲诈嫖客的事情发生。行业更加和谐。

等等,总而言之,这是非常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的。社会和谐,射了才会和谐。

既然这个问题大家心里都明白,而且任何国家,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索性在双淫的基础上双赢。而且借着奥运的契机,打着满足不同国家文化需求的幌子,顺水推舟,老汉推车,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对于政府和百姓,都是件利好和进步的事情。

当然,如果没能合法化,其实也无所谓。

现在的情况,和合法也没什么区别,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想要口碑没有税,吃亏的是政府啊。

我要求砸锅卖铁赞助奥运会

最近看到一些新闻,奥运将近,我们国家开始突然很重视知识版权的保护。不是说以前我们国家不重视知识版权,而是从来就无视。从奥运会做起,我很欣慰。

在奥运会期间,据说自己用手机拍的比赛视频是不能放在自己的播客上的,自己拍的比赛照片也不能放在自己的博客上,因为这是对奥运会知识版权的侵犯,违者可能面临罚款。而在奥运会场馆的一定范围内,是不能出现和奥运会赞助商相关的室外广告的,这是国家的大事,一切有异议的,一句大局为重就全部拿下。最近又听说包括刘翔在内的运动员们将近一个月的广告是要禁播的。除非你是奥运会的赞助商。也就是说,凯迪拉克赞助了刘翔,当然,这钱不是刘翔一个人拿的,体育总局也拿了不少,但是一样难免被禁。很多运动员自己的广告都会被禁一个月。

我们国家对奥运会和掏钱者的知识版权的保护真的很到位,让我很感动。我从来没想过,除了作家的书能被禁,导演的电影能被禁,汤唯能被禁以外,运动员的广告也能被禁。

幸亏奥运会没有赛车项目,要不然我肯定是代表国家队参加奥运赛车的,届时一个月内,我的书将被禁止销售,以免我占了奥运会的光。但是,我还是对中国的知识版权保护盼望已久了。等了很多年后,我终于看到了曙光。虽然这个曙光不是洒在每个应当享有知识版权的人身上的。不过,我以大局为重,以国家利益为重,我不会要求国家来保护我的知识版权的,我也不会要求国家来打击我的一百本伪书几千种盗版。比起奥运会,我这点损失算什么,比起赞助商,我这点税算什么。我有一个梦想。我想赞助奥运会。

如果我这次卖版权卖车卖房卖身成为了奥运会的小赞助商,然后国家终于发现,原来一个写书的人也是有知识版权的,于是帮我强力打击盗版,这样,在中国我就成了唯一一个拥有了知识版权的作家了。

好看不好看

最近看到了中国奥运会开闭幕式出场礼服,果然如大家说的那样,像西红柿炒蛋的很。这个究竟好看不好看,当然是个人审美的问题。我的个人审美认为很难看。

奥运会的相关设计里,我个人觉得会徽和奖牌好看,而福娃和这套礼服难看。

福娃的难看是因为我们第一次做奥运会相关设计,一上来就是吉祥物,所以压力很大,而且我们必须加很多象征性元素进去。我个人认为吉祥物主要是图个国家特色,可爱好认,如果一定要是中国独有,那么熊猫就算亚运会用过了,还是可以再用的,盼盼也可以改款的,而到了2008,素材就一下子增多了,正龙虎和坚强猪都比福娃强。谁能记住福娃脑袋上究竟顶了些什么。

而我认为的礼服之所以不好看,还是因为我们不敢想。中国国旗的颜色做成衣服的配色其实不是非常合适。红和黄的搭配的确是很难搭配,国旗能设计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比如我们A1 国家杯中的赛车也设计成红黄色,从我个人审美上来说,也不好看,我也很少看见这两个颜色搭配在一起的出彩设计,而且用在衣服上很容易显得廉价。

作为出场服,设计成这个颜色,从政治上来说肯定是安全的。但其实完全不用拘泥和国旗一个颜色,最好的出场服是奥运结束后还能引领潮流,国人都想拥有一件,上街或者出席各种场合也觉得有面子的衣服。如此一设计,这衣服的寿命也就只有十几天,奥运结束后我很想看看哪个会穿这衣服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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