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星夜的女孩(浪漫迷情系列)(11)

作者:张小娴


丁丁才是来报恩的那个人,她最后是卖了自己来偿还她欠这个男人的债。

那个又热又黏的夏天,是丁丁最后一次来天使巷。

每次丁丁来,舅舅都会把她赶出去。她蹲在巷口忍受着蚊子的叮咬,看隔壁那几个小男孩踢球。

终于,她看到屋子的门从里面打开了。

她走到门边,听到丁丁回头跟舅舅说:

「你去把债还了吧!不要再赌了!我就只剩下这些钱,再也没办法帮你了。」

「不赌了!真的不赌了!」舅舅软绵绵的声音从床上回答。只有拿到钱的时候,他彷佛又变回一个多情男子。

丁丁转过头来看到她时,带上门,微笑拉着她的小手,说:

「小毛,你饿了吧?我们去吃蛋糕好不好?」

她伸手抓抓大腿上的蚊痕,朝丁丁咧咧嘴。

在那家漂亮的西餐厅里,她啜着橘子水,吃着一块香甜的草莓奶油蛋糕。

丁丁对她说:

「小毛,我要结婚了。」

她空张着嘴,不明白这是道别的开场白。

「他是我的歌迷,开肉店的,以后不愁没吃的。」丁丁嘴边浮起一抹苍凉的微笑,说下去。「他给了我一笔钱办嫁妆。他追我很多年了,没你舅舅长的帅,但他是个好人啊。」

她又说:「我不会再回去莉莉丝了。」

「你不唱歌了?」她向她皱了皱嘴唇。

「不唱了。以后也许跟他生个小孩,我喜欢小孩子。」

她说这话时,眼里却泛着亮晶晶的泪水。

「还想吃蛋糕吗?」

她晃晃脑袋回答。

丁丁用餐巾纸帮她抹走嘴边的奶油,看着她良久,彷佛再也不会见面似的。

她瘦瘦的手摸摸她的脸,说:

「小毛,你以后要听舅舅的话,别惹他生气。你舅舅是个好人,他只是过不惯这种日子。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有些男人只有在顺利的时候才有光采。」

她听不明白丁丁的话,但她还是点了几下头。

离开餐厅,丁丁用出租车载她回来。

车子停在巷口。丁丁没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让她下车。

「小毛,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藏好。」她塞给她一张写上新号码的纸条,叮嘱她。「你有什么事打这个号码给我,千万别让你舅舅知道,我再没有钱可以给他了。」

她把丁丁给她的纸条折小,藏在身上短裤的口袋里,拚命点头。

「回去吧。」她凄凉地看着她。关上车门之前,她说。「我再也不会见他了。」

她走了几步,扭过头去,目送着车子驶出巷口,隔着车窗看见丁丁的背影。

丁丁不曾回过头来。车子渐渐离开了她的视线,终于看不见了。

她转身,手里拎着丁丁在餐厅买给她的一盒蛋糕,越过地上的一摊积水,回到阶梯底那个家。

舅舅不在家。

她亮了灯,蹲在地上把丁丁给她的纸条藏在毛毛狗的肚子里,然后用一根线密密缝好。

那只她一直带在身边的毛毛狗早已经从白色变成灰色。她抱着它和蛋糕的甜腻滑进温柔的梦乡。

那天晚上,舅舅没回来。只消一个夜晚,他就把丁丁给他的钱输光了。

她脚上布满新的旧的蚊痕,幸好在梦里不会觉得痒。

17.小扒手

天使巷就像一片被遗忘了的荒芜地,似乎从来就没有鸽子飞来过,只有小麻雀和瘦乌鸦偶尔停下来一瞥,然后头也不回地远飞。

没有了谁,日子还是照样过,只是过得凄凉些,也麻木些。

丁丁不来,舅舅不会去找她,也不会难过,只有在他指天骂地的时候顺便也骂上一句:「那个没良心的鸡丁!」

他甚至一度雄心壮志起来,成天做着发财梦,就像一只鸡突然无由来地相信自己会变成空中盘旋的鹰。那阵子,他脸上回复了光彩,重又穿上他那些过时西装与皮鞋,像个生意人似的,经常出去见人。

