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脚老么万岁(9)

作者:古灵


故而,她一得知邵家三姊妹为了么妹延后出国时机之后,便开始绞尽脑汁、想画办法要除去“障碍。

“把晓笛交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她!”

三姊妹相觑一眼,同样皮笑肉不笑地婉拒了,全然无法信任说话比万能推销员更缺乏信用的姑吗。于是,姑妈改弦易辙地开始充当起了媒人婆,每次一来就是介绍那个、介绍这个,而且总会找机会把晓笛抓到一旁去碎碎念。

“晓笛啊!你都十八岁了,晓昙她们三个照顾你也够久啦!应该放她们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吧?我说你啊!不像晓昙那样温柔能干,也没有晓丽的美貌,更没有晓婕的天才头脑,成天像个男人婆一样,除了年轻之外,你也没什么优点,所以说,不要太挑剔啊!人家看得上你就不错啦!”

起初,四姊妹还会闲著无聊去瞧瞧热闹,可是几回以后、四姊妹一看见姑妈,就会像见到鬼一样跑得比飞还快,因为姑妈介绍的不是“罔腰”、“罔市”,就是“带衰”,不要说三姊妹这关过不了,连邵爸爸看了都背过身去猛翻白眼。

但是姑妈不肯死心,她依然一次又一次来邵家送上一张张的名片和照片,邵晓婕一火大,索性把那些人全刊登到网路上去做征婚启事了。

这回姑妈来,该不会是事情穿帮了,特地跑来兴师问罪的吧?

那也不应该找她,该去找三姊才对呀!

“不对,是姨婆和阿明表哥。”邵晓婕小声警告么妹。

啥米?

天哪,这两位更是超级恶魔!

晓笛一听,脸色大变,旋即掉头仓皇而逃,没有人阻止她,临出门前,邵晓昙还把一张金融卡塞进她手里。

“到朋友家去躲几天,他们没离开之前千万不要回来!”

天慌慌、夜暗暗,晓笛狼狈地站在马路中间,身上除了腰包之外啥也没有,离家出走的人都没她这么落魄,乞丐身上的东西也比她多,一时之间,她也不晓得该到哪里去才好?

庄月静住新竹,她不可能去跟庄月静一块儿挤宿舍吧?那样她怎么上班?

其他朋友也没有好到愿意让她去闲住几天的,至于饭店旅馆她并不排斥,但很排斥一个人单独住在饭店旅馆里。所以……

她究竟能到哪儿去?

门铃声一响,刚从浴室里出来的孟樵便诧异地瞥了一下时钟。

快十一点了,会有谁来?

“咦?晓笛?”

晓笛苦笑。“可以收留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几天吗?”

“嘎?!啊,可以啊!”孟樵忙退后让她进来,“可是……”他关上大门。“你不会是被赶出来的吧?”

“要真是被赶出来的那还好,”晓笛没精打采地朝屋里走去。“可偏偏不是才惨啊!”

盂樵还想再问,见她一脸倦容,忙又合上嘴,转身回房去拿了一套莲动胀钥她。“哪!你先去洗个澡,我去帮你整理一下客房,顺便开窗通风一下,否则里头的霉味会呛死你。”

等她洗完澡出来,孟樵已经泡好两杯奶茶在看电视了,她迳自在另一张沙发上盘膝坐下,两手抱著热奶茶啜了一口,不禁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好,我以为今天晚上得夜游一整晚了。”

孟樵也很自在地缩起一腿,曲起另一腿在沙发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叹了口气,晓笛又啜了口奶茶。“是我姨婆啦!就是我过世老妈的姨妈,她们家住中坜,以种田为生,不晓得为什么,李家男丁一直非常单薄又早逝,直到我这一代,姨婆只剩下一个孙子阿明表哥在身边,一个无赖又好色的家伙,成天只会无所事事的到处乱晃,干古第一,说要做事,就马上跑去做炉主!”

“干古?”

“吹牛啦!”

“炉主?”

“倒数第一啦!”

