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笔记(75)

作者:春与鸢
他没什么可遮掩的,透明袋里装着四五盒套。

林知书很想忍住笑意,但嘴角不受控制地飞去外太空。

在梁嘉聿面前袒露欲/望从来不是一件羞耻、困难的事,他们从前就讨论过这些事,梁嘉聿说,他觉得一切应该追随本心。

此刻才又想起那枚在她身体里的戒指。

耳朵烫得要融化,戒指的质地与手指简直是天差地别。林知书别过头去看窗外。

车辆行至市中心附近,窗外灯火琳琅,行人成群。

车窗反光上,梁嘉聿握在方向盘上的戒指折射出显眼的光泽。

林知书没办法不笑,只能竭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

红灯停下,梁嘉聿右手握住她左手。

他们都没有看向对方,但是握住的双手却悄然十指紧扣。

绿灯跳起,两人也默契地分开。

一路顺畅回到公寓,林知书对一切都感到熟悉极了。

电梯上行,两人走到公寓门口。

梁嘉聿没有抬手,他让林知书开锁。

林知书按上大拇指,门锁就应声而来。

鼻头简直一秒酸涩,他就是要让她知道,家里的门锁她随时都可以打开。

林知书拉开大门,强烈的熟悉感兜头而来。

她曾经和梁嘉聿生活过的地方,她曾经哭过、笑过的地方,她曾经和梁嘉聿相爱过又离开的地方。

林知书重新回到一切的起点。

心潮澎湃,要大口呼吸才能维持氧气。

梁嘉聿拿出拖鞋帮她换上,而后说他先去洗澡。

目的实在再明显不过,林知书耳红着点头。

梁嘉聿的身影消失,林知书也马不停蹄地去看家里。

客厅、厨房、阳台、卧室,一切都仿佛她根本没离开。没有任何变化,林知书离开后,梁嘉聿的时光停留在了两年前。

这想法叫林知书简直崩溃,她当年没有办法确定梁嘉聿是否真的喜欢她,还是仍停留在“有意思”。于是离开他,不再叫他感到她任何的“有意思”。

两年之后,梁嘉聿戴上戒指,给她确定无疑的回答。

客厅里,林知书偷偷抹了溢出的眼泪,她不想今晚再被伤感淹没。

一个人走去厨房,弄了两杯水放在梁嘉聿卧室。

当时走的时候,她卧室里的东西都清空了。现下自然而然还是住在梁嘉聿的卧室里。

卧室里开了灯,林知书坐在沙发上看手机。

乌雨墨刚刚给她发来消息,问她面试怎么样。

林知书给她回复,说一切顺利,只需要耐心等结果。

乌雨墨:出来吃饭?我请你!

林知书抿住笑意,手指飞快打字:我和梁嘉聿和好了。

乌雨墨安静了三秒,发来了:恭喜!!!再见!!!

林知书笑得脸颊通红,抬眼看见梁嘉聿。

他穿着深灰色的家居服,并未全干的头发带来些许亲近感。

“我在和乌雨墨聊天。”林知书举起手机。

梁嘉聿就坐到床边,和她面对面。

“她约你出去吃饭?”

林知书震惊:“你怎么知道?”

梁嘉聿笑:“你今天面试结束,请你出去吃饭是合理猜测。”

林知书又想压他一头,谁叫他什么都猜得出。她佯装困惑说:“那你说我要不要答应她?”

“你不是刚拒绝吗?”梁嘉聿说。

林知书再次震惊:“你怎么知道的!?”

梁嘉聿笑容更甚:“我不知道,但是我现在知道了。”

林知书:……

他怎么能这样镇定自若地诈自己,又这样镇定自若地坦白啊!

林知书又气又恼,只能高声呼他名字:“梁嘉聿!”

