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爱我,我可要当真了(网络版)+番外(64)
他像是瞬间蒙了,激烈的争辩声突然顿住。因此,我便将男主人的咆哮听得清清楚楚:
“……不知死活的小畜生,还他妈敢顶嘴?要不是念在你老子家里就你一根儿独苗,现在我就一顿削死你!!”
他一通吼完,房间就骤然安静了下来。
妈妈警惕地将我拖到一边,推进房间里。我仍觉莫名其妙,抓住她问:“这是怎么个情况?”她犹豫了一下,面带愠色地低声告诉我,就在我未归宿的这个晚上,小哥邀妹妹一起出去玩,然后在KTV包厢里被临检的警察捉进了派出所,罪名是聚众嗑药。当时在场的共有六个少年,年龄最大是十九岁的小哥,年龄最小的才十二岁,就是我妹妹。由于孩子们的年龄大都未满十四周岁,而且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摇头丸,系初犯,因此在批评教育之后联系家长各自接了回去。据说,妹妹被父母接回来时衣衫不整,神志不清,究竟有没有遭到性侵,由于妹妹哭闹着执意不肯让医生检查,无法得知。
“在场的他年纪最大,一定是他带的头,害了你妹妹!”我妈最后下了结论。
这番话,就像一个大雷劈在我天灵盖上。
顿时我就蒙了。
从小我就领教了世情冷暖变故无常,知道男女之爱不可能十全十美,看我爸在婚姻生活中过得如履薄冰便知底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亲历的初恋竟也会失了手、走了眼,就像一尊白玉雕像被大棒杵成碎片,以无比粗暴、野蛮、丑陋的形态赤裸裸地展现在我眼前。
我虽然不喜欢这个异父异母的妹妹,但绝没到恨她入骨的地步。她才十二岁,还是个孩子,花骨朵一般的柔弱年纪,被这样恶毒对待,我不能忍受,决不能。
有人咣咣砸门,外面是小哥在喊我的名字。
每个爱情故事里,都有一个被冤枉的男主角像他这样疯狂地喊“你听我解释”,但没有一个女主角像我这样,安安静静地端坐在屋里,听他在外边嚷嚷,觉得丫特像猴子请来的一大逗逼。
屋外传来大门开关和急切的对话声,妈妈赶紧开门出去,顺手把小哥推到一边,满脸都是警惕。我从门缝中看到,外面站着小哥的父母,他们应该是闻讯之后连夜从外地赶了回来。只来得及瞥一眼,妈妈便带上了门。客厅里嘈嘈杂杂的声音逐渐由低变高,又由高变低,双方家长终于从激辩谈到了和解。我抱着腿缩在床上不想出去,只觉得那客厅里的每一个人,都面目可憎,包括小哥那张如丧考妣的脸在内。
半个月后,小哥随父母搬离了这座城市。妈妈说,他们搬到了三个字的外国城市,也许是多伦多,也许是墨尔本,也许是洛杉矶。小哥的父母原本便有全家移民的计划,如今只是提前完成罢了。
他还没有机会再向我解释什么,便彻彻底底离开了我。
得知这一切后,比我情绪更加低落更加激动的,居然是妹妹。
她在家里大哭大闹,甚至绝食两顿,指责自己的父亲心肠狠毒,“你逼走了小哥哥”。叔叔百般耐心劝解无效,第一次冲她拍了桌子,怒吼道,赶走那小子算轻的,要不是念在两家多年交情上,单冲他带着自己女儿去嗑药,就得让他蹲几年大牢!
妹妹气极了,脱口而出:放屁!是我带他去的!
全家一片静默。
叔叔警告道:你别瞎说。
妹妹还沉浸在替小哥哥洗清冤情的亢奋中,下巴一扬,勇敢地吐出实情。原来,她是为了让小哥哥回心转意,从此离不开她,才伙同几个坏小子把他骗到KTV包厢去吃摇头丸的。为了证实自己所言句句属实,她破天荒地望向了我,以寻找援助:“那天你吃了冰箱里的东西,食物中毒去看医生了,小哥哥约不到你,才答应跟我出去玩的,对吧?”
我默不作声。
她急眼了,逼近我两步,追问:“对吧?”
我缓缓点头:“对。”然后扬起手,飞快地抽了她一耳光。用力太猛,她被我打得站立不稳,晃悠了半圈差点摔倒。
她哇地大哭,但没人敢再安慰她。
多么可怕的孩子。
多么恐怖的用心。
我真不知道到底谁比谁大五岁,到底谁才是个孩子。
妈妈跟着我进了房间,绞尽脑汁劝我:“谁都有过不知好歹的十二岁,你就别计较了。”
我看着她,冷笑。多么朴素的唯心主义辩证哲学思想啊!不喝三瓶以上的妇炎洁都达不到这个水平。是的,在这个家庭里只有我是外人,管吃管住已算得上仁至义尽,何必处处体会我的苦闷、我的委屈、我的痛楚。妹妹她品学兼优,而我,品学堪忧。她考上的是重点初中,而以我的成绩,未来连考上个二本都成问题。我曾开玩笑问妈妈:“咱家怎样才不穷?”她怒其不争地瞪着我说:“大女儿拖去喂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