天使巷的左邻右舍都以为他们这个连鸟儿都不肯飞来的地方很快会诞生一个大财主。

回家的时候,他会笑瞇瞇地跟她说:

「小毛,等舅舅做成这宗买卖,大把好日子等着我们啊!那个没良心的鸡丁再回头,我也不要她!」

可惜,就像他以前做过的那些发财梦,这个梦根本连个边儿都摸不着。

于是,他又回到酒精和睡眠中逃遁,甚至变本加厉,一天到晚都不愿离开他那张破木床。

她听到他偷偷在夜里哭,那哭声像咳嗽,也像梦呓。

要是说舅舅会在这个虫窟中慢慢死亡,变成一只枯干的死老鼠,她也不会觉得惊讶。反正,每个人最后都会离开她,她的父母,丁丁,然后是舅舅。

那个晚上,追租的女房东在外面大声拍门,吵着要把他们撵走。舅舅依然缩在被子里没起床。

他们悄悄关掉屋里的灯,假装不在家。

女房东终于骂了一串脏话离开,然后悄无声色。

周围变回一片死寂。她瑟缩在她那张小床上,以为这一夜已经结束了。

过了一会,舅舅突然坐起来,亮起床头几的一盏暗灯。

「嘘!小毛!」

她听到舅舅小声喊她。

她假装睡着没听见。舅舅继续喊:

「嘘!小毛!嘘嘘!小毛!」

那声音听起来不凶,不像要打她。她以为舅舅又要她收拾东西,趁夜里悄悄搬走。

她只好从被窝里冒出头来,假装用双手揉眼睛,从手指的缝隙偷看他。

舅舅朝她扭扭头说:

「过来!」

她掀开被子下床,用脚找到拖鞋,怯怯地走向他。

他头发蓬松,胡子没刮,嘴边浮起一抹奇怪的笑意。

「你想不想学魔术?」他的声音几乎是温柔的,慈爱的。

她丈八金刚摸不着头,只懂咧着嘴看他。

他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叹了口气说:

「舅舅这双手已经废了,我把我会的都教你,你学不学?」

她其实没那么想学,但她不敢说不。

他高兴地站起身,从衣柜里找出一条西裤穿上。接着,他拿起放在床头的荷包,在她眼前晃了晃,然后塞入裤袋里,故意露出一角来。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吩咐她:

「你来拿我的荷包。」

她听话伸出手去拿。那只手还没碰到他的荷包就挨了打。

她痛得连忙把手缩回来。

他好像想骂她又忍住了,和颜悦色地说:

「不是这样拿!动作要快些!我来教你。」

她被舅舅久违的温柔感动了,他们好像又变得亲近。

为了赢得他的赞赏,他教的,她拚命去学,她甚至爱上她学的东西。

然后有一天,舅舅把她带到市中心的热闹大街上。他站到老远,让她自个儿实习。

她一开始就尝到甜头。那天,她扒了一个冒失女人的鼓鼓的荷包交给舅舅。

舅舅数了数荷包里的钞票,脸露笑容,拍拍她的脑袋,边走边说:

「我们去吃大餐,然后买过几件象样的衣服!」他说完,看着她,皱眉说。「你看你!多寒酸!」

她低头望了望自己脚上那双夹脚拖鞋,禁不住缩了缩脏兮兮的十个脚趾头,紧跟在舅舅后头。

她禁不住偷看他的背影。每当手头有钱的时候,他又变得潇洒迷人了。她是那样崇拜过舅舅,在她无知的弱小的心灵里,她是那样想要讨好他。

如今,她可以赚钱给舅舅。他们再也不用害怕房东来追租,甚至偶尔可以像有钱人一样,上餐馆吃一顿丰富的。

她是天生的扒手,出手快,动作敏捷,很会挑下手的对象。没多久,舅舅已经回到赌桌上,放心让她一个人出去。

她成天在大街和广场上晃荡,寻找不幸的猎物。

可惜,她不是永远都走运。

当冬天降临,街上的行人稀少,她穿着单薄的衣服,忍受着冷冽的北风,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扒不到荷包,只好蹒跚地走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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