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红楼]带领名著人物为人民服务+番外(127)
作者:玄月扶摇
等陆判再来到人间的时候,正是后半夜,朱尔旦独自躺在书房的榻上,睡得正香。
从开蒙读书至今,他已经参加了五次童生试,却一次都没有考过。
朱尔旦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水平,但考试五连跪,还是让他沮丧万分。
因而,从上次童生试之后,他就一直独自住在书房,也不让丫鬟近身。
每日里除了到书院读书,根本不出书房,连吃喝拉撒都是妻子吩咐人伺候着。
当然了,每月固定一次请陆判这个知己好友喝酒,却是朱尔旦心中永远不可动摇的活动。
他妻子都习惯了,每月十四,就让人准备好酒好菜,入夜之后才送进朱尔旦的书房。
不过,今日可不是一人一鬼约定好的日子,朱尔旦看书累了之后,就裹着被子睡了。
睡到半夜,他被尿憋醒了,迷迷糊糊抬手揉了揉眼,正准备起身,却突然觉得上半身冷飕飕的。
难道是昨天晚上太困了,没盖好被子就睡了?
至于半夜蹬被子这种可能,根本就从他脑子里过。
因为不管是他娘还是他媳妇,都不止一次夸过他,晚上睡觉从来不蹬被子。
这是怎么回事?
朱尔旦正要查看,却听见陆判低声呵斥,“先别动,还差一点就缝好了。”
缝?
缝什么?
朱尔旦就着躺平的姿势,努力勾着脖子去看自己胸前。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他差点没魂飞魄散。
只见陆判整拿着针线,在他胸前缝缝补补,银针穿肉噗噗有声。
更可怕的是,陆判的针线后头,已经有好长一道缝好的伤口。
这种刺激,哪个凡人受得了?
“陆……陆兄,你这是在做什么?”
“当然是好事了。”陆判笑着把最后几针缝好,对着伤口吹了口气。
老长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让朱尔旦看得惊奇不已,瞬间就忘了恐惧。
“好了。”
陆判拍了拍手,示意他可以仔细看了。
朱尔旦急忙翻身而起,双手不停地在那道新长好的嫩红色皮肉上摸来摸去。
“嘿,真长好了。若非颜色不同,当真半点都看不出来。”
陆判却皱了皱眉,“看来,融合还需要一点时间。”
“什么融合?”朱尔旦不明所以。
陆判朝他床头的小桌子上一指,“你看那是什么?”
朱尔旦顺着看了过去,却看见了一大块儿血淋淋的肉,还有未干的污血从肉上渗出来,把桌子都染脏了。
“陆兄,你来就是了,怎么还带了一块生肉?”
他疑惑了片刻,突然灵光一现,“莫非,你们鬼神都爱拿生肉下酒?”
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自责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陪笑道:“以往是小生疏忽了,日后一定吩咐拙荆,备上陆兄喜爱的。”
作为一个普通人,别说人心了,就连猪心长什么样,他都没见过,自然不认识。
“这是你的心。”陆判十分无语,也有几分郁闷。
本来他指着心脏让朱尔旦自己看,就是打着吓他一跳的心思,看笑话的。
哪知道,人家根本不认得,自己却像是媚眼抛给瞎子看,白作态了。
“啊?”朱尔旦大吃一惊,但因着已经有了缓冲,他纵然吃惊,也不至于太过失态。
他迅速摸了摸自己心口的位置,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陆兄给我换了一颗心?”
这就有点意思了。
陆判满是兴味地一笑,坦然承认,“不错,最近地府来了一个生前贪赃枉法的状元,偏其在阳间寿终正寝,并没有受到阳间律法制裁。
因而死后魂魄到了阴间,结算因果之后,判了个剖腹摘心之罪。”
朱尔旦立刻就反应了过来,“我这颗心就是他的?”
