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8)

作者:陈之遥

言谨不好多问,低头看合同。

“你叫吴晓菁?”她这才知道小青的全名。

“对啊,”小青自嘲,换上海话念出那三个字,“吴晓菁,小时候被起外号叫狐狸精,肯定逃不掉的。”

言谨忽然想,所以她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让别人叫她小青。再往下看身份证号码,她们同年,都是二十岁。

第一份 2003 年签的,为期两年,已经到期。第二份 2005 年签的,约定了独家代理,为期十年。

言谨快速过了一遍条款,又翻到最后一页看甲乙方签章,指着一个签名问:“这是你妈妈?”

小青点头,轻轻笑了声,说:“那谁没瞎说,确实十五年。我第一次当群演拍戏才五岁,演个在街上摔倒的小孩,那哭的呀,是真的哭。我妈文化宫歌舞团倒闭下岗的,自己明星梦破了,做梦做到我头上。一开始就是她自己给我找活儿,带着我到处跳舞、走秀、做小群演。后来大了点,年纪尴尬,不好找了,就想签个公司。第一份两年的合同,交了三千培训费,其实也就给介绍了几次群演的机会。到期之后又听他们忽悠,说我头两年还小,跟他们也不是全权代理的关系,公司不可能全力推我,所以才没什么成绩。又说我自身条件好,而且已经有了些经验,再交一万就能升级全约,一般孩子要签这约得三万,还说一定能把我推出来,以后就是第二个谁谁谁……”

言谨不好作评,只是问:“现在合同期限还剩六年,你什么想法?”

小青说:“过去四年里,只要我们不去找公司,公司也不理我。我妈一年前去闹过一次,他们总算给我安排了个角色,但也就是特约群演,在象山呆了一个礼拜,报酬五百。”

言谨听着,又返回去看条款。第一份合同倒是约定了每年两次三组平面拍摄,签两部以上影视剧,但后来签的 10 年长约里却没有了这样明确的表述,只泛泛写了“公司为艺人提供培训、包装、推广”。两相对照,多少沾着些玩文字游戏的故意。

小青说下去:“那我只能自己在外面找工作,结果他们听说了,反过来找我,说合同约定的是独家全权代理,不能在外面乱接戏,否则片酬、身价上不来。我说上得来上不来都是我自己的事,过去的就算了,解约,以后也不用他们管了。”

“他们怎么说?”言谨问,其实已经有了个粗略了猜想。

果然听小青回答:“公司说解约可以,就按合同上写的付违约金,300 万,还有我之前自己在外面接的工作,也按合同说的,赔报酬的三倍给他们。

“我说这合同我根本没签过字,公司说,未成年艺人都是父母代签的,而且我成年之后还做过他们安排的工作,也就是一年前去象山拍戏那次,所以就算是确认了这份合同。我说这什么瞎几把规定,他们让我自己去找律师问,说公司反正无所谓,要么付违约金解约,否则只要一天不解约,我挣的每一笔钱,都要赔三倍给他们。”

言谨也想骂,这什么瞎几把公司,但司考前背的那些书还是让她不得不承认:“是有这说法,履行治愈规则。”

“就傻呗,啥都不懂,”小青怔怔地说,“现在根本没法和我妈提这事,一提她就发疯,说她又不懂,说我怪她,说这些年她放弃自己陪着我到处跑,都是为了我,结果操心还不讨好。我偷偷带着合同去找律师问过,人家说,300 万的案子收费低不了,至少三万。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攒够这钱,还要租房、吃饭,只能找不露脸,也不用签合同的工作,就打个白条,报酬现金结。要么就这样再等六年,要么就干脆不演戏了……”

言谨听着,忽然想起她刚才说的最后一镜,也许真的就是指最后一镜。

第6章 【6】

服装和道具已经装车,场工还要收这个塑料棚,棚里拉的电灯暗下来,她们给轰到外面,两个人笼在同一盏路灯的光晕里。

言谨试图安慰,玩笑着把小青说过的话还回去:“其实教跳舞也挺好的,肯定比做群演好,衣服那么脏,还要熬夜,谁都能骂你两句。你去教跳舞,还可以骂小朋友。”

小青看看她,也是真的笑了,笑着笑着却又低眉,说:“可是,我就是想做这一行,怎么办呢?从小就为了这一件事,到底是我妈做梦,还是我自己做梦,早分不清楚了……”

言谨听着,忽然震动,为什么有人可以如此坚决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我就是想做这一行,如此清晰地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她就不行。

“你找的是哪儿的律师?”她问小青。

“就附近法院后面一条街上的……”小青回答,从包里拿名片出来,印制粗糙的一张,红白配色,像是用 word 排的版,上面言简意赅地写着“某某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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