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露水(都会爱情系列)(13)
作者:张小娴
尽管杨振民百般辩解,刑露仍然恨恨地望着他。直到他凝视着她,发誓说:
“我从来没像爱你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听到他这么说,刑露温柔地摩挲着他的脸,赏给他一个吻。
这个游戏永远不会完。下一次,她骄傲地抬起下巴,向他:
“你以前那些女朋友……她们长得漂亮吗?”
她喜欢看到杨振民苦恼着解释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出赞美的话,这一切都让她相信,如今是她拥有他。
他们常常去跳舞,在烛光下纵声大笑,在别墅那张大床上慵懒地喝着冰冻的玫瑰香槟。刑露带着画纸和画笔到那儿写生。她替那头大黑熊画了一张素描,也替别墅的老花匠画了一张,那个人有一张布满孤独皱纹的脸,总是笑得很苦。她梦想着要当一个画家,摆脱那个她从早到晚要看人脸色的浮华乐园。
她现在向往的不也是一种浮华吗?她却把这种浮华当成是精神的愉悦,把用钱买到的浪漫当成是爱情的甜蜜。她追逐那种生活,却只看到那种生活的幻影。她常常想象有一天,她头戴花冠,披着长长的面纱,穿着比银狐还要雪白的婚纱,扶着父亲的手,高傲地踏上红地毯杨振民就站在地毯的那一端等她。
婚后,他们会住在比这幢别墅更漂亮的大宅。他们过着热闹繁华的生活,也许还会参加化装舞会,在朦胧的月光下久久地跳着舞。
爱情不是需要这样的夜色的吗?
可是,一天夜晚,刑露下班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那儿衣香鬓影,男的穿上黑色礼服,女的穿上名贵晚装,鱼贯地踏上那条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宽阔的楼梯两旁,盛开的白玫瑰沿着嵌金边的扶手一直绵延开去,消失在看不见的尽头。
她从前经过这里都不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不觉停下了好奇的脚步,向往地想象自己将来的婚礼。她溜了一眼摆在楼梯脚旁边的那块金属脚架,上面一块金属牌写着一双新人的名字。她发现新郎的姓氏和英文名字跟杨振民一样。
刑露心头一颤,想着说:
“这个英文名字很普通呀!”
何况,杨振民正在美国公干呢!他前两天临上机的时候还跟她通过电话,她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这一次要去三个星期,挂线之前还在电话里吻她。
大宴会厅里那个同名同姓的新郎,又怎么会是他呢?
然而,刑露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条白色大理石楼梯。她靠到一边,扶着扶手往上走,那儿回响着醉人的音乐和喧闹的人省,穿着华丽的宾客在她身边经过,她显得那么寒碜,甚至瘦小,没有人注意她。
她一直往上走,觉得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仿佛没法呼吸似的。她突然想起中学会考发榜那天,她孤零零地爬上楼梯回去见母亲。她已经不记得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了。
这会儿,刑露已经站在楼梯顶。一个捧着鸡尾酒的侍者在她面前经过。大宴会厅外面挤满等待进去的宾客,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聊天。她从那些人身边走过,突然发现几个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围着一个穿白色礼服和黑色长裤的男人高声大笑。
刑露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她走近些看,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看到了她,朝她看过来,这时,他身边的其他男子挪开了些距离看向她。刑露终于看到那个穿白色礼服的男人了,他衣服的领口上别着新郎的襟花,看起来容光焕发,正在放声谈笑。
刑露那双有如燃烧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这位新郎,他不就是那个两天前还说爱她,几天前还和她睡的男人吗?
而今他却站在那儿,想装着不认识她。他身边那几个年轻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刑露转过身去,背着那些目光,蹒跚地走下楼梯,走到最底下的两级时,她飞奔了出去。
酒店外面停满了车,刑露从一辆驶来的车子前面没命地冲了过去,司机狠狠地响号。她头昏了,颤抖着脚步继续往前跑。这时候,一只手使劲地从后面抓住她的胳膊。她扭过头来,想甩开杨振民那只手,他抓住她,把她拉到地窖的停车场去。
刑露吼道:
“你认识我的那天,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骗我!”
杨振民那双手始终没离开她,生怕只要一放开手,刑露便会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似的。他解释说:
“那时候……我并没想过我们会开始……”
刑露因愤怒而尖声脱口叫道:
“但是你也没想过不去结婚!”
杨振民依然抓住她的胳膊,无奈地说:
“这桩婚事是家里安排的!”
刑露看了他一眼,恨恨地说:
“是吗?你是被逼的!你很可怜!对方一定是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吧?我真是同情你……你没法不娶她!”
她的眼光落在他那身考究的礼服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被逼去当新郎的,绝不会向你刚刚看来那么高兴,那么容光焕发,谈笑风生……我忘了恭喜你呢!杨公子!恭喜你和你的新娘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刑露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杨振民把她搂得更紧,他红着眼睛说:
“你别这样,你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我是多么爱你呀!”
刑露仰起脸,那双模糊的泪眼静静地凝视着他。她啜泣起来,问他:
“你没骗我?”
她看来有如受伤的小鸟在雨中抖动着。那双悲哀的大眼睛漾着颤抖的泪水。他心动了,低下头去吻那双泪眼。刑露搂着他的脖子,踮高脚尖,她的吻落在他的嘴唇上。
突然之间,杨振民惨叫一声,把她推开来。她踉跄着脚步往后退,发出凄厉的笑声,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鲜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个血洞,鲜血从那个血洞涔涔流出来。杨振民用一条白色的手帕按住伤口,愤怒地望着她。
她披头散发,慢慢站稳了,嘴唇哆嗦着说:
“现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
“你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她舐了舐嘴边的血,那双受伤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他,说:
“假如是我的话,我不会说这种话……说我被逼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人……说我有多爱你……你把我当作什么了?你的情妇?你的玩物?然后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个月,你让我相信你,你说你爱我……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本来是可以幸福的!”
杨振民的嘴唇扭曲着,他低着头用双手去按住那个伤口,不让血弄污他身上白色的礼服,克制住怒气和想扑过去揍她一顿的冲动,说:
“是你自愿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冲到外面去。她跑过马路和人行道,喘着气,觉得这一切仿佛都只是个幻影,她拥抱过的东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从身边飞散。她想起程志杰曾经每天坐在学校外面的栏栅上等她放学的情景。她也想起笼子里那头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杨振民跳过的舞、在郊区别墅那张床上喝过的玫瑰香槟、在白色丝绸床单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她整个人给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还是回去上班,往苍白的脸颊上擦上蜜桃色的腮红,那张咬过另一张嘴巴的嘴巴紧紧闭着,忘记了血的腥味。
一个月后,拿了年终花红,刑露离开了那儿,转到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时装店上班。
那是另一个浮华乐园。
在那里工作一年后,她重遇中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李明真。她突然发现,只有年少时的友情还是纯真的。她离开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间小公寓。她没有对明真提起过去的事,为了赚钱,她默默苦干,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的灵魂早已经随着那些她拥抱过又破碎了的梦想从身边飞散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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