“不错,好一颗七窍玲珑心,白扔了实在可惜。”
“七窍玲珑心?”朱尔旦眼睛一亮,“传说中商朝比干就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难不成就是那颗?”
此时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反应速度越来越快。
几乎是在听见关键词之后,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曾经学过或听过的东西。
这在从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但一直在观察他的陆判,却将他的一切变化都看在眼里。
陆判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原本憨直却善良的人,若是将那颗一窍不通的心,换成一副玲珑心肝,究竟还能不能保持自己的良善?
“虽不是比干那颗,却也相去不远。”陆判捋着络腮胡子笑道,“日后朱兄读书,再也不用担心记不到心里去了。”
朱尔旦又惊又喜,当即就拿出一部新制的《论语》,一目十行地读了一遍。
果不其然,就这么囫囵看了一遍,他竟然把书上的内容一字不落,全部记在了心里。
这简直就是天降之喜。
哪一个读书人不想有这样的金手指呢?
“多谢陆兄,多谢陆兄!”
千恩万谢之后,他也不管已经后半夜了,把在外间酣睡的书童叫醒,让书童到上房去,请太太整治一桌好酒好菜。
两人畅饮了一番,等鸡叫三声,陆判便告辞离去。
天亮之后,妻子苏氏亲自来给他送饭,问了一句,“昨天都大半夜了,怎么又想起喝酒了?”
“这不是陆兄来了嘛。”朱尔旦道,“他是我唯一的知己好友,自然要好好招待。”
苏氏也知道陆判不是活人乃是鬼神,对于他半夜来访也就不奇怪了。
于是她点了点头,去看朱尔旦的书箱,“今日课上要用的书都带全了吗?”
朱尔旦道:“我一早都整理好了,娘子不用担心。”
“那就好。”
虽然这样说,但苏氏还是挨个查验了一遍,就怕他忘带了哪一样东西,再被先生责问。
往日里朱尔旦总会憨笑着看妻子检查,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但今日再看苏氏的举动,却觉得有些碍眼。
——我都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连自己的东西都收拾不好吗?
你每日里这也管那也管,到底是真为了我好呢,还是为了体现你自己的贤惠?
这个想法一闪而过,朱尔旦猛然反应过来,吓了一跳。
——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娘子的每日里操持家业就已经够辛苦了,还要事事处处为我操心,我怎么能这样想呢?
朱尔旦呀朱尔旦,你可不能再有这种没良心的想法了。
他觉得愧对妻子,十分温柔地拉着苏氏的手,柔声道:“娘子辛苦了,等我下学回来,给娘子带你最爱吃的梨花酥。”
苏氏脸颊泛红,原本平常的姿色也添了几分妩媚,羞赧道:“哎呀,都是老夫老妻了,相公干嘛呢!”
实际上别说是成婚多年了,就连刚成婚的时候,实心眼的朱尔丹也没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不过苏氏也很知足,朱家颇有家财,相公虽然不聪慧,但很善良,也肯听她的劝。
而且,她一进门,就掌管了整个朱家的产业,底气十足。
不像她的族姐,虽然嫁了个举人,家里却乌烟瘴气的,丈夫一房又一房地给丫鬟开脸,日子逐渐过得紧巴巴的,只剩场面了。
每到逢年过节,姐妹们回娘家相聚时,她的族姐就爱拿朱尔旦憨傻的事,来凸显自己的优越感。
刚开始那两年,苏氏还会憋屈恼怒。
那慢慢的,苏氏就看出来了,别看族姐嘴上说的如何如何,其实心里却对她的生活羡慕妒忌恨。
这个时代对女子束缚得极为严重,女子根本没有自己建立功名的途径,不得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家庭和丈夫上。
对一个女人来说,丈夫能不能建功立业,其实并不重要。
能不能和自己举案齐眉,才是关键。
若不然,又怎会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贵妇?
想明白了之后,苏氏在姐妹之间那是抬头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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