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眼(1)

作者:唐灯里
狗狗眼

作者:唐灯里

简介:

📖兜兜转转都是我📖



🏆第124935名 🍼40 📝77 🔖未知

◉ 标签:都市🏷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轻松

◉ 主角:沈思筝、尚宁洲

◉ 配角:预收《怎么会不喜欢沈柔只?》》

◉ 视角:女主

◉ 收藏:709



◎ 立意:世界有光,生活有爱



————————•————————

沈思筝高考时超常发挥,考进了国内顶尖的江北大学。

沈家摆宴庆祝,特意邀请尚家参与了宴会,顺便谈谈两家孩子早早定下的娃娃亲。

沈思筝想起小时候那个连跳两级,努力到让人害怕,还嘲笑她笨蛋的尚家小儿子,果断装病,躲了宴会。

*

入学后,沈思筝帮舍友冯露童上课,看上了一名大她两届的学长,问了名字,学长叫尚宁洲。

沈思筝震惊,这不她的娃娃亲对象吗?也是她的童年阴影,现在成了比他小三个月却因跳级大她两届的学长。

没想到长得这么周正了,沈思筝看上了他那双惹人怜惜的狗狗眼,完全符合她的审美。

为了弥补宴会错过的遗憾,她要主动出击,势必拿下。

*

尚宁洲最近被一个小学妹纠缠,为了摆脱小学妹,他说自己定亲了,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对方回:我不在乎。

似乎还挺高兴。

真是毫无底线。

尚宁洲被气个够呛。

迫于无奈,他想起自己有个娃娃亲对象,“能否帮忙挡下桃花?”

沈思筝道,“可以,但有条件,陪我过生日。”

尚宁洲答应。

见到沈思筝那一刻,尚宁洲气的脸都绿了,没想到小学妹就是沈思筝,他被人耍了一顿,当即愤愤甩手离去。

*

尚宁洲从小就是个努力上进的人。到了大学也是全学院第一,学习努力,不谈恋爱。而他的娃娃亲对象,懒散、不自律,不专一,三分钟热度还无底线无道德,尚宁洲打死也不要和这种人在一起。

后来,尚宁洲还是和她谈了恋爱,死都不分开的那种。

可见世事无常。

尚宁洲认命了,这辈子大概就栽她手上了吧。

挺好。

——2022.7.16

PS:1V1,双C,HE

努力上进真诚炽热的小狼狗×天赋极高却懒散佛系的拽姐

文案已截图放微博



内容标签: 都市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思筝,尚宁洲 ┃ 配角:预收《怎么会不喜欢沈柔只?》》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兜兜转转都是我

立意:世界有光,生活有爱

第1章 1 狗狗眼1

◎像狗狗眼,漆黑的瞳孔中点着亮晶晶的光。◎

十月的江北,潮热总算退去几分,屋子里大开着窗,从外面吹进来的风也算是给这间拥挤狭窄的宿舍添了些凉爽。

沈思筝捧着半个比脸还要大上一圈的西瓜,正用勺子舀着吃,听到一声门响,便见舍友冯露童推门进来,整个人抖成了筛糠。

“我的筝,你是还在过夏天吗?这大冷天的,你穿着短裤吃西瓜?”

冯露童一边说着,一边去关窗,嘴里不停念叨着冻死了。

“我很热啊。”沈思筝不紧不慢地舀了一勺给冯露童,被无情拒绝,顺带又被她调侃一句,“你有内力,怎么这么抗冻?”

“有那么冷吗?”沈思筝不以为然,将那口红艳艳的西瓜放进自己嘴里。

“你去外面站会试试。”冯露童道。

“好吧。”沈思筝不与她多说,她自小火力旺,不怕冷只怕热,跟男孩子似的,她妈妈总说女生要注意保暖,可她只怕自己被热死。

在她的要求下,窗户被留了一个小缝。

“你今天又没出宿舍啊?”冯露童看了眼瘫在椅子上的沈思筝。

沈思筝指了指桌上的西瓜,“出了,买西瓜。”

“这不算,我是说出去学习。”

沈思筝摇摇头,纳闷儿有什么可学的。

都大学了,难道她还要跟高中似的被迫把一整天都浪费在教室不成?

