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绮梦(33)
作者:蓿月
除了周日曜本人以外,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周若深了。
这个人在美利坚的时候便时常出现在周日曜身边,扮演好弟弟的角色,无论周日曜如何冷漠,他都能拿热脸去贴冷屁股。
当时江一鹤便觉得这个人不简单,一般无条件对你好的,要么是想要嘎你腰子,要么是杀猪盘。
但是当时他也没多想,以为母子俩只是想趴在周日曜身上吸血,在明曜科技混个一官半职。
谁曾想两人玩了个大的,当妈的卷款跑了,自己坐了牢,钱给了小儿子,半点没管大儿子死活。
江一鹤知道周日曜同他妈关系不好,却没想到坏到了这种程度,即便是陌生人,也做不出这样的事吧。
因此在听到周若深的名字,特别还同夏绮挂钩时,江一鹤直觉不简单,便第一时间联系了周日曜。
【怎么样?哥们我仗义吧。昨天晚上有没有什么进展?】
周日曜犹豫了一会,实话实说了。
江一鹤那边秒回了一个问号。
【?】
【不是哥们,你小学鸡啊,谈恋爱就牵牵手?柳下惠见了你都得给你磕两个,你是不是不行啊?】
【不行的话我分点药给你,挺好用的,最近我老婆一直夸我厉害呢。】
【药?】
【就是那种药,没猜错。不过别误会啊,我不是不行,我超棒,但是我媚老婆,想要让她更舒服。】
说到这个,江一鹤就来劲了,劈里啪啦地一阵打字,想要给周日曜分享心得。
消息发出去,转了两圈之后,便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他被周日曜拉黑了。
江一鹤气得破口大骂,他这么帮忙他还拉黑自己?活该他老婆不睡他!
下一秒,被人一把掐住了耳朵。
程诗情拎着他的耳朵,“死鬼,能耐了啊,竟然学会背着我去通风报信了?”
江一鹤连忙求饶,“老婆老婆我错了,我这不是也想着嫂子和周日曜的关系好点吗?”
话说老婆的手好软,掐的他耳朵有点热了。
程诗情冷哼一声,“我自己不会说?要你来?”
“我下次不这样了,老婆你原谅我好吗。”说着,又往程诗情的身上贴去,胸口一阵猛蹭。
程诗情终于明白为什么纣王会被妲己迷惑了,这东西是真的上头啊。
她松了手,“这次就先原谅你,没有下次。”
江一鹤重重地点头,完了又将自己方才被掐的有些发红的耳朵凑了上来。
程诗情:“?”
“老婆你再掐掐我吧,我喜欢。老婆教训我,是对我的奖励。”
程诗情:"。。。你他妈麦当劳吧?"
事实证明,江一鹤真挺麦当劳的,全程又叫又喘,声还挺大,搞得程诗情不好意思地捂住了他的嘴。
结果这人还肉眼可见地更加兴奋了。
完事之后,程诗情点了根黄金叶,抽了几口,剩下半个烟屁股塞到了江一鹤嘴里。
然后起床穿裤子,颇有几分拔x无情的架势。
江一鹤半只手撑着床,蚕丝被顺着肌肤下滑,一路到腰,露出坚实的腹肌和一端瘦窄有力的腰。
上面还带着吻痕。
程诗情怀疑他是故意的。
江一鹤神情委屈,“老婆你要去哪里啊?”
程诗情收回了视线,继续穿衣服,“有一个主办方的活动,邀请我过去一下。”
主办方的活动?
江一鹤的眼眸暗了暗,黑长睫毛在眼睑处落下一小片阴翳。
程诗情不算是一个热络于社交的人,这一点在网络上更甚,博主当了有两年了,几乎没有出席过线下活动,现在怎么突然要去参加活动了?
难道是因为......那个人?