“哦!”孟樵低头受教。“无赖好色又爱干古?听起来好像很下流。”

“不是好像,是的确很下流!”晓笛愤然道。“以前他一看见我就嘲笑我是女金刚,如果不是我姊姊阻止我,我早就海K他一顿了!”

“这样是很幼稚,不是下流。”孟樵中肯的评论。

“可是在我高中毕业开始上班,之后,有一回他和姨婆来台北办事借住我家,那小子见了我,不但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还对著我猛流口水,最过分的是,他居然半夜溜到我房里来要强暴我!”

“啊,这样就真的很下流又无耻了!”孟樵喃喃道。“不过可以理解,以前你的身材如何我是不知道啦!但是现在……咳咳,套句这边的话,你的身材真是超火爆的。”

“火爆个屁啦!”晓笛口不择言地骂道。“总之,后来他就说一定要娶我,还对姨婆信誓旦旦的说,娶了我之后就会乖乖待在家里种田,不会再到处乱跑;而我姨婆呢!她也很中意我的体格,说我这么健壮,一定可以帮忙很多农事,还有我的屁股够大,保证可以生很多儿子,我咧~~她到底是拿我当牛,还是当猪啊?”

盂樵不禁爆笑如雷。

“别笑,这一点也不好笑!”晓笛愤然道。“一想到要驮著犁在田里喘气,躺在猪寮里生猪仔,我就想吐血!”虽然她特别喜欢看他的笑容,但这种时候他笑得再迷人也只会令人更光火而已。

“现……现代……”孟樵笑得喘不过气来。“没有人用牛……耕田吧?”

“搞不好姨婆家里还是!”晓笛嘟嚷。“反正姨婆打定主意非要把我娶到她家去做牛做猪不可,不管我们全家如何反对她都不理,没事就带著表哥到我家来闲晃,仗恃著她是长辈,对我老爸又是威胁、又是强迫,后来我老爸干脆说这种事一定要得到我的同意,居然把一切都推到我身上来了!”

一口喝干了奶茶,把茶杯放到地上,晓笛没力地瘫在沙发上。

“我又能怎样?能骂她或扁她一顿吗?所以啰!每次她们一来我就落跑,直到她们离开我才能回家。”

“你才十八岁,结婚还太早嘛!”

“庄脚所在十五、六岁就结婚的多的是,而且庄稼郎最爱亲上加亲了。”

“可是现在近亲不能结婚了呀!”

“六亲等可以。”

“欸?六亲等可以吗?”笑容消失了,孟樵静默几秒。“不过,你不会想要嫁给那种卑鄙下流无耻好色的人吧?”

“除非我死!”

笑容马上又回来了。“那就好。”

没有人注意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

“其实,我也有考虑到饭店去住,不过……”晓笛俯向前双掌撑住下巴。“这就要说到我毕业旅行的时候了,那时候我们四个人住一个房间,晚上我抽签抽到要出去买零食,因为当时很热,所以我穿得很凉快,没想到还没走出旅馆,就有十几个男人要请我吃消夜,再去……”

她不屑地哼了哼。“总之,我每人赏给了他们一个熊猫眼!”

“好厉害!”孟樵惊呼。“你学过什么防身术吗?”

晓笛傲然扬起下巴。“跆拳道二段。”

“跆拳道二段?”孟樵惊叹地吹了一声口哨。“酷!”

“那当然!”晓笛更得意了,不过只一忽而,她就颓丧地垮下了脸,“可是我姊姊连这个也不准我再练下去了。”随后又装了一个鬼脸,“好,下次我就欢迎大家一起来强暴我,看我姊姊还会不会再禁止我练跆拳!”她赌气地说。

孟樵再次扬起爆笑声。“你真的好有趣,好可爱,我愈来愈喜欢你了!”

晓笛恨恨地白他一眼。

“是吗?可是我愈来愈讨厌你了,人家这么悲惨,你居然笑得这么开心。”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笑了、不笑了!”孟樵硬吞回余下的笑意。“所以你才不想一个人去住饭店?”

“对啊!女孩子只要单独一个人在旅馆内走动,常常会被怀疑是否想钓凯子,就算我不是,我也不希望人家用那种眼光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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