开学一个月,大学的日子没想象中的那么有趣,她有点失望。

周围依然很多埋头苦学立志成为佼佼者的人。舍友冯露童就是其中之一,这人不仅自己努力,还看不得别人颓废,经常对沈思筝不思进取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但沈思筝吃不了那个苦,只想当普普通通的绿叶,享受阳光的恩惠就行了。所以她秉持着及时行乐的理念,每天浑噩度日。

同样是浪费时光,显然浪费在宿舍更舒服。

冯露童不愧为学霸,在批评教育的时候还会“引经据典”,这会儿边给自己泡了杯养生茶,边说:“思筝,你听说了吗,数学系之前的系草,天天旷课打游戏,结果科科都不及格,被勒令退学重新读高中去了。”

“数学系的系草?那个留着寸头的大高个儿?”沈思筝抬起眼皮,想了一下为什么冯露童要用“之前”来形容他,现在不是了?

“你认识啊?”冯露童也没太见怪,系草嘛,肯定引人注目。“要重来一遍高中那累成狗的生活,多惨啊,长得再帅也没用,咱可不能学,就别说退学了,万一哪科不及格,你还得补考,多麻烦啊?”

“累成狗?不会吧。”沈思筝漫不经心地说,她高中也没觉得累,“我没旷课打游戏啊。”

每节课她都去上了,只是觉得无聊,中途经常睡着。估计是因为她这散漫的学习方式,让她成了冯露童眼里好吃懒做的学渣。

不过她确实是好吃懒做,所以没再说什么,转而扯了个其他的话题。

“对了,我今天去买西瓜的路上,见到有个社团在招新,是话剧社。”

她最近一直想找点新的乐趣。

沈思筝这人懒散久了会觉得无聊,时不时就喜欢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发泄发泄精力。

她学过钢琴、古筝、骑马,但这些都是一学就会,她这人又三分钟热度,谈不上真正的热爱,所以总觉得没意思。

事情太容易做成,便很难感受到其中乐趣。

就像学习一样。

沈思筝不太理解为什么那么简单的题目老师要在课堂上讲那么多遍。

她小学的时候是老师家长眼里的天才儿童,但后来,她发现当好学生太累了,确切地说是约束太多,要给其他人树立榜样,要当班委管着那些调皮捣蛋的小孩,要参加各种竞赛为班级拿荣誉,她懒得弄这些,便开始假装成绩差的坏学生。

这样做顶多是被人感叹几句江郎才尽,题目深了脑筋不够用了,但日子却快活不知多少倍,沈思筝觉得挺好的,便一直装到高考。

高考后,她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江北大学,众人都以为她是超常发挥,纷纷感叹她命好,但其实只是因为六年来沈思筝第一次认真答了卷子。

她不喜欢将时间浪费在不感兴趣的事情上,虽然花点心思也能做得很好。

这会儿,她的兴趣全在那张话剧社的宣传册上面。

回想着去报名面试时被要求演绎的桥段,像是有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渐渐打开。

“你要不要一块来?这招新一直持续到下周呢。”沈思筝极力推荐。

“面试什么了?”

“就演一段。”沈思筝说着来了兴致,起身一把将冯露童从椅子上拽起来,“露童,我给你演一遍,你帮我看看我演的好不好呗?”

冯露童表示愿意,沈思筝便当即在原地来了一场浮夸的苦情戏,表演完后谦虚地说了句“献丑了。”

冯露童看过后连连感叹,震惊不已,她说献丑,当真是一点不谦虚,活了二十年她还从未见过如此笨拙且浮夸的演技。

“怎么样?”她兴致勃勃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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