江一鹤放在被子上的手不自觉地握紧,出神了好一会,他才重新抬起头,三两下移到床边,一把抱住了程诗情的腰。
脑袋贴在上面,跟只大萨摩耶似的。
“老婆你不带我一起去吗?我都跟了你那么久了,就不能给个名分吗?”
这伏低做小的模样,程诗情难得有些心软。
沉默了一会,她还是叹了口气道:“下次吧,这次真不行。”
程诗情没带江一鹤一起去,程诗情前一秒刚转身离开,后一秒江一鹤的脸色就变了。
随手扯过了一旁的裤子穿上,走到了一旁的落地窗旁,低头凝视着下方人来人往的城市,眼神晦涩不明。
一个电话拨了出去。
“去查一查那个宴会上都有什么人。”
*
夏绮后面给程诗情发了几条消息,程诗情都没回,她便隐约知道对方又在干嘛了。
良久她叹了口气,难怪自己和周日腰进度这么慢,不就是换了个睡衣吗!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
夏绮拍了拍有些泛红的面颊,冷静下来后,转身出了房门。
桌子上周日曜已经做好了早餐,手上拿着一本书在看。
夏绮起初没注意,直到余光扫到那书封面时,整个人都警觉了起来。
辛波斯卡的《万物静默如谜》
竟然是那本书!怎么是那本书?
周日曜翻过一页,动作带着书籍抖动,露出浅绿色信封的一角。
夏绮几乎呼吸一窒。
神经绷紧,脊背僵硬直。
她想都没想,便冲上去从周日曜手中将那书夺了回来。
周日曜手中的书骤然被抽走,转头便瞧见小姑娘红着脸,将那书抱在怀里,发丝贴在素净的面颊上,声音细细软软,“这个不可以看。”
护宝似的。
夏绮原本是同周日曜说书架上的书可以随便看的,但是她忘了这信还夹在里面了。
那段记忆对于她来说,似乎有些久远了。
周日曜倒也没生气,只是笑笑道:“什么好宝贝,我也瞧不得?”
就是你才瞧不得。
夏绮在心中默默小声说。
因为那里面夹着的,是一封情书。是一封十六岁的夏绮写给周日曜的情书。
*
高三上半学期,周日曜在学校边上的先锋书店兼职。
他没钱,得自己赚学费,大半时间不在学校,而是在四处兼职赚钱,但好在成绩很好,老师不多计较。
那段时间,书店的业绩翻了倍,不少女生去看周日曜。
夏绮得知这个消息是从程诗情口中,后来她也成了书店常客。
向来循规蹈矩的她有时候会逃掉大半个车间,装模做样地在书架间看书,实际上却隔着书架或借着书的遮挡偷偷抬眼望他,就远远看上那么一眼。
偶尔周日曜会经过她所在的书架处,她面上装作毫不在意,实际上所有的五感都向他靠拢。
在他离开的一瞬骤然放松,却又在心中偷偷失落。
后来,学校有一段时间流行写情书,夏绮就想,她也要给周日曜写一封。
那日南菀的雨下的很大,夏绮收伞进了先锋书店,空气潮湿,店内却弥漫着淡淡的书香味。
她随意翻开一本书,辛波斯卡的,里面的句子直击她的灵魂,仿佛金钟鸣鼓一般,引得她指尖颤抖。
“我偏爱绿色,
我偏爱不把一切,
都归咎于理性。”
……
“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而夏绮呢?
她偏爱周日曜。
就好比推着巨石的西西弗斯,一腔孤勇,极致荒谬,但她却又从这荒谬当中,品尝出几分幸福来。
第24章 布偶猫
后来她挑了喜欢的信纸, 喜欢的信封,给周日曜写了情书。
只是后来,那信封夹在书中,再未曾见过天光。
一直到现在, 周日曜都以为自己只是喜欢他, 却不知道,他是她青春年少时最盛大的秘密。
此时时过境迁, 她和周日曜已经在一起了, 算来也是难得的暗恋成真,但不知为何, 夏绮还是没有勇气掏出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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