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82)
作者:郭敬明
之所以说到这些,是要表达:哪怕追根溯源到很早以前,?菖?菖这种事,也离普通小孩的生活很遥远。
[四]
更何况听说那些名人很容易被人挖出以前曾经怎样怎样。我的劣迹太多啦。光是数学红灯就够照亮半打小区唉。
不合适。
[五]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过一两件异于俗事的事。真的,或多或少都有。用来说明其实世界并不是我们预料中那样毫无起色的一平到底。只不过类似的事有些不太上得了台面吧。好比初中有个男生在春游时掉进了粪坑。全班人都是屏息肃穆地在巴士上坐了两个小时返回。
他也小小地扬名了。
学校里唱歌很好听的女孩子,或是难得真有像漫画中那么英俊的学生会主席,每次他走过我们低年级的走廊时,都能听到空气里充满了响亮的心跳声“主—席—唉!主—席—唉!”有两次回家路上我和同行的女伴发现他的身影,都会像个白痴一样笑出口水。
连身边很普通的同桌也会因为课桌里曾经爬出过蟑螂而被广为传诵。吃白煮蛋而被噎得直翻白眼差点送医院的初一学生,大家也都略有耳闻。
于是回到我自己身上,也曾经凭借“喜吃苹果”的特殊才干而被“校园舆论吉尼斯”收录过。某天见到陌生的别班学生,他们居然也会说“哦我知道你嘛,一天吃七个苹果当饭的人” 。
我于是有点小得意。
当然也知道对方未必就是褒扬的意思啦。
只是,某个地方某个人会知道你——也不用管是因为吃鸡蛋还是因为吃苹果——好像都有点让人小得意。
[六]
对于“?菖?菖”的定义,本身就是这样泛泛笼统而多种类型。哪怕是现在的落落,也会由于“每天凌晨四点,都会在万籁俱寂的小区穿一袭红衣去24小时便利店买饮料”而被保安认识了。
在他和我爸爸说到“我晓得她啊”的时候,在那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开心。
[七]
没有出版《年华是无效信》之前,也许我家里最有名的人物应该是妈妈吧(当然现在她也不差)。属马的特性在她教师的职业上很好地体现出来。而我就总是以“懒散摊着”的状态看她忙于读书,忙于研究,忙于开课,慢慢她就走到了这个职位上最好的位置,也收获了许多荣誉奖状。据说学校里的人也都很服她。
妈妈真的一直是家里最拼搏的人。而且加上一定运气的辅佐,我就亲眼看她如何变成行内出名的人物。
而与此同时,她对我的教育也同样夜以继日地进行。她说人要有所成,不要浑浑噩噩,要有计划,要能吃苦,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大概 )。
但你说,身为一代动漫爱好者加年度懒散之王的我,怎么会轻易地听进去呢。那种好好读书+名牌大学+功成名就的路,听起来就是“无趣”两字。
爸爸在奋斗,妈妈在奋斗,我持续在漫无目的的人生中。
[八]
如果那时有个冥冥中的声音问我:“你想出名吗?”
……我可能会觉得那是闹鬼吧。
[九]
没人这么问过我。自己也没想过要问自己。好像成功的将来不一定用“出名”就可以一言蔽之的。所以当时并没有急吼吼地就把这树立成未来的一个目标。
因为对于实际的我来说,好像银行职员才会是终生的奋斗方向吧。
[十]
初中以前接触过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学校里的某个小女孩了。因为长得特别像金铭,所以似乎有电影剧组找到她。消息传开时,堪称沸腾。很快各种各样的消息在原本乏味的学校里飞速滋长。好比那个女孩的父亲其实做到什么什么官,是他托了关系的啦,好比那个女孩的数学成绩其实是作弊来的啦……
即便原本没有兴趣的人,也会在这样舆论的风潮里被逐渐推动。于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坏的,都在空气里被尽情地融合搅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女生。其实她也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并不见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说话声就响点。
可那时就止不住地觉得“她确实白了我一眼”或“她确实在高声宣扬自己的近况”了。
为什么呢?
这么无聊的。
[十一]
后来小女孩怎么样了?
谁知道……
又不是要写她的“?菖?菖之后”。
[十二]
那往后,是怎么渐渐因为“喜吃苹果”或“半夜买饮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别人知道了呢。离开了堪称一败涂地的学校后,终于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业。或许由于那是我真心喜欢的领域,不用考查你的数学定理和物理规律,只消你头脑灵活地搞笑或是条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欢关于动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评论它们,是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也就是那个时候,随着杂志的发行,开始收到读者来信。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类似的快乐里,那是与出名还没有关系的,单单是“出门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悦。
当时已经用起“落落”这个笔名,有许多人,在网上,或生活里,都会说:“哦,落落吗,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像写到这里,也找不到所谓“?菖?菖”的切入点,说到底我并没有能称得上“?菖?菖”的经历,而如果把它宽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觉则是“也没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况,但凡是出书的人,都会被人知道吧,连麦当劳南京东路餐厅里有个很英俊的帅哥,也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即便会被说成“啧啧,都这样了还不满足”,可也得让我从盒饭与方便面的生活里找到所谓“?菖?菖”的感觉嘛。
[十五]
不说这些了,越抹越黑。
[十六]
那说什么呢。落落是,习惯一个人逛马路,喜欢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家里待着——虽然和朋友一起唱K也很开心,一起谈论八卦也很开心,但无奈过于违背我本意的是,如果可以,我也许真的会希望一直这么一个人待下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胡思乱想,也有同样安静的氛围让我把这些念头逐一消化。
我一直都是习惯从热闹的聚会里拔腿逃跑的人。
所以,说到这些,是想表明,这个名叫“?菖?菖”的东西,实在与我的属性完全不符。而它带来的各种副产品,甚至让还谈不上“?菖?菖”的我都倍感压力。
[十七]
说倍感压力是文艺的方式。
其实就是讨厌。
[十八]
托《年华》的福,让知道有“落落”这号人的群面被打开了很大一个口子。很多人都算得上是第一次接触我。我在他们面前不过是两个字的符号。关于人和人的接触本身就必须包含长时间的沟通,而这样片面的相交,给我的感觉则是“好喧闹啊,受不了了唉”。
嗯,是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味道。
我也很努力地装出“唉,大家一起哈痞啦”的表情。
[十九]
如果换作早几年前,也许作为一个写稿的人不需要被关注到除了文字外的太多东西。又不是歌星,又不是演员,文字工作者一直是很低调而沉默的!他们默默耕耘,吃的是草,挤的是奶!
不过所谓时日大变,什么都偶像化的时代早已来临。然后呢,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你说呢?
[二十]
从很早以前就谈不上是有大出息的人。什么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主动去做。要别人又推又拉又鞭抽。又不喜欢热闹的地方,坐在沙发上看一天的电视就好。当然必要的交流还是需要的。可我又很怕生。面对生人时不是假笑得太过分,就是冷漠得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