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16)

作者:郭敬明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春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33. 消失的天堂时光(7)

正文

消失的天堂时光(7) 郭敬明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荡,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

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18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19

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接着我看到了叶展和崇明苍白的脸,然后一瞬间又全部消失干净,只剩下一种叫失重的感觉排山倒海。

我想起了我的崇明,我的叶展,我的洛神,我的木棉天堂,我写过的美丽小说,我做过的电台节目,我丢失的午夜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你们在哪儿啊……

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城市开始沦陷。

34. 四维读书之写在前面

正文

四维读书之写在前面 郭敬明

首先交待一下,“四维读书”就是我读书。“四维”取之于我的网名“第四维”。

我是爱看书的人,我想是的。

我看很多的书,各种各样的书,我喜欢在灿烂的阳光里在膝上摊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水,然后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我有一个红木书架,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脖子看那些花花绿绿厚的薄的册子。当然这一切是我的母亲告诉我的,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往往能够记住成长中的寂寞,疼痛,却记不住童年时那段透明时光中简单快乐的小幸福。也许就像人说的那样,人往往能记住痛苦,因为痛苦比快乐更为深刻。

可是很多时候我却怀念我的小幸福,如果人能不长大,多好,不用死命地念书,不用去想那个人爱不爱我,不用在黑夜里一个人想要流泪,如果人能不长大,那我就会每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拿着玩具枪出去玩一整天,不用担心明天是否有物理考试,可以全身滚得满是泥巴,回家后指着衣服对妈妈傻傻地笑,于是妈妈疼爱地给我换上刚晒干的衣服,上面还有阳光的清香。如果和一个小朋友打架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流泪,大声哭,并说我再也不和你好了,然后第二天又开心地把自己的糖果分给他吃。

永远长不大其实是一种清澈的“柏拉图”,美好的水晶花园。就像彼德·潘一样,做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记得在刚看《彼得·潘》时,我是不喜欢这个孩子的。而现在,当我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时,我想我已经原谅他了。

一个永远也不肯长大的孩子也许永远值得原谅。

我习惯走到哪里都带着我的包,朋友说就像蜗牛一定要带着它的小房子。我的包里有我写稿子用的本和笔,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两本我要看的书。

我白天的时候喜欢朝快餐店里跑,在人声喧哗的场所,我找个角落安静地看书。这个习惯是被顾湘教出来的。她喜欢坐在快餐店里,然后用铅笔快乐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我也试过,可是不行,我是个容易分神的人,风吹草动我的思绪就会跑得很远。所以我总是在夜晚的窗台前一个人悄悄地写,所以我写的东西是忧伤的。朋友说我平淡的口气里有深深的忧伤。而顾湘的东西是明亮且明媚的,看了让人快乐。

记得我在给一家杂志写专栏稿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叫《纸间岁月》,在里面我说:我灼灼闪耀的青春就在散发芳香的纸页间流过了。

流过了,我的年轻的生活,可是我不后悔。

我的青春,白纸黑字。

一个十七岁的人说自己的年轻生活流过了,听起来怪怪的。或许是我看的书多了,灵魂就成熟或者说苍老起来。就像台湾的米天心一样,被人称为“老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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