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重构+番外(2)

作者:魏夕三


“21年的12月份,你去收过租吗?”

“收了,每个季度15号都收。”

“收了多少钱?”

“一万多点。”

既然在案发前有一万多的收入,为打牌输掉的四五千块去抢劫,动机并不充分。

姜郁继续问:“你刚才说,你没有实施公诉人指控的行为。那你之前为什么向公安机关作了有罪供述,承认自己抢钱并杀死被害人王涛?”

陈厉峰咽了口唾沫,像在回忆,语速很慢:“那天他们把我带到车上,揪我头发,威胁我说,说要用牙签钉我指甲……我太害怕了,才按他们教我的说的。”

“你说的‘那天’,具体是哪一天,你还记得吗?”

“记得,是22年1月30号——因为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所以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我买了两挂鞭炮,刚从镇里回来,两个男的就来我家,说他们是刑侦队的,然后就把我带上车了。”

“2022年1月31日,你带办案人员去指认了案发现场。如果事情不是你做的,你为什么能指认现场?”

“是他们开车把我带到现场,让我指。我不知道该指哪,指的不对,他们就打我,硬拉着我指这指那。我没招了,只能按他们要求的指。”

旁听席上一阵嗡嗡低语,台上三位审判人员也聚于一处,小声商议起来。

片刻钟后,审判长重新坐直,宣布决定:“鉴于控辩双方此前未能就本案部分证据的取证合法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合议庭合议,现在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第2章 2. 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顾名思义,就是对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予以排除,不能将其作为定案依据。目的是为减少冤假错案ʝ𝒮𝓰的发生,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最常见的非法证据就是通过刑讯逼供手段所获取的被告人有罪供述。这也是姜郁在本案中的主张——对于陈厉峰先后作出的共计三份有罪供述,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审判长负责主持“排非”程序:“首先,请公诉人对涉案三份有罪供述的取证合法性问题进行说明。”

秦颂此前已有准备,将检方的证据通过投影向合议庭一一展示,包括被告人接受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拘留当日的入所健康检查情况表,以及侦查人员出具的办案情况说明,以此证明并不存在辩护人所主张的刑讯逼供的情形。

“辩护人,公诉人方才出示的几项证据,你是否都收到?”审判长看向姜郁。

“收到了。”

“你有回应意见吗?”

“有。”

姜郁圈出投影展示的两处日期时间,提醒法庭关注:“2022年1月30日下午1点,公安机关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于下午5点开始第一次审讯,其间间隔4个小时。对于这空白的4个小时,侦查人员先后共出具了三次说明,说明内容前后不一。而根据被告人陈述,被告就是在这4个小时时间,在侦查人员的车上,遭到了刑讯逼供。”

审判长觉出这个问题争议较大,又将相关材料浏览一遍,渐渐蹙起眉心,道:“两方还有什么意见?可以自由发表。公诉人先说吧。”

秦颂:“公诉人认为,辩护人关于刑讯逼供的单方陈述缺乏证据支持。从被告入所体检报告来看,被告人五项体征正常,体表部位亦未发现异常,可以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

姜郁:“法律规定的刑讯逼供不仅包括足以造成外伤的肢体暴力,也包括变相肉刑,以及足以令嫌疑人感到恐惧的言语威胁。而取证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诉方。鉴于公诉人无法对前述4小时里的真实情况作出合理说明,第一次审讯获得的有罪供述依法应当排除。”

秦颂:“被告人先后一共作出过三次有罪供述,供述内容基本稳定、一致,有包括现凶器、脚印、血迹以及证人证言在内的多份证据印证。辩护人提到的理由不足以排除全部有罪供述。”

姜郁:“公诉人的主张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在受到刑讯逼供后,所作出的与第一次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即本案中的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应当一并排除。”

……

控辩双方对抗激烈,近三小时的“排非”程序结束,合议庭经讨论决定,对陈厉峰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一并排除。

辩方初战告捷,排非主张获得法庭全面支持,张筱欣喜溢于言表,在桌底下冲姜郁竖了根大拇指。

姜郁却没觉得轻快多少,毕竟还有两项关键证据不容忽视:一是陈厉峰羽绒服袖口提取的血迹,二是他留在案发现场的脚印。

由于时间临近正午,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审判庭外,秦颂一身西装制服板正笔挺,手提深棕色硬皮公文包,似乎是在等人。

见到姜郁出来,男人肃正凛然的眉目舒展了些,朝她挥了挥手,“姜律师,有时间吗?聊两句吧。”

*

“滨江这几年变化还挺大的,”秦颂带姜郁到一旁的公诉人室,态度亲和,随口攀谈,“你怎么样,还在之前那家律所吗?”

“嗯,还在海诚。”

说起海诚所,还是八年前姜郁本科毕业的时候,秦颂托导师张泰来的关系介绍的律所。学历通胀在当年已初现端倪,研究生和海归的就业机会总是更多,可是比起多花两年时间在书本上,姜郁更需要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政法本科四年,起初她叫秦颂一声师兄,再后来是更亲密的恋人关系。检察官与律师,本是外人眼中的天作之合,却因职业性质的缘故,时常意见相左,立场相悖。

思敏善辩是法庭上的制胜武器,却也是情人间的锋锐刺刀,偏偏两人又都是争强好胜的性格,坚持己见远比退让妥协更难。真理越辩越明,感情越吵越淡,直至秦颂通过遴选调至北京,两人正式分道扬镳,再无瓜葛。

这一晃就是六年。

“我听说你最近搬到东城新区住了。”秦颂将公文包放到一旁,在饮水机边抽了个纸杯,欠身接水,“在那边买房子了?”

“嗯。”

姜郁一直有在新区买房安家的打算,毕业之后就开始存钱。那边整体规划不错,楼宇密度不高,人少肃静,房价也低,只是距离市中位置较远,上班不够方便。当时秦颂还建议过她,选房还是要选在市区,哪怕面积小些,起码生活便利。

仔细想来,两人还真的有许多不同,从生活理念到价值取向,不一而足,最后分开也是必然。

秦颂又问:“母亲还在松河住吗?身体怎么样?”

松河位于省会滨江以北,总面积不足滨江一个东城区,冬季气温可以低至-40度。姜郁就是松河市人。

提及母亲,她有一瞬间的不自在,抿了抿唇,答:“挺好的。”

“你这几年——”

“秦检,还是聊案子吧。”姜郁终于忍不住打断,看了眼手机时间,“一会儿我得赶回所里见个客户。”

秦颂被拒绝得直接干脆,有些尴尬,庆幸此时只是背向着她。等再转过身时,秦颂已经重新理好情绪,将手里的水杯递给姜郁,点头笑道:“行,那就先聊聊案子。”

两人从前也会经常讨论案情,秦颂从来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语气,次数多了,自然要吵起来。然而此刻姜郁却很庆幸,秦颂还是那个秦颂,公私分明,一旦讲起案子,就很少会夹带私人情绪。

话题重新回到陈厉峰的案子。

检方此前给出十年的量刑建议,希望被告能认罪认罚,从而简化后续审判流程,却在陈厉峰更换律师后被果断拒绝。

秦颂希望姜郁能够说服陈厉峰,重新考虑检方的建议:“从在案证据来看,陈厉峰不可能没去过案发现场,更不可能没接触过尸体。他在说谎,你应该比我清楚。坚持无罪辩护对他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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