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云上爱你(都会爱情系列)(6)
作者:张小娴
结果,他们两个都没来。我松了一口气,站起身,拎起背包,把那本《哺乳动物图鉴》放回书架上去。
在一排书架后面,我看到正站着看书的星一。
“刘星一,你有没有见过熊大平?”我问他。
他带着些许笑意的眼睛朝我抬起来,耸耸肩。
“告诉他,他死定了。小矮人来过。”我装出一副很严肃,又有点幸灾乐祸的表情说。然后,我迈开大步走出图书馆,撇着嘴,忍笑忍得好辛苦。
13
第二天,我在楼梯碰到大熊。那时,第一节课的钟声已经响过了,我一次跨两级地冲上楼梯。大熊从后面赶上来,书包甩在一边肩头上,很快便走在我前头。
发现我时,他退了回来,问我:
“小矮人昨天真的去了图书馆?”
我故意不告诉他。
他脸上露出惶恐的神色,我憋着笑。
“你昨天为什么没出现?”我问他。
“我忘记了。”他懊恼地说。
我翻翻眼睛,装出一副我帮不上忙的样子。但他很快便不再懊恼了,好象觉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让它发生吧。然后,他撇下我,自顾自往上冲。
要是让他首先进课室去,我便是最后一个了,想到这里,我拼命追上去,从后面拉住他的书包喊:
“喂!等等!”
我竟然笨得忘了他的书包一向有如大石般重,用来沉尸海底再也适合不过。
然而,我这时后悔已经太迟了,他本能地抓住楼梯扶手,那个书包离开了他的肩头,朝我迎面袭来,击中了我的脸,我好比给一个沙包打中了,整个人失去平衡掉了下去。我拼命想抓住些东西来稳住自己,却没能抓住,一直往后堕,左脚撞到了楼梯扶手,后脑着地时刚好压着自己的背包。
大熊站在楼梯上,惊骇地望着我。
千分之一秒之间,我把掀了起来的裙子盖好,便再也没法动。
他走下来,嗫嚅着问我:
“你……你没事吧?”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报应?早知如此,我才不会戏弄他。
接着,我给送到医院去,照了几张X
光片。那位当值的大龅牙医生问我知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说出名字,他露出大龅牙笑了,说:“郑维妮是小熊维尼的维尼吗?”
我脑袋没事,左脚却没那么幸运,脚踝那儿肿了起来,活象一只猪蹄,得敷三个礼拜的药。
隔天,我踩着胶拖鞋,一拐一拐地上学去。大熊看到我,露出很内疚的样子。
小息的时候,我留在坐位上,他在后面戳了我一下。
“什么事?”我转过头去,鼓着气问他。
“对不起。”他说。
“你书包里都装些什么?”
“都是书。”他尴尬地说。
“你上一次清理书包是什么时候?”
“书包要清理的吗?”他一脸愕然。
“你从来不清理书包?”
他摇摇头。
“你把所有书都带在身上?”我问他。
他点点头,好象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眼睛往上翻了翻,叹了口气,埋怨他:“你差点儿害死我。我现在得每天坐出租车上学。”然后,我把头转回来,没理他,站起身,一拐一拐地走出课室。
芝仪在走廊上,我朝她走去。她看到我,反而马上走开。
“芝仪。”我就像单手划船似的朝她划去,问她说,“你没听见我叫你吗?”
她望了望我,脸上的神色有点异样。
“维妮,我们暂时还是不要走在一起。”她说。
“为什么?”我怔了一下。
她低头望了望我的脚说:
“我们一个拐左边,一个拐右边,你以为很有趣吗?你知道我最害怕什么吗?”
她停了一下,抿抿嘴唇,有点激动地说,“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
“可我不是——”我说到嘴边的话止住了。
“你不是真的,但我是。对不起,等你的脚没事再说吧。”她转过身去,拖着一个孤寂的背影走远了。
都是大熊惹的祸,他害我没朋友。
午饭的时候,我留在课室没出去,吃别人帮我买的排骨饭,我需要补充骨胶原。午饭时间过了一半,大熊回到课室来。我板着脸,装着没看到他。他坐到后面,戳了我一下。
“又有什么事?”我转过来向他。
他手上拿着钱包,从钱包里挖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和一堆零钱,推到我面前,说:
“你拿去吧。”
“什么意思?”
“给你坐出租车。”
“这里怎么够?”我瞥了瞥他。
“我再想想办法吧。”他搔搔头。
我把那些钱捡起来,偷偷瞄了他一眼,说:
“对呀!你卖血也得筹钱给我。”
他无奈地看看空空的钱包。
几天之后,他再给我几张皱巴巴的钞票,说:
“你拿去吧。”
我像个高利贷似的,数了数他给我钱,然后满意地收下。
那几天,他中午都没出去吃饭,留在课室的坐位上睡懒觉。我吃同学帮我买的午饭。芝仪依然避开我。
然后有一天,我吃着自己买的面包,听到后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到大熊,那些声音从他肚子里发出来,他好象很饿的样子。我把一袋面包丢在他面前,说:
“我吃不下这么多,你可以帮我吃一些吗?”
他点点头,连忙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为什么不去吃饭?”我问他。
“我这个月的零用钱都给了你。”他咬着面包说。
“这是你自愿的,可别怪我。”我停了一下,问他,“你也喜欢徐璐吗?”
他怔了怔,不大明白。
“要不然你干吗烫这个头?”我瞄了瞄他的头发。
“我有个朋友在理发店当学徒,他那天找不到模特儿练习,所以找我帮忙。”
他说。
“然后你就变成这样?”我叹了口气。阿瑛说得没错,他果然不是那种会去烫发的男生,而是那种朋友叫他去刮光头发他也会答应的笨蛋。
“手册的照片,你拍了没有?”我问他。
他摇摇头,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
他眨眨眼,似乎真的不知道。
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
“你拿去拍照吧,再交不出照片,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
“谢谢你,钱我会还给你。”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
我觉得好笑,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没坐出租车,拐着脚走向地铁站。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我钻进去,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在我出生以前,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石头和水,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
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
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直到这一天,我缓缓走向它,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就在那一刻,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我掏出车票,带着一个微笑,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
许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这一幕。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
14
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脚伤痊愈了。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
那天,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她突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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