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154)
“他们打算怎么办?”言谨问。
左左说:“他家背后的投资人找我们谈和解,意思就是给钱,把射月买了呗。”
言谨轻嗤,就连这操作也不新鲜,甚至已经变成了一种惯常的竞争手段。
大家都知道著作权侵权的官司不好打,小公司跟大公司对阵,要是诉讼一拖拖上几年,结果大多就是垮了。所以一旦被看上,被抄袭,谈个好价钱卖身,或许是个更明智的选择。但如果真是这样,射月也将不复存在,《荒芜行星》里的火星地图刚好取而代之。
“你们这边的想法呢?”言谨又问,其实无论左左怎么说,她都能理解,但多少还是带着些期待的。
结果还真听见左左回答:“我们还是想走诉讼,已经在找律师了。”
话讲得简短,却也坚定。
言谨听着,有那么一会儿没说话,只是拿着手机叹了口气,才问:“怎么都不告诉我呢?”
左左说:“这不是前任的基本修养吗?”
言谨简直难以置信,说:“你什么时候成我前任了?”
左左跟她讨价还价,说:“咱俩怎么也算青梅竹马吧?”
言谨提醒:“我们认识的时候你都长胡子了,你好意思说是青梅竹马?”
左左那边又轻轻笑起来,隔了会儿才又道:“其实,是因为 S 厂请的是至呈所传媒娱乐组的律师,所以……”
后半句没说出口,却也足够了。他怕她为难。
言谨微怔,隔了会儿才道:“那你们找到合适的律师了吗?”
左左说:“见了几位,还在谈。”
言谨没话了,也许她真的不应该管。
但那天挂了电话之后,她还是上网看了《荒芜行星》的宣传海报和短片,刷了不少游戏博主的测评。专业人士大都认为两者相似之处太多了,是再明显不过的“换皮”行为。但就在那些测评下面,也有不少不一样的声音。
有网友说:游戏关键就是好玩,只要好玩,谁关心你是不是换皮呢?
也有的说:世界游戏三巨头,任天堂、暴雪、EA,有哪家没被诉过抄袭吗?谁没被诉过,只说明太嫩或者太糊,装什么冰清玉洁?
甚至还有人引经据典:木心在《文学回忆录里》说,西游记是吴承恩按照杨致和的原著翻写的,所谓天才者,就是有资格挪用别人的东西,拿了你的,还叫你拜倒,世界上只有这种强盗是高贵的。
……
隔了一天,言谨已经把网上能找到的各种资料都看了一遍。她又联系了戴左左,以及包容。
三人拉了个群,她给左左介绍,说包容在专做诉讼的精品所工作,这两年也打过游戏类侵权的官司,能力出众,专业对口,让他们约时间见一见,又简单说了一下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之后两方接洽,还真就签下了委托。言谨当时已经退群,却也不时听他们说起案件的进展。
诉讼理由是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但从证据保全公证,到游戏内容对比,还是有不少困难的。
用户的即视感,跟能确定法律上的抄袭是两码事,游戏地图、关卡设置、人物技能、武器装备,其中很多都是角色扮演类游戏的固定元素,很难界定是原创,还是同类题材中的常见做法。
最后还是言谨先向包容提议,也许可以用《著作权法》中的另一个小分类,不是游戏,而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样就可以将两个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进行比对,更能直观地得出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的结论。
她只是提议,并未参与具体的过程。
过后,包容倒是特地打了视频电话来跟她说:“我们内部研究了一下,也请了专家辅助人,都觉得你提的那个类电作品的方向可以!”
言谨只是道:“那就拜托啦。”
包容笑,说:“什么话?这是你给我介绍的案源好吗。”
转而却又道:“但是你猜怎么着,就我那缘分师父,一看这案子可能开先例,决定自己上,我又成打下手的了。”
言谨听着,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忽然又有些感触,现实的职场就是这样,碰上个当人的老板就很不错了,自己分明已经得到了太多,到底还在希求什么呢?
那段时间,周其野仍旧忙碌,再一次来洛杉矶的计划直接推到了六月份。
言谨知道他这一趟应该还是为了那个收购 c 厂的项目,但她没再问起,他也没跟她说什么。
两人平常视频聊天,谈的都无关工作。不论无心还是刻意,倒也更像是正常情侣了。
临到期末考试那两周,言谨仍旧兵荒马乱了一阵,等最后一门考完,最先见到的却是吴晓菁。