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23)

作者:亦舒


卡片上写着:可林钟斯总经理。

洋人,我耸耸肩,可幸我不是子群。

电话又响。

“怎么,大班走了?”是允信。

“有什么事,师傅?”

“你若尊我一声师傅,我就教你路,徒弟,何必为五斗米而折腰呢?”

“为生活呀。”我说得很俏皮。

“听着,徒弟,我接到一单生意,有人向我订制五百具艺术品——”

“艺术品断不能五百五百地生产。”我截断他。

“好,好。”他无可奈何,“总之是生意,两个月内交货,可以赚八万港币,是一笔小财,但我双手难赚,要你帮忙,如何?”

“我分多少?”

“嘿,与师傅斤斤计较,你占两万。”

“三万。”

“二万五。人家是冲我的面子来下订单的,你胆敢与我付价还价?”

“好,杀。”

“你要辞了工来同我做。”

“什么,辞工?做完了那些‘艺术品’,我不吃饭了?”

“你可以朝这条路走呀,死心眼,朝九晚五,似坐牢般,成日看人眉头眼额,有什么味道,亏你还做得津津有味。”

“不行,人各有志,我拿五天大假,连同周末七天,其余时间下了班来做。”

“那么你起码有七天不眠不休。”

“我顶得住。”

老张冷笑,“倒下来时切莫怪我。”

“人为财死。”

“子君,那种鸡肋工,你为何死命留恋?外边的天地多么广阔美丽,你为什么紧紧地关闭你自己,不愿意放松?”

“你是在游说娜拉出走么?”我无奈地问。

“你不会饿死的,相信我,子君,与我拍档,我们将生产最富艺术性的陶瓷商品,我们的作品将扬名天下。子君,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同时对我也有信心。”

我默默无言。

但是我对这份枯仓的职业不是没有感情的,它帮我度过一个庞大的难关,使我双脚站隐,重新抬起头来做人,我怕一旦离开它,我的头又会垂下来。

自由职业事如其名,太自由了,收入也跟着自由浮动起来,我怕吃不消。

这一年来我了解到钱的重要,有钱,就可以将生活带入更舒适的境界。

感情是不可靠的,物质却是实实在在的。

“你现在赚多少,区区四五千元?”老张问。

“加了薪水,”我抗议,“接近六千。”

“我若保证你每月还有这个收入呢?”

我不响。

“你不信。”他叹口气,“笼中鸟即使释放也忘记飞翔术。”

我咬咬牙,反正心中了无挂念,也罢,出来拼一拼,也许是生命中另一个转折点。

“我想一想。”

“不妨与你的好朋友唐品商量一下,你在陶瓷方面绝对有天才,我没有必要恭维你,要助手,随便可以抓到一大把,城中每一个落魄的人都自称艺术家。”

我并没有为这件事去请教唐晶,不是过了河就拆桥,我也到自己作抉择的时候了。

我同他说:“得。”

子群在当日晚上约我吃饭。

她要我出来见见她的洋老头。

我心不在焉,正嘀咕没事做,便答应与他们吃西餐,我没有胆子同他们上中菜馆,怕子群会以苏丝黄姿态教洋人用筷子,我的心灵很脆弱,受不起刺激。

子群说笨还真笨,她失望地说,“不如到天香楼去,斋菜上市了,好吃斋菜云吞。”

“不,要不吃法国菜,要不失陪。”我一口咬定。

子群经过那次事,对我是很迁就,去订好位子。

轮到我内疚。人各有志,她又没逼我同外国人好,我何苦为这件事瞧不起她。

当夜赴宴,我脸色稍霁。

使我意外的是,子群的男友说得一口广州话,普通的交际应酬毫无问题,几句俗语运用恰当,把我引得笑出来。

他有五十岁了,头发斑白、身体臃肿,不过对子群很体贴,这种事女人一向很敏感,立即可以看得出来。

一样是外国人,这一个就好,跟以前那些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他们提到婚事。

“——已经注册了,下个月中行礼。”子群说。声音中没有太多的欢喜,也没有什么不愉快,她在叙述一件事实,像“星期六上午到会议室开会”一般。

老头有点兴奋,“婚后我们到达凡郡蜜月旅行,维朗尼嘉说,待我退休时,陪我一起去英国落籍。”口气中一点遗憾也没有了。

我长长叹口气。

“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头。什么地方都会撞见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钟斯,我目前的大老板,简直有缘,处处都碰头。

我毫无表情,他则活泼得很。“咦,”他说,“那个恶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们在商量正经事?好,一会儿我再过来。”他总算识相,走到一边去。

子群对她未婚夫说:“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头存心捧我:“却艳若桃李。”

我?艳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总算得到一个归宿。

对我来说,如此归宿不如不要——呵,我不应大言不惭,怀着妒忌的心,归宿对我来说,已是下辈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谈:“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虑结婚。”

我淡淡应:“呵。”

“唐晶与一个年轻律师走得很密,你知道吗?”子群闲闲说起。

“什么”这真是大新闻,“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事情有多久?”我跳起来,声音都颤动。

子群愕然,“她没与你说起,你们不是几乎天天见面?”

我强笑道:“提是略略提过,我以为是普通朋友。”

“据说已经同居了。有人看见他俩每早到文华吃早餐。”

我更加震惊,已到这种地步。

她竟一字不与我透露,将我瞒在鼓中。好家伙,这样是待朋友之道吗?

“他叫……对,叫莫家谦。”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涩的泡泡。

“人品不错,”子群笑,“不是到处约女人那种男生,至少,他从未约会过我。”

“相貌呢?”

“五官端正了。”

我托着头呆想半晌。

子群在这时略有喜气,“今年倒是很多陈年旧货都得到婚嫁的机会,不说笑,姐,很快就要轮到你。”

我站起来,“我有点事,我先走。”

“我需要十小时的睡眠,”我将面具一把撕将下来,“我累。”拿起手袋就走。

门外细雨霏霏,我站着等计程车。朋友?我冷笑,这也叫朋友。

已进展到同居了还不与我说一声,难怪最近要找唐晶的人几乎要提早一个月预约。而她也向我吞吞吐吐过数次,终于没出声,把这个秘密守得牢实。

我心酸地想:其实我又何尝是个多是非的人,唐晶也太小心。

“送你一程如何?”

我转头,可林钟斯站在我身边。

我苦涩地反问:“为什么不,车子在哪里?”

“隔壁街。”他说,“怎么一下子就生气了?不是与你朋友说得好好?我看你也吃得很多。”

“我的脾气非常不好。”我颓然说。

“据说在公司里你情绪一向很稳定。”

“那是因为我密密换面具之故。”

“我不相信。”他对我笑。

“不相信?”

“你真面目如何?”

“我天生一张白板面孔,没有五官。”

他看我,一边摇头一边笑。

他找到车子,开门让我先上。我说出地址。

“布朗待你可好?”

我看他一眼,“我不打算做这种小人,在你面前说他是非,他能够在公司呆那么久,总有他的道理,况且我已打算辞职。”

“辞职?”他愕然,“为什么?没有人在这个关头辞职,我们正要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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