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靡(4)
作者:亦舒
我说:“很高兴认识你。”我站起来。
“怎么,你要走了?”他颇为失望。
我侧侧头,想不出应说什么。
“是不是我令你尴尬?”他赔小心。
“没有没有。”我说,“改天来看你的衣服。”我退后两步,继而挤入人群。
我找到姬娜,央求她,“走了。”
她正谈得兴高采烈,见我催她走,十分不愿意,不过终于说:“多么迁就你,因怕你回纽约。”
我有点儿惭愧。
她挽起我的手臂,“来,走吧。”
在归途上她问:“是你主动向左文思攀谈?”
“我不晓得他便是店主。”
“他在本地很出名,但他不是爱出名的那种人。”
我笑笑。
“你怎么忽然之间要走?是他反应太快?”
“快?不,我们不过交换了姓名。”
姬娜点点头,“我也认为你不应怕难为情,听说这几年来你在纽约的生活节奏快得不可思议。”
我看着车窗外,不出声。
“我说错了?”姬娜问。
“不,没有,没有错。”我忽然觉得很疲倦。
姬娜说:“到了,我不送你上去。”
“不用客气。”我说。
“韵,你必须忘记过去。”她说。
我问:“我怎能忘记?你们不断地一声声提醒我,叫我怎么忘记?”我又生气了。
姬娜瞪着我一会儿,一声不响开走车子。
这一走起码半个月不会再理我。
我知道,做好人是难的,他们都太关心我,寸寸盯着我不肯放,没有一个人肯忘记过去的事,没有人肯把我当个普通人。
我回来错了?
但也应该给自己多一点时间,以及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我躺在床上,用枕头枕住下巴。
给自己多些时间……
我禁不住打电话到姬娜那里去。
她听到我的声音有点意外。
“没有得罪你吧?”我向她道歉。
世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居多,她立刻松下来,“你这人……也难怪,我是太心急一些。”
“你一生气,我就要面壁,”我说,“成日在家可吃不消。”
“你以前死不肯说对不起,有次把我一只发夹弄坏,逼着姑妈四处去配只同样的,还不就是怕道歉。”
“那年我才十三岁。”
“韵,咱们的交情,也实在不用说对不起。”
“再告诉你一件事,好叫你心死,我三岁时你一岁,奶奶自你出世后就不那么疼我,我一直暗暗恨你,趁大人不觉,抓住你足趾狂咬,你大哭,妈妈叫我跟舅母道歉,我死也不肯,而且半年没上你们家。”
姬娜倒吸一口气,“有这种事?你这坏人,咬哪只脚?怎么没人告诉我这件事?”
我哈哈大笑。
姬娜说:“我真应考虑同你绝交。”
“你想想清楚吧。”我挂电话。
母亲探头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
“同姬娜说起孩提时的趣事。”我说,“妈,我想同你商量。”
“又是什么?”她有点心惊肉跳的。
“我想搬出去住。”
她别转面孔,“我最不要听这种话,父母碍着你什么?刚回来就要搬出去,那还不如不回来。”
“你听呀,等我找到工作才搬出去,现在也没有钱。”
“不许搬。”
“妈妈,”我看着她,“姬娜都一个人住。”
她叹口气,“你嫌爹妈什么呢?”
“每天进出都要交代,每天睡前要道晚安,每天要表示确爱父母,你说是不是惨无人道。”
母亲悻悻然,“这是什么话?我听不懂。”
“我们稍微商量一下,再作决定。”我说。
“你们所谓商量,是早已决定,例牌通知一声老家伙,已属仁至义尽的好子女,一不高兴,一句话没有就孤意而行的也有……”
“妈妈,吃饭的时候到了,看看有什么菜。”我换一个花样。
“对,”她说,“我得去瞧瞧她把那只茄子塞肉弄得怎么样了。”
一阵风似的把妈妈扇出房间去。
我已不习惯同其他人住,即使这其他人是父母。
我喜欢独自占据一间公寓,浴后用一块毛巾包着身子良久不穿衣服也不要紧。
我又喜欢深夜独自看电视中之旧片,还吃芝士喝白酒。
妈妈其实是明白的,只不过她们一惯不肯放松子女。
无奈家中即使再好吃好住,也留不住成年的孩子。
晚饭桌上只见碗筷响。
父亲终于说:“要搬出去的话,现在找房子倒是时候,房租便宜得多。”
我大喜,“谢谢父亲大人。”
“不过一星期起码得回来报到一次。”
“是是是。”我一叠声应。
母亲不出声,眼睛露出深深的寂寞,我假装看不见。
姬娜便说他们够体贴。
我一门心思地找工作,自动降低要求,往工业区找发展,终于在一爿制衣厂担任会计。
厂是老厂,以前管账的是厂长的舅爷,私相授受,鬼鬼祟祟。老板过身,太子爷上场,誓言要革命维新,见我去上工,一拍即合。
我花了足足十天才把账簿看出一个眉目来,错是没有错,假也假不了,只是乱。要从头替他建立一个制度,如造万里长城,并且旧人手底下那班重臣也未必肯听我,麻烦不止一点点。
我同年轻的老板说了我的意见。
他叫我放胆去做,把尚方宝剑递给我,准我先斩后奏。
这分明是借刀杀人。
他自己要做红脸,便找我做白脸,我要是争气,便成为他新王朝的开国功臣,我要是做得不妥,他便把责任卸在我肩膊上。
真奸诈。
为一点点薪水,我实在犯不着如此尽忠报国。
心中犹疑起来,精神反而有寄托,只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想,也不闹搬家了。
照说这是个好机会,战败可以引咎辞职,作一次政治牺牲品,一旦跑出冷门来胜一仗,以后便一帆风顺可做重臣。
在这个当儿,天渐渐凉了。
我拉杂成堆,把旧衣服与姬娜借我的行头夹在一起穿,并提不起兴趣来买新衣服。
装扮是极花心思时间的一件事,以前我也是其中高手,近年来简直没有兴趣。
现在工厂区上班,衣着并不是那么计较,我也乐得名士派头,西装裤毛衣,加件姬娜的长直身大衣,竖起翻领,冒着细细毛毛雨,踩一脚的泥泞。
姬娜说:“不打伞,这件凯丝咪大衣一下子就淋坏了。”
我不经意答:“衣服总会坏,人总会死。”
她狠狠白我一眼。
我喜欢这种天气,令我想起初到纽约,空气中也有一股萧杀。
第五街那么热闹,我都没有投入,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只是一个陌生城里的陌生人,活着是一个人,死也是一个人,至多在街上乱闯,到累了,找个小地方喝杯咖啡。
那是我一生中的转挟点。以往我太年轻,不懂得如何生活,现在可知道了。
街角上小贩卖熟食,一大堆女工围上去,兴高采烈地说起昨夜与男友去看的一场电影,我呆呆地做观光客,看她们面孔上洋溢的幸福。
大概是穿不够衣服,大概是吃饭盒子过饱,我觉得疲倦不堪,回到写字楼,关上房门,伏在桌子上小睡。
真没料到会睡得着。
朦胧间进入梦境,来到一个陌生的荒地。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有人说:“这是喜马拉雅山山麓。”
在梦中我诧异,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我忽然间看见明晃晃的刀,刀用力砍在人的背脊上,肌肉连皮下脂肪翻卷起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血如泉涌。
我受惊,大声狂呼。
抬起头,一手扫开,桌上的玻璃杯子落地摔个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