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露水(都会爱情系列)(2)

作者:张小娴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罐头也是盛在这些盘子里吃的。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

“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

“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

“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

“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

“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

“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拮据。现在辞职,不是连年终花红都不要了么?她是不是疯了?何况,她根本不喝咖啡。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冒着粉红泡沫的酒,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喝酒,除了玫瑰香槟。”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的声音。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

“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

“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邂逅

一九八三年冬天,一个星期四的清晨,刑露从家里出来,朝咖啡店走去,咖啡店离家约莫二十分钟的脚程。寒风冷飕飕地吹着,她一张脸冻得发白,更显得柔弱。

她身上穿着一件带点油腻的黑色皮革西装外套,底下一袭低领的缀着蕾丝花边的连身黑色裙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短靴,风吹动她的裙子,露出纤巧的小腿。

她总是有办法把衣服穿得很体面。她知道鞋子最不能骗人,便宜货会毁了一身的打扮,因此,她这双皮靴是从前在时装店工作时狠下心肠用员工折扣价买的。皮外套是她三年前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她把样式抄下来,自己稍微改了一下,挑了一块皮革,给一位老裁缝做。那位老裁缝是在她工作的那家时装店里负责替客人改衣服的,他那双手很巧,店里的女孩都偷偷找他做衣服。刑露很喜欢这件皮革外套,她连续三个冬天都穿它,好不容易才穿出一种带点油腻的高级皮革才会有的味道。

她前几天去把头发弄直了。一路走来,那头浓密的浅栗色头发给风吹乱了些,她把一绺发丝撩到耳后,裹紧了缠在脖子上那条蓬蓬松松的樱桃红色缀着流苏的长颈巾。像这样的颈巾,她有好几条,不同颜色不同花款,用来配衣服,是她自己织的,款式旧了或者不喜欢了,就拆下来再织另一条。

她走着走着,经过一家花店,店里的一个老姑娘正蹲在地上把刚刚由小货车送来的一大捆一大捆鲜花摆开来,再分门别类放到门口的一个个大水桶里。

刑露的目光停在一大束红玫瑰上,那束玫瑰红得像红丝绒,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还缀着早晨的露珠。刑露伸手去挑了几朵,手指头不小心给其中一朵玫瑰花的刺扎了一下。她把手缩回来,那伤口上冒出了一颗圆润鲜红的血。刑露连忙把手指头放到唇边吮吸着,心里想:

“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那位老姑娘这时候走过来说:

“你要多少?我来挑吧!全都是今天新鲜搭飞机来的,一看它们这么容光焕发就知道。”

刑露问了价钱,接着又杀了一口价,她知道,这些花到了晚上关店前至少便宜一半,明天就更不值钱了。

老姑娘遇到对手了,她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是懂花的,也爱花。于是,老姑娘说了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用白报纸吧刑露要的玫瑰花裹起来。

刑露付了钱,拿着花离开花店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咖啡店里不知道有没有花瓶。

咖啡店外面搁着两个胶箱。刑露俯身掀开盖子看看,原来是供货商早上送来的糕饼和面包,发出一种甜腻的味道,她闻着皱了皱眉。另一箱是咖啡豆。

她在皮包里掏出一串钥匙,弯下腰去,打开白色卷闸的锁。

往上推开卷闸,露出一扇镶嵌木框的落地玻璃门,刑露用另一把钥匙开了门进去。她先把手里的花和皮包随手放在近门口的一张木椅子,然后转身把搁在门外的两个胶箱拖进店里,跟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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