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妻子(203)

作者:视力零点二一


阿策有了一种轻微的眩晕的感觉。

就在不久之前,大概是林夏满十八岁的第五天,林夏宣读过老林总的信托遗嘱之后,张洪涛以总经理的身份,在经过评估公司正常评估之后,将林氏集团这幢小楼卖掉了。

买主正是财大气粗的关礼。

关礼得意的扯着嘴角笑着问阿策:“你现在后悔了呢?”

“我问你,你现在后悔了吗?”关礼抽出了一根烟叼在自己的嘴巴里,斜视着阿策。

“你有什么办法?莽夫,看清楚合同,不过你反正看不懂,就让你的律师教一教你吧。”

托着下巴的许泰跟着瞪了阿策一眼,然而表情和动作都滑稽得很,关礼开始四处溜达,像巡视自己的地盘一样指指点点。

阿策找了个机会和明珠她们进行了一次联系,又收到了特助张晓月的信息。

等三分钟之后,阿策等到了邓经理的回复:公章、法人章齐全,程序合法,价格公道,对方要求我们半个月之内所有人搬走,这很不好办,非常不好办。

即使张洪涛已经离任,总经理人选的更改不影响这份看起来合法的合同的履行。

第289章 不通

但阿策想不通。所以他直接问邓律师:“这样做,对张洪涛而言有什么好处?”

这是以公司的名义签的合约,一买一卖,一进一出,都是对公账号,他张洪涛能得到什么私利?

损人而不利己,为什么要做?

邓律师被问住了,对啊,合同交易约定的都是对公账户进行转账,评估公司评估得也很合理,买方关礼更是高出了市场价格的百分之十五来购买的。

关礼真想要林氏集团所有总部的部门和员工半个月搬出去,也得他真金白银的兑付好所有合同款项之后才有这个权利啊。

一来一往,哪怕张洪涛能吃回扣和好处,那也不可能吃下这么大一笔钱。

电光火石间,邓律师迅速想起了林夏曾经给他的那个郑芬芬,以及那家香港的风投公司。

他简单的对阿策说:“现在只有一个办法,拖。”

“拖,慢吞吞的拖,决不表现出不想履约的态度,对公账户既然还没有收到对方的转账记录,我方就没有必须现在就履约的义务。”

“拖过这段时间,再以林夏的名义提起上诉,张洪涛在当时已经无权处置她即将要全部继承的财产。”

“我去查一查其中的猫腻。”邓律师说。

然后他特别提醒阿策:“去找一找最近总经办签的合同,看还有没有类似的情况。”

阿策想起了林夏特别指定的让姜爷爷去接手总经办以及林三爷爷秘书室合同的事情来。

但他没有时间多想,关礼和托着下巴的许泰回到了他的面前。

“脸色这么难看,”关礼笑得十分的开心,“看样子律师已经给你上过普法课了。”

他恶毒的说了一句:“再蠢的人也该懂了吧。”然后他收敛了所有的笑容,冷冷的盯着阿策:“我说过,你别后悔。”

阿策没有说话,但向着许泰走过去,并且对许泰伸出了手。

许泰下意识的往关礼背后一闪。

但阿策准确的扭住了他的胳膊,然后将他的下巴一推一送,瞬间他就能说话了。

“早点识时务,你们也不会……”关礼说了一半,然后哼了一句。

许泰接着说:“阿策,也不是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他恶意的笑着说:“不如你给关礼跪下行个礼,这事也能用其他办法解决,你说呢。”

他环视着周围:“也不用选风水宝地,也不挑良辰吉日,就现在,就这里,你跪下,这份合同就当废品,怎么样?”

关礼做了个勉为其难的表情。

阿策看了看许泰,又看了下关礼,然后他笑了。

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他阿策不是阿策,他代表着林夏。他可以跪,但绝不是现在。

“请吧,两位,被踢出去可不怎么好看。”阿策说。

关礼和许泰是黑着脸走的。

而邓律师已经找到了眉目。张洪涛干的,无非就是侵吞集团资产的那一套。

以公司卖出,虽然转账进了公司的对公账户,但当时的前任财务总监还没有被林夏送进监狱,出纳郑芬芬又是张洪涛的人,极有可能这就是侵吞集团资产的手段。

但林氏集团总部搬家这将会是人尽皆知的事,他张洪涛怎么做到隐秘低调的处理呢?

除非他又将这里租下来。从林氏总部需要搬走的那天开始一直租到不会出现危险的时候。这样他就悄悄的将钱通过财务总监和出纳的手,转去了其他地方。

邓律师恍然大悟,这才是为什么股份交接这么容易就办成了,而所有的固定资产一直到现在还在三方拉锯的原因。

张洪涛想趁这段时间转移财产,股份上没法动手,能动手的只有不在林夏名下的固定资产。

张洪涛早就知道自己没法和林夏共存,所以他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嫁祸林夏,让林夏失去继承的资格,而如果不成功,他就准备第二个方法:隐秘的卖空林氏集团,给林夏留下一个随时倾斜崩塌的空壳子。

结果他还来不及做别的局,法人章被林夏给拿走了,而且林夏还更改了企业法人,直接斩断了他第二步要走的路。

所以他才主动约来了陈先生夫妻和贺先生,又故意在楚子修闯去搅局的时候说些意味不明的话,甚至纵容郑有良报警,为的就是拉开嫁祸给林夏的大网。

谁知道黄又德又被林夏掌握了,甚至连隐藏得很深的郑芬芬也被林夏挖出来了……

别看林夏现在好像身陷囹圄不得自由,但郁闷吐血的一定是张洪涛。

没错,张洪涛简直觉得自己的肺快要被气炸开了。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衣锦而归耀武扬威不成,反而又被送进了警局,而且看起来形势对自己非常不妙。

这个阿策和律师拿出来的东西,不但有实证,还能和原财务总监想立功减刑说出来的一一对应上了。

这日子是越来越有判头了!林夏可太刑了,身边都是能人啊!

经侦科负责案件的张警官笑眯眯的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很好说话,实际上眼光又毒看事又准,这么繁多的资料他居然三两下就抓到了重点。

张警官对张洪涛说:“《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你这个算是金额巨大,而且证据确凿,五年以上是板上钉钉的了,你请个好点的律师准备辩护吧,这是我最善意的提醒了。”

然后又对林氏集团的财务总监说:“不管你们是想走民事诉讼还是由警方立案并提起公诉,目前的证据都已经足够立案了,你作为负责人,现在可以决断一下,考虑清楚要不要立案。”

张洪涛看着财务总监没有犹豫的表情,突然想到了救命靠山,他急切的喊起来:“林曦是我老婆,林夏听她妈妈的话,这是我们的家事。你不要好心办了坏事,让林夏左右为难。”

林曦,林曦,林曦是救命稻草啊。

阿策也好,财务总监也好,公司里其他愿意追随林夏的人也好,都听林夏的。

林夏听谁的,林夏听她妈妈的啊,林夏的软肋是她妈林曦啊。

林夏不愿意要小杰,小杰被林曦带在了身边;林夏坚决反对将别墅给小杰,别墅现在在小杰名下……

林夏即使反对,但林曦真做了,林夏有什么反应?她闹也好,骂也好,不过是想让妈妈继续关注着自己而已……

张洪涛如愿的看到了财务总监犹豫的表情,然后对张警官说了一句:“警官您稍等,我请示一下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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