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脚老么万岁(15)

作者:古灵


两只眼猝然冒出两簇火,“你不会后悔吗?”孟樵沙哑地呢喃。

“我从不做后悔的事,做了就绝不后侮!”晓笛豪气万千地放言呛声。

“你确定?”

“当然确定!”晓笛晃著脑袋傲慢地抬起下巴。“而且,你最好给我认真点做,别让我说你样样都不行,连这个也不行!”

就某方面而言,“不行”这两个字是属于禁忌的字眼,可能使一个男人再也不能,也可能激起可怕的后窗杀机,最起码,收到这两个字的男人也一定会设法让对方吞回这句话。

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著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著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裸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次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著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立刻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好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我老妈,晓笛,快去找我老妈到匈牙利来救我呀!”

第六章

全球最美丽的街道──法国香榭丽舍大道,在雄伟的凯旋门辉映下流露出骄傲、时髦又古典的气质,宽广的林荫大道两旁精品高店林立,是引导潮流的先锋,也是时尚精品的汇集区。

同样的一封信,中文的收信人地址让她找到孟樵,法文的寄信人地址则让她寻到此地来。

然而很不巧的,寄信人──也就是孟樵的母亲到美国探望二儿子去了,而且,在她探望儿子期间通常都关闭手机不和公司作任何联络,幸好他母规的秘书很亲切,在晓笛谎称是孟樵父亲的台湾亲戚后,便很爽快的把孟樵在匈牙利的联络地址给她了。

于是,她又匹马单枪地转到匈牙利去,想说先到那边找找看有没有孟樵的其他亲戚可以帮她。

匈牙利虽以匈牙利语为国语,但德语、英语亦通,在这种时候,晓笛特别庆幸三姊对她的斯巴达式教育,甩著鞭子硬逼她学会基本英语对话,纵然仍不很流利,但起码应付得过去。此时此刻邵晓婕若是在眼跟前,她一定会当场抹两把鼻涕泪水到三姊身上以表感激之意。

布达佩斯是匈牙利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亦是欧洲著名的古老双子城,整个城市因多瑙河而分为两部分,河左岸多山称为布达,右岸是平原称为佩斯,横跨河上的八座大桥和地铁将两个城市紧紧连接。

在路人的指点下,晓笛自巴提亚广场搭上往北的市郊电车于终点站圣坦德下车,圣坦德是一座小小的城镇,大部分房屋都还保留著中古世纪的原貌,那深红、鹅黄、浅绿或粉白的四壁配著斑驳的屋顶,自有一股掩不住的岁月沧桑,幽幽的诉说著它们长久的历史。

然而,孟樵的联络处却是位于掉尾,也就是整牌街宅的最后一间,一栋非常壮观的仿巴洛克和亲歌德式的雄伟大宅,不仅外观与其他小型旧式屋宅格格不入,由花岗岩打造的象牙色建筑更是令人望之生畏。

经路人确定没找错地址之后,晓笛才敢上前敲门。令人意外的是,开门的不是佣人之类的人,而是一个类似警卫的大汉。

“请问你认识欧尔尼.乔瑟亚吗?”

欧尔尼.乔瑟亚是孟樵的匈牙利姓名,欧尔尼是姓,乔瑟亚是名,因为匈牙利人名字的称呼方式不像西方人先称名再道姓,而是和中国人一样先姓后名,这大概是因为匈牙利人的祖先正是亚洲游牧民族,因此,不仅是名字,发色、肤色及眼珠的颜色,甚至长相也都很接近亚洲人。

对方谨慎锐利的眼在晓笛身上打量了一下。

“请问小姐找欧尔尼博士有什么事?”

欧尔尼……博士?医生?

找错人了吗?

呃!不管了,既然同姓,必定是亲戚,她要找的不就是孟樵的亲戚吗?

“我是乔瑟亚的父亲在台湾的亲戚。”

“请等一下。”

自敞开的门望进去,晓笛见警卫正以电话与某人联络,讲了几句匈牙利语后即转头问她,“请问小姐大名?”

“邵晓笛。”

警卫皱眉,对著话筒拗舌地念出她的名字,片刻后,他放下电话。

“小姐,请跟我来。”

经过古雅华丽的大厅,在雪花飘飘中走出宽敞的庭园、巴洛克式的雕塑和喷水池,穿过树篱拱门,越过一条仅一辆车宽的小巷道后,直接来到另一座标准现代化钢筋水泥建筑的侧门,门上有监视器,门内还有两位警卫。

进门之后,再拐了几个弯来到电梯前,警卫正要按下电梯按钮,电梯门却先行开了,晓笛下意识退后一步要让里面的人先出来,不料里面却随即扑出两条手臂将她圈入一副似陌生又似熟悉的胸怀中。

“晓笛!”

正待一掌劈死对方的手险差一线愣住了,“孟……孟樵?!”晓笛错愕地惊呼,“你……你不是被人绑走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我是被他们绑来这儿啊!”孟樵委屈的咕哝,“晓笛,我好想你喔。”一边急切又热情地在晓笛脸上啾啾啾地亲著吻著,就好像小狗在舔猪骨头似的,糊得晓笛满脸亮晶晶的一片水光,警卫见状,窃笑著悄然转身离去。

“我本来想说要再跟你多做几次的说,没想到那天就被绑来了!”

“欸?”晓笛啼笑皆非地推开他。她在担心他被绑票,他却只想到要和她做爱做的事?“想都别想,我没……”她正想警告他她今天没有喝醉,所以别肖想那种事,否则她保证会当场把他拆成206块人骨再重新制成骷髅标本,又讶异地发现他身穿白色的实验袍,马上改口问:“你为什么穿这样?”

“做实验。”孟樵再一次俯下唇,想要封住她的檀口,却又被推开。

“啊!”晓笛恍然。“化工实验?”

“生化实验。”孟樵漫不经心地更正道,边又锲而不舍地把嘴唇嘟过去,不料,这回却被她一把捂住尖尖的鸟嘴又推回来。

“咦?生化?”晓笛诧异地惊呼。“可是你不是学化工的吗?”

孟樵耸耸肩。“我的化工只有学士学位,是为了替老妈配香水才修的,不过,医学、病理学、生物学和生化工程都有博士学位,这才是我的主修。啊!对了,我还在修生态学硕士学位。”

晓笛愕然傻祝“你……你在开玩笑?”

“没有啊!”孟樵用力拉开她的手欲待强行闯关,却又半途停住回头,因为有人在叫他,是另一个穿白袍的中年男人,两人用英文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会儿,男人才刚离去,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两人呱啦呱啦地讲得更久。

待那女人终于满意地走开后,孟樵即不耐烦地搂住晓笛循著警卫带她来的路线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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