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蝴蝶之吻+红蜘蛛之恋(吸血盟系列)(69)
作者:张小娴
好在雪莉一直没有放松全身真气的运行,下意识的一矮身,躲过了这致命的当胸一剑。可是,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免除皮肉之苦,被利剑划破了肩头的肌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染红了她黄色的衣裙。雪莉,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捂着肩头,退开两步,不可置信的看着露斯滴血的长剑。
这一切何等相似,似乎就是当日的重演,看到半身被鲜血染红的雪莉,刚才对这个出手不知轻重的丫头一丝怜悯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厌恶。
“哼!”
我怒哼了一声。在别人耳朵里,这只是生气的怒哼,可是到了露斯的耳朵里,却犹如九天霹雳,炸响在耳畔。顿时,只见露斯脸色发白,嘴唇发青,身子摇摇欲坠,手中的长剑再也拿捏不住,手一松,“镗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剑身乱颤,光华流动,虽然比不上先前被我所毁的魔法剑,但也不是凡品。
兰斯特连忙快步上前,左手扶住露斯的身体,同时时刻警惕地盯着我,将身体遮挡在露斯的前面,右手按剑提防我出手伤害露斯。先前向我打招呼之时友好的神态,自露斯“淫贼”二字一出,便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敌意。不过,看到了露斯伤害了雪莉,那双警惕的眼睛里多了一份歉意,一份无奈。可见,他也知道露斯那出手不知轻重的坏毛病。
我无暇顾及露斯,走到正在为雪莉治疗的百合的身边。我查看了一下伤势,还算幸运,伤口虽然看上去吓人,但护体真气的作用下,雪莉只伤了皮肉,经脉却并无大碍。我伸出手指,运指如飞,拂过她伤口周围几处大穴,血流顿时缓了下来,可是要伤口愈合还要涂上上好的金疮药,并修养一段时间,几天后的入学考试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
再百合闭上眼睛双手紧握,嘴里念念有词,身上绽放出圣洁的光芒,轻呼一声,
“女神的祝福”,
将双手放在雪莉的伤口,明亮却不耀眼的光芒投射在雪莉的肩膀上。另我惊奇的是,在这道光芒的照射下,血流挺了下来,并且伤口奇迹般的不断收缩,慢慢凝结成疥,然后脱落显出一道暗红色的伤疤,最后连伤疤也慢慢的消失了,实在是神乎奇迹啊!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魔法竟然拥有如此奇妙的力量。这样的伤痕,在前世,即使是一个踏入先天武道的高手,在江湖中第一名医活阎罗华无忌的医治下也没有这么快愈合的速度,更不用说就凭空将伤疤消失,连上好的美玉也用不着!华无忌,人称活阎罗,是因为他就像阎罗王一样可以决定人们的生死,只要他肯出手,再重的伤也有可能治好。可是,和刚才这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的治疗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我不是不会魔法,但我从来没有想到魔法竟然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力量。上次受伤,我借助水潭中水元素的力量,结合混沌心诀,治疗剑上也用了一个时辰,已经引为奇迹了。谁知是井蛙观天,这个世界魔法的博大精深,我只是管中览豹而已,不可小嘘啊!其玄奥之处实不在先天武道之下!
就以百合刚才使用的“女神的祝福“为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样魔法的。根据老哥哥所说,在这个世界上的六种魔法,人们都可以学习。可是到了一定的阶段,随着魔法威力的增大,就会出现性质相对的魔法力量回相互抵触的现象,就是火与水,风与土,光与暗,都只能二选其一。而且越往深出学习,所需要的精神力量,魔法控制的要求都会加倍增长。这就是往往法师只精通一门魔法,而可以涉猎其他的几种魔法。
可是,还有些魔法是需要和一些神灵签定契约才能使用的,就像“女神的祝福”。只有决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光明女神的神殿的神官才可以使用。而与光明女神签定了契约以后的神官,会接受女神的任命和祝福,使用光明魔法会更加得心应手。
但是,其条件却是很苛刻的!据说,这些女神官必须终生服侍光明女神,终生不嫁,而且必须遵守许多苛刻古板的神殿的规则条例。可以说,获得光明力量的条件就是一生的幸福。这却也是老哥哥一直弄不懂的,如果其他神赐给力量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回报,那还好说。但是光明女神却是善良慈祥的象征,为什么会有那么苛刻的要求,相当于毁灭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但是,这一切都是,神殿的条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得置疑,哪怕是一个国家的国王。否则将被开除出教籍,沦为异教徒。
但这样的说法对我是不起作用的,“它”曾经告诉过我,其实这个世界的光明女神其实就是“它”的另一面,象征“道”的力量。那它的力量应该是我很熟悉的,从小修习的,可为什么我不能使用“女神的祝福”?就是因为老哥哥也不会她的咒语而没有办法教我?这一切都让我十分的疑惑,也另我对进入学院研究魔法的奥秘,更多添了几分期待。
“云御风!”
兰斯特特有的雄壮的嗓音从我的背后传来,带来一丝无奈,一丝歉疚,同时似乎还有一丝隐藏在军人血液中的澎湃战意。向雪莉与百合打了个让她们安心的眼色,转过身来,面对满脸肃穆的兰斯特。
兰斯特身子如标枪一样挺的笔直,深陷在眼窝里虎目,紧紧的盯在我的脸上,浑身上下缓缓弥漫出带着淡淡杀意的气势,并没有说话。可是,正是因为无言的沉默给予人分外的压力,这压力似乎也感染着周围的人群,喧嚣声慢慢地消散在已经斜指西方金色的阳光中,人们的目光集中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紧张的等待事情的发展。
仍然一言不发,兰斯特上前一步,缓缓的将右手的铁手套卸了下来,可是就是这个动作有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人都知道接下来兰斯特的动作,这是这个世界的常识,当骑士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丢在对手的面前,就意味着向对方发出正式的挑战,当对方把手套从地上拣起来,就表明他接受对方的挑战。这类似我们战书的性质,却显的更风雅更神圣,为这种喋血斗殴的行为增添了戚美雍容的风味。
果然,兰斯特将铁手套抛向地面。可是,情形却出乎兰斯特甚至是围观群众的意料之外,手套并没有机会与地面接触的机会,它们就这样停顿在离地面二尺的空中,脱住他们的是我的手。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上前接住手套的,似乎本来就站在那里,算准手套滑行的弧度,等着它们落在我的手心上。
人们在那一刻愣住了,没有人知道接下去该怎样。但我却不得不这样做,一旦手套尘埃落定,我只有选择战与不战,没有转圜的余地。战,我自然不用担心,虽然兰斯特很强,但对我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只是,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和人进行一场无意义的战斗,无论胜负都对我毫无意义。不接受挑战,却会被人视作懦夫,而为人不齿,尤其在这样一个崇尚武力的世界,虽然我不在乎,但同样是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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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手套接住,显然是史无先例的,到底是战还是退,人们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我很愿意与阁下切磋武技。然,时间,地点,原因似乎都不适合此战。如若有缘再见,御风自当从命。不过,在此之前,还请阁下先打听事情的原由,再下定论不迟。”
说着,我将铁手套递向兰斯特。
兰斯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默默接过了他的铁手套,若有所思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退到仍然心有余悸的露斯旁边,却没有了刚才的敌意。
我拾起被抛在地上的披风,抖抖灰尘,将它轻轻地披在雪莉的香肩上,遮掩住衣襟上那醒目的斑斑血渍。
“百合,既然你朋友来找你,你就和他们回去吧,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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