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重构+番外(47)
作者:魏夕三
余薇点了点头,片刻停顿带来的安静让何远征的答案在空气中慢慢发酵。
演员登台讲求声台形表,法庭交锋亦是如此,平铺直叙的语言只会让人觉得乏味困倦,有经验的公诉人永远知道如何强化重点,引起法庭关注。
审判长从面前的案卷中抬起头来,余薇目的达成,这才开口继续:“把袁大海带回公安局后,为什么没有安排在专门的审讯室,而是安排在你的办公室?”
“当时只是想劝袁大海好好配合警方工作,没觉得是审讯。而且这个案子的证据、口供早都固定好了,也没什么要问的。再加上他那天情绪比较激动,我们想着在办公室里气氛缓和一些,没那么紧张,容易说服他让他配合。”
“是谁决定把人带到办公室的?”
“是我。”
“当天晚上,为什么不把袁大海送回看守所?”
“为了第二天上午能直接去现场指认。”
“这个是谁的提议?”
“……是我。”
何远征这才隐约觉出不对。
由于王硕已经认罪,余薇不再细究涉案行为有无理由、是否得当,而是反复追究是谁的提议、谁的决定,无非是想坐实他的主犯地位,从而给出更高量刑。
得到全部想要的答案,余薇朝法官颔首示意:“审判长,公诉人暂时没有其他问题了。”
换由王硕到庭接受问询。
“被告人王硕,”审判长首先发问,核实情况,“你在庭前已经表示认罪认罚,这个是不是你自愿的?”
男人喉咙轻滚,默了片刻,才道:“是。”
来旁听的许多警员并不了解案件进展,只知道两名同事蒙冤入狱,未料其中一人居然已经自愿认罪,霎时之间面面相觑。人群中的一位白发妇人更是一脸不可置信,浑浊发黄的眼珠紧紧盯着王硕背影,干瘪的嘴唇微张颤抖,愤愤骂了句:“混账……”
“旁听人员请注意控制情绪。”
审判长瞥了一眼那处,继续问王硕:“你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你的辩护人是否在场?”
“在场。”
“那你是否清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
“清楚。”
话音落下的一瞬,旁听席上忽然开始骚动,接着传出一声高呼:“法官,这有人晕倒了!”
更多目光循声望去,几名旁听人员已经站了起来,想要搀扶瘫软在座椅上的白发妇人。王硕猛地回头,看见人群中的母亲双目紧闭,眉心痛苦地拧成一个筋结,不禁大喊出声:“妈!”
两名法警立刻按住差点就要冲出被告席的王硕,现场顿时乱作一团,人群中的声音此起彼伏:
“快,把人扶到这来!”
“放平放平,小心脑袋,别磕脑袋。”
“快打120,叫救护车!”
王硕两条胳膊都被法警钳着,只能焦急地冲人群喊道:“她包里应该有速效救心丸,谁帮忙找一下!”
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二十分钟后,王硕母亲的身体情况有所好转,不顾众人劝说地回到座位,坚持要将整场庭审听完。王硕则双手掩面坐在被告席上,甚至不敢再回头看母亲,怕经不住母亲眼里的失望,只想快点结束这场熬人的审判。
可当何远征的律师开口向他提问,他才知道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案发当天,袁大海的笔录是谁记的?”姜郁问。
“是我记的。”王硕如实回答。
“谁负责跟他核对签字?”
“也是我。”
“你核对笔录的时候,何远征在做什么?”
“他说要跟家里人打个电话,就出去了。”
“所以只有你和袁大海两个人在办公室里,是吗?”
“对。”
“袁大海为什么没在笔录上签字?”
“他看了一会就说自己头晕眼花的,看不进去,想休息,就没签。”
“然后你就打了他?”
“我没有!”王硕本能地否认,音调骤然提高,“我没打过袁大海!”
“那你对袁大海做了什么?”
“我……”
王硕一时语塞。
他本以为自己不过是何远征的“从犯”,律师一连串的问题却明显在告诉法官,何远征对他所招供的罪行并不知情。
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一步步地演变至此,姜郁也没给他太多的思考时间,而是继续追问两人当晚的值夜安排、谁先发现袁大海身体不适,以及四点至六点的这段时间他在做什么。
回答变得愈发困难,王硕几次开口又哽咽停住,想到母亲此时还坐在旁听席上,在他每一次的回答过后愈发失望,男人终于情绪崩溃,痛苦低吼:“我不知道,不是我,我不知道……”
现场又一次陷入混乱,余薇和程烨几乎异口同声:
“审判长——”
“审判长——”
“肃静!”审判长用力敲击法槌,重新看向王硕,“被告人王硕,本庭再向你确认一次,你是否还自愿认罪认罚?”
压抑已久的情绪在这一刻如洪流般突然爆发,王硕埋头趴在面前的桌板上失声大哭,“我没做过,我不认罪……我是被冤枉的!”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需以当事人自愿为根本前提。
由于王硕当庭临时改口,撤回此前的认罪表示,辩称自己没有刑讯逼供、不构成犯罪,检方也只能临时调整庭审策略,将举证的重点放在袁大海的死因分析上。
下午庭审继续进行,为袁大海作出第二次死因分析报告的鉴定人岑某出庭,接受辩方质询。
“岑老师您好,”姜郁率先开口提问,态度恭谨有礼,“您的鉴定结论认为,‘长时间固定体位、寒冷、饥饿等外来因素和袁大海本人的心脏病变共同参与了死亡过程,其中外来因素起主要作用,心脏潜在病变起辅助作用’,这点我还是不太理解。”
她顿了顿,进一步阐述疑惑:“一般情况下,我们看到的尸检报告当中会描述死者受到了哪些伤害,有的的确非常复杂,但是不论伤害形式有多复杂,最后致死的原因如果能够查清,一定是很明确的,不会既是烧死又是中毒而死。那像本案被害人的这种情况,您认为到底是冻死、饿死、还是心脏病变而死呢?”
鉴定人五十来岁的年纪,头发斑白,脊背笔挺,语气态度之中透着股不容质疑的冷傲:“我觉得我的意见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外在因素诱发了心脏病变,最终导致死亡。”
“也就是说,最终致死的原因还是心脏病变,对吗?”
“你不用跟我玩文字游戏,”岑某似是见多了巧舌如簧的律师,顿觉反感,情绪抵触,“我说了,这些都是他的死亡原因,不只有心脏病变。”
“那好,我换一种问法。”姜郁并不在意对方态度,重新组织问题,“您是如何判定死者生前挨饿的?”
显而易见的答案。
“这点报告里也写到了,”岑某道,“死者胃内容物不足50ml,这个量是很少的,足以见得死者生前处于饥饿状态。”
“那我请教一下,人的胃排空食物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不过是最基础的常识问题,经验丰富的鉴定人无须多想就能给出答案:“一般是六小时。但也存在个体差异,或者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
“六小时……也就是说,我们睡一晚起来,胃就基本排空了吧?”
“差不多吧。”
“那袁大海的死亡时间是早上六点,这个胃内容物的含量不是很正常吗?”
质问来得猝不及防,岑某明显怔了怔,略局促地推了一下眼镜,“这个……”
公诉席上的余薇立刻开口打破尴尬局面:“根据二被告的供述,审讯当晚被害人没吃晚饭,必然处于饥饿状态,刚才鉴定人也解释了,胃内容尚有残留不排除是袁大海的个体原因导致。”
姜郁目光转向余薇ʝ𝒮𝓰,“也就是说,‘饥饿’是公诉人的观点,并不是法医通过鉴定来判断的,是这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