梁嘉聿笑着把人抱来自己腿上,床上位置更大,林知书被抱着坐在他腿上,散开的裙摆就变成一支艳丽绽放的花朵。

“你要干嘛?”她此刻明知故问。

“不干嘛,看看你。”

林知书别过脸去偷笑,又严肃着转回来。

“你这样不怕你老婆知道吗?”她摸住他无名指上的戒指,又在空中比划自己空空如也的十指,装模作样,“你结婚了,我可没有。”

梁嘉聿嘴角含笑看着她,还顺着她话认真往下说:“房门关好了,应该没有问题。”

“梁嘉聿,偷吃是不道德的,你懂吗?”林知书双臂抱胸,振振有词道。

“是吗?”梁嘉聿看着她鲜活生动的面容,很难再忍下去了。

他将人倾倒,轻声说道:

“那就当我鬼迷心窍吧。”

第61章 真心

梁嘉聿总是想起那天在伦敦, 他连轴转几十个小时未睡,在家对面看见佯装偶遇的林知书。

那天他头脑已不似平常清醒,走到她身边, 低头亲吻她脸颊并非是理智的行为。

他并非是如今才鬼迷心窍的。

伦敦的那天晚上, 她在院子的长椅上给他读书。书打开搭在鼻梁上,只露出一双明亮的双眼,笑着看向他。

对他说:“生日快乐,劳伦斯先生。”

梁嘉聿并不喜欢自己的英文名, 那是父母常叫的名字。成年之后, 他更喜欢身边人叫他梁嘉聿。

但是那天她给他送上生日祝福, 她怕他不喜欢,于是说成是给劳伦斯先生的。

梁嘉聿第一次喜欢自己的英文名。那天他是劳伦斯先生,她是给他写信的西西莉亚。

她膝盖曲起, 踩在他的小腹上。

梁嘉聿想,她的头发应该蓄了很久。除了十八岁成年那一次,他再没见过她染发。

浓郁的、漆黑的长发,与她皎白的肤色形成强烈对比。

是否忘记关上窗帘, 要不然月光是怎么流淌到她的身上。

膝盖被推到胸口,梁嘉聿亲吻林知书。

没有多余的紧张,和梁嘉聿在一起从来不必担心任何。

声音当然被允许,不会被贬低为“经验丰富”抑或“强烈欲/望”, 梁嘉聿停下, 观察她表情。

林知书说:“梁嘉聿,我好喜欢好喜欢。”

好喜欢皮贴着皮、肉挨着肉。没有任何阻隔、没有任何嫌隙。身体的每一处都严丝合缝地靠在一起, 就连心脏的跳动都合拍地共享。

好喜欢、好喜欢。

林知书好喜欢、好喜欢。

是否太快, 他们明明今天才和好。

是否太慢,结婚后的第四年才是第一次。

可是到底又有什么关系?算起来, 他们原本就是混乱了时间线、弄错了逻辑。

最没有情感的时候结婚,最爱对方的时候离婚。

林知书想,自己和梁嘉聿的故事不遵常理、没有规律。她如今确定她爱他、他爱她,那一切就没有苛责的道理。

双臂抱住梁嘉聿的脖颈。

他喜欢看着林知书。

她耳后细碎头发被薄汗沾湿,弯成曲折形状贴在她的皮肤之上。

梁嘉聿喊她的名字:“小书。”

银色戒指贴在她的面颊上,林知书闭着眼睛在余韵中颤抖着呼气。

林知书想,轩尼诗其实是烈性酒。

一个喜欢喝烈性酒的人,性情不会温和到哪里去。

梁嘉聿喜欢他们从前在家里的样子,她坐在他的身上,他靠在柔软的沙发里。

看得清她的所有表情,双手轻易握住她纤细的脚踝。

她身体高度自由,双臂撑在他的肩上或膝上。黑色的头发如同自有意志的精灵,在洁白的月光之下游走。

但当林知书想离开时,她的双脚束在他的手中。

发梢湿漉漉的,那样容易沾在赤/裸的皮肤上。林知书的身体靠在他肩上,减缓了频率。

梁嘉聿说:“下午就喝了杯咖啡,早知道先带你去吃晚饭。”

他怎么能这个时刻还说出这样的话。林知书抬手去捂他的嘴,梁嘉聿笑起来,亲吻她湿热的手心。

很多年前没有拉下的那根拉链,在今天晚上不再合上。

千言万语或许逻辑通顺、更具理性,但也不如强烈的荷尔蒙攻击,能直击人心地告诉彼此从未减少的